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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囚2年2月 官指抗疫工作艱巨 斥犯案本末倒置

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囚2年2月 官指抗疫工作艱巨 斥犯案本末倒置
懷疑患抑鬱症及思覺失調的 28 歲運輸工人,被指在 2022 年 2 月,將冒煙垃圾桶推至大圍一個檢測站,並向火種噴助燃劑,期間曾大叫「走啊!」。他早前承認縱火罪,還押至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 年,另因違反另案緩刑令,須額外服刑 2 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認為,被告並非極度年輕,或智力不正常,反而涉及多個加刑因素,包括有預謀犯案、使用助燃劑等。官又指,被告犯案時高叫「香港人反抗!」,法庭對辯方所指被告無法見母親最後一面感痛苦而犯案的解釋,持極大保留。

法官指,抗疫工作本已十分艱巨,被告在檢測站縱火屬本末倒置,且他在緩刑期間犯案,令案情更嚴重,但考慮到其精神問題及坦白認罪,決定酌情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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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還押6.12判刑 辯方指母在醫院離世、無法見最後一面

28歲男認檢測站縱火還押6.12判刑 辯方指母在醫院離世、無法見最後一面
患有抑鬱症及思覺失調的 28 歲運輸工人,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案情指他 2022 年 2 月,將冒煙垃圾桶推至大圍一個檢測站,並向火種噴噴劑,期間曾大叫「走啊!」。被告須還押至 6 月 12 日判刑,期間索取精神科報告,以判斷是否適合判醫院令。

辯方形容被告身世可憐,又指曾因母親被勸說接種疫苗,與護老院職員起肢體衝突,及後其母在醫院離世,被告無法見她最後一面,感到痛苦、震驚,並把矛頭指向政府抗疫不力。

法官謝沈智慧指出,該檢測站不乏男女老幼,旁邊更有傷健人士院舍,一旦起火,疏散並非易事,又指被告噴助燃劑屬加刑因素,並反問「佢針又唔打,我當佢燒哂人哋嘅採樣,又點控制個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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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做實驗」後樓梯強姦 12 歲低智商女童罪成 男子判囚 7 年 3 個月

稱「做實驗」後樓梯強姦 12 歲低智商女童罪成 男子判囚 7 年 3 個月
21 歲男子被指 2020 年,在大圍一幢大廈尾隨 12 歲女童,並以「做實驗」為由,帶女童到後樓梯非禮及強姦。他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及被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強姦罪成,周四(1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 7 年 3 個月。

法官指此案有加刑因素,包括女童年幼及智商低於常人、涉及 4 次侵犯而且冇採取避孕措施,因而加刑兩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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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大圍|女生涉拆天橋鐵欄刑毀罪成判囚 4 個月 刑期上訴得直 減刑一個月

11.18 大圍|女生涉拆天橋鐵欄刑毀罪成判囚 4 個月 刑期上訴得直 減刑一個月
2019 年 11 月 18 日,當時 17 歲的女學生被指與另外 5 人於大圍的天橋上拆毀鐵欄,2021 年被裁定一項刑事損壞罪成,判囚 4 個月。女學生就定罪及刑期上訴,高院法官周二(11 日)批准刑期上訴,減刑一個月,定罪上訴則駁回,本月內頒下裁決理由。

上訴方陳詞時指,希望法庭可以考慮判處 3 個月或以下的刑期,讓上訴人可以受惠於《罪犯自新條例》中,允許被判囚不超過 3 個月監禁及符合其他條件的人士,可以在社會上被視為沒有案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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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歲男公園攜伸縮棍罪成 律政司一度允守行為後撤回決定 男子上訴遭駁回

18 歲男公園攜伸縮棍罪成 律政司一度允守行為後撤回決定 男子上訴遭駁回
2019 年 12 月 8 日凌晨,18 歲中五男學生於大圍一公園被搜出一支伸縮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於提堂階段,時任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曾以內地生李丹石在中大畢業禮揮刀,後獲撤控守行為一案作比較,指本案更值得考慮讓被告簽保守行為。律政司一度接納,但其後撤回。辯方隨後申請永久擱置聆訊,被裁判官香淑嫻拒絕。被告 2021 年 7 月經審訊後被裁判官崔美霞裁定罪成,判處更生中心。

