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上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截至周一(12 月 1 日)累計 151 人死亡,是本港 70 年以來最嚴重火警。「公益法香港(Pro Bono HK)」、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等團體,先後啟動免費諮詢熱線、設 FAQ 網站、義助計劃等,幫助火災受影響人士。
《法庭線》整合相關義務法律援助,讓受影響人士更易掌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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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上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截至周一(12 月 1 日)累計 151 人死亡,是本港 70 年以來最嚴重火警。「公益法香港(Pro Bono HK)」、香港律師會、香港大律師公會等團體,先後啟動免費諮詢熱線、設 FAQ 網站、義助計劃等,幫助火災受影響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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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上周三(26 日)發生五級火,累計 151 人死亡,是本港逾 70 年來最嚴重火警。中大學生關靖豐(Miles)發起「四大訴求」聯署,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問責政府官員等,據報上周六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並帶到住所搜屋。
關周一(12 月 1 日)獲警方准保釋候查。一架的士下午駛入長沙灣警署,關在下午 2 時 24 分乘搭的士離開,期間向記者點頭。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過百人死亡,是本港 60 年以來最嚴重火警。涉事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高層遭警方以誤殺罪拘捕。翻查資料,2004 年成立的「宏業」,曾有工程遭勞工處票控,被屋宇署紀律處分。
另外,宏福苑去年初通過 3.3 億元大維修方案,引起部分業主強烈不滿。《法庭線》翻查過往判詞發現,另一居屋屋苑大圍景田苑,有業主曾於 2012 年因屋苑翻新工程,入稟控告法團及「宏業」,指公司涉圍標、工程費不合理等,要求撤銷工程合約。土地審裁處最終裁定,沒有律師代表的原告,未能掌握案件關鍵,未能證明宏業工程費過高,判業主敗訴。
編按:保安局長鄧炳強周一(12 月 1 日)表示,當局事後在宏福苑 8 幢大廈的高、中、低層,抽取合共 20 個棚網樣本檢驗,當中 7 個不達阻燃標準。政務司長陳國基指,不達標樣本是來自宏泰、宏道、宏志、宏仁閣。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奪去至少 128 人性命,政府指初步化驗棚網顯示達到阻燃要求,但社會關注政府如何監管。《法庭線》翻查屋宇署及勞工處的守則與指引,發現對棚網等阻燃要求的規定,字眼為「應採用」、「應具備」,當中《建築物消防安全守則》中英版意思不一,中文版為「必須使用」,惟英文版字眼為 “should be used”。
兩部門近日都表示就阻燃規定執法。不過港九搭棚同敬工會理事長何炳德、香港執業安全師學會會長李光昇指出,棚網阻燃性並非法定要求,僅在守則有提及,若不跟從不一定違法。而實際操作上,「既然唔係法例要求,就唔會有所謂形式點去做」,當局一般巡查時只會檢查由供應商提供的證書,不會另安排測試,因涉危險亦不會在地盤燃燒實測。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死亡人數累計增至 94 人。火災翌日,終審法院審理一宗販毒上訴案前,首席法官張舉能稱:「鑑於早前發生的可怕火災,造成極為慘痛的人命與財產損失」,帶領庭內人士默哀片刻。
大埔宏福苑周三(26 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至少 65 人死亡,災難肇因與政府監管成焦點。勞工處回覆《法庭線》指,去年 7 月至今對屋苑工程共巡查 16 次,曾經檢視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資料顯示其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所載的認可標準。
處方另指,巡查亦曾發現有不安全高處工作情況,已向承建商作 3 宗檢控。消防處指,截至周四晚上 8 時,事故共造成 65 人死亡、70 人受傷,消防人員傍晚在宏道閣救出一人。
編按:截至周五(28 日)下午 3 時公布,死亡人數增至至少 12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