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上訴庭下令律政司就上訴敗訴支付全數訟費

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上訴庭下令律政司就上訴敗訴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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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一周焦點報道 2025.3.16-3.22

《法庭線》一周焦點報道 2025.3.16-3.22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父涉謀殺3歲女案;羅健熙非法集結案;721非白衣人提上訴 上周焦點: 父涉謀殺3歲女案 7人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 37 歲父親被指虐殺 3 歲女兒案,周四(20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 22 日審訊,法官黎婉姫下午完成引導,4 男 3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3 小時,一致裁定謀殺罪成,本案亦為首宗搖晃嬰兒致死的案件。被告聞判後表現平靜,一度望向旁聽席。法官押後案件至下周三(26 日),分別就謀殺及虐兒兩罪判刑。 陪審團作出裁決後,法官稱本案是沉重的案件,感激陪審團付出的時間及努力,指陪審團為重要的公民責任,望他們藉此了解陪審團的工作。 案中被告被指猛烈搖晃女兒致腦出血致死,控方指被告一直聲稱沒搖晃女兒,直至專家報告齊備才認虐兒及誤殺罪。辯方則指,陪審團可能對被告及女童母親行為有意見,但「本案唔係道德審訊,係一個法律審訊」。法官引導時強調,本案牽涉女童、家暴,著陪審團須基於證據客觀評估,不可由情緒作裁斷。 指國安委倡拒Tim Owen簽證越權 黎智英申上訴至終院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上訴失敗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釋法,指法院在國安案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 2023 年入稟司法覆核,挑戰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指國安委越權,被高院駁回許可申請。黎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再向終院直接申終極上訴許可,終院上訴委員會周一(17 日)駁回申請。 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受審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五(21日)駁回上訴,維持無罪裁決。 判詞指,原審法官忽視「盧建民案」,仍然以為非法集結須證明額外的「共同目的」,未能讀通之前案例,「是令人遺憾的」。但他最終裁定羅無罪,是因為法庭始終不能肯定他意圖鼓勵或號召非法集會,「實在不是由原審法官對法律的誤解所致」。 羅在庭外指,案件經歷數年,現「稍為放鬆少少…起碼叫做有一件事了咗嘅一個情況」。被問到會否擔心律政司再上訴,羅稱暫不估計太多,會以平常心面對,「如果要再上訴,我哋只能夠再面對一次」。 另外,同案被告、台灣「公視」特約記者鄧卓儒,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囚 15 月。他不服定申上訴許可,周五被駁回,他早前已服畢刑期。 8.31灣仔|男子回港探病母被捕 開審前認暴動囚3年9月 2019 年 8 月 31 日,灣仔爆發衝突,多人被捕。案發時 21 … Read more

【影片】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羅:若律政司再上訴平常心面對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高院上訴庭周五(21 日)駁回律政司上訴,維持無罪裁決。 羅健熙在庭外指,案件經歷數年,現「稍為放鬆少少…起碼叫做有一件事了咗嘅一個情況」。被問到會否擔心律政司再上訴,羅稱暫不估計太多,會以平常心面對,「都冇得擔心嘅,法律上佢有咁嘅權利,如果要再上訴,我哋只能夠再面對一次」。 文字報道: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羅:若律政司再上訴平常心面對

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羅:若律政司再上訴平常心面對

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被駁回 羅:若律政司再上訴平常心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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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指證供有力、答辯方稱非唯一推論 官押後頒判決

羅健熙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上訴指證供有力、答辯方稱非唯一推論 官押後頒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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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健熙11.18尖東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 11.20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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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4-1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2.4-10
黎智英欺詐案|與黃偉強同罪成 判囚5年9月及21月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被控兩項欺詐罪。兩人早前被裁定罪成,周六(10 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監禁 5 年 9 個月及 21 個月;官另向黎智英罰款 200 萬元及頒下 8 年「取消資格令」。

法官陳廣池指,黎智英欺詐行為長達 21 年多,指他與黃偉強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屬於「自肥」或「自我方便」。他又指,黎智英和壹傳媒在香港,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有不少擁護者,他「利用傳媒機構的保護傘下行事」,令科技園不敢突擊巡查,屬於加刑因素之一。

法官又批評,科技園有權打擊違規者,惟他們將自己權利拱手相讓,又指黎智英傳媒大亨的地位,明顯使科技園更「投鼠忌器」、自我矮化。法官指,黎智英管控一個頗具規模的傳媒網絡,「並不表示他因有第四權而不會犯法」,更不能因他遭檢控,便等同攻擊新聞自由。

散庭時,旁聽人士向黎智英高呼「生日快樂」、「健康平安」,黎智英亦揮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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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 羅被帶到高院、官准保釋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 羅被帶到高院、官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上周三(11 月 30 日)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區院法官練錦鴻指他到現場,「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造一個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的形象」,又指他自招嫌疑,惟認為控方證供不足以定罪。

律政司周一(5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警方周三(7 日)將羅帶往高等法院,律政司申請向他施加保釋條件,獲法官潘敏琦批准,包括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交出旅行證件,以及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

羅指,下午接獲警方通知前往旺角警署,然後被帶到法庭處理保釋,對律政司提上訴「唔會太過出乎預期」,稱會以平常心面對。與羅同案另 4 名罪成被告,目前還押,將於 12 月 21 日求情及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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