已服刑完畢的男學生,7 月中向高院提出上訴,挑戰香淑嫻拒擱置聆訊的決定。法官張慧玲周四(11 日)駁回上訴,指雖然香淑嫻或許採納了錯誤舉證責標準,但本案控罪嚴重,為公眾利益被告須接受審訊。法官又指,控方「錯誤」允許被告簽保守行為後,已盡快修正,此舉並無惡意,因此裁定法庭不應擱置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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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大圍新翠邨檢測站縱火 27 歲運輸工還押 9.8 再訊

涉大圍新翠邨檢測站縱火 27 歲運輸工還押 9.8 再訊
2022 年 2 月,27 歲運輸工人被指將一個起火的垃圾桶,推向大圍新翠邨足球場流動採樣檢測站,他由職員制服及報警,遭搜出𠝹刀及打火機。

運輸工人被控一項縱火罪,周四(21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辯方將案件押至 9 月 8 日再訊,以候索取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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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蔡展鵬按摩店|Viet Spa 老闆另涉大圍無牌經營按摩院罪脫 官:未能證屬經營者

接待蔡展鵬按摩店|Viet Spa 老闆另涉大圍無牌經營按摩院罪脫 官:未能證屬經營者
時任警務處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涉嫌於去年 3 月光顧灣仔無牌按摩店,事後 4 名男女被捕。該按摩店的懷疑負責人另涉於大圍經營無牌按摩院,他周一( 27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覃有方指,本案證據唯一與被告拉上關係的,僅是商業牌照上被告於 2014 年為登記東主,未能證明他案發時屬經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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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破曉行動|19 歲男生丟垃圾出路軌、襲警等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

2019 年破曉行動|19 歲男生丟垃圾出路軌、襲警等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 官稱對行為痛心

2019 年 11 月 12 日,示威者發起「破曉行動」,藉癱瘓交通發動三罷。案發時 16 歲李姓男學生被指丟垃圾至東鐵路軌、管有鐵釘擬刺破公路輪胎,被制服時又向警員揮拳,被控襲警等 4 罪。 他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危及鐵路乘客安全三項罪成。裁判官彭亮廷周二(10日)就各控罪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同期執行。 被告完成首年副學士 官:望校方酌情保留學籍 案件周二在在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是對法治的一項挑戰,其行為絕對是危害鐵路安全,且此控罪是其被裁定罪成的各罪中最嚴重;被告即使沒擊中警員,其罪責也不會因此降低,因其行為或會激起在場人士情緒,令他人傚法。 裁判官續指,考慮被告各項報告均有正面評價,還押期間沒行為問題,學業成績亦自小學起有持續且顯著改善,認為被告本質不壞,只是心智未成熟,受他人影響下干犯罪行,「令本席痛心的是,被告為何寧願不返學校考試,卻參加大三罷」,最終在參考案例及報告後,決定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裁判官特別提到,知道被告已完成首年副學士課程,今年因案件「卡住咗」而暫停學業,明言希望校方無論如何都替被告保留學籍,如行使酌情權助他盡快完成學業。 辯方稱被告經歷「青年躁動期」 法庭為被告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辯方求情稱,被告努力克服過度活躍症及專注力失調,學業成績有改善,課餘時亦兼職補習及倉務幫補家計,形容被告勤力、正面,只是經歷「青年躁動期」,現己認知自己犯錯,望法庭考慮報告建議,判入更生中心。 官上月裁罪成 指朝警揮拳未中仍屬襲警 裁判官 4 月 20 日裁決時指,被告向警員區國雄揮右拳雖未命中,但已構成襲警,不接納被告不知區警身份為由開脫,因警員有向被告表明身份,且警員制服他時身穿裝備,以被告熱衷程度不可能不知屬於警員的裝備,「難道是市民自告奮勇制止?」 裁判官又說,被告承認當日上學前參與三罷示威,而三罷海報有「公路放陷阱」,推論被告攜 64 支、各長一吋半之鐵釘必有用途,不排除到公路放釘,且鐵釘已生鏽,故不接納他辯稱是應父母要求一周前新買。 被告亦在垃圾站取半滿垃圾,以投擲鉛球姿勢丟入圍欄內路軌,目的是癱瘓交通,裁判官認為列車可能因輾過垃圾而出軌,危及乘客安全,最終裁定三罪罪成。 被告李澤輝(19 歲)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危及鐵路乘客安全 3 罪。控罪指稱,李於 2019 年 11 月 12 日,在大圍文林路近燈柱 EB7042 ,意圖危害燈柱附近鐵路上車輛乘客的安全,將一袋垃圾非法及惡意擲於或橫置於鐵路上;同日同地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警員區國雄、管有 64 根鐵釘意圖在無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品,以損壞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財產,即車輛輪胎。 STCC169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