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梁國雄及工黨李卓人等 8 人,2020 年勞動節以 4 人一組遊行到政總外請願,被控違反「限聚令」,被判囚 14 天、緩刑一年半。本案是首宗涉及示威、被告不認罪被裁罪成的案件。8 人不服定罪及判刑提上訴,高院法官黃崇厚周二(18 日)駁回,並裁定控罪合憲。 對於上訴方指「只要保持 1.5 米距離,便不構成羣組聚集」的說法,法官反駁指該標準只應用於「須解散羣組聚集」,例如外傭假日休憩的情況,但本案 8 人具「為勞工權益而示威的共同目的」,屬於受禁聚集,1.5 米距離不適用。 社民連前主席黃浩銘指會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他指現時關鍵是取消而非放寬「限聚令」,強調「香港人無躺平」,疫苗接種率高於不少歐美、亞洲國家,但政府仍維持嚴苛防疫措施,認為損害民生,令基層生活水深火熱,要求交代復常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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