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銀城廣場一間台式彈珠及「格仔舖」早前結業,店舖經理涉嫌在店內偷逾 12 萬元現金,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五(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1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
涉案店舖「流星雨彈珠」已被鐵馬圍封,大部分貨物已清走,公司在門外貼出公告指,已委託獨立清盤人,核對資料後會還清所有欠款。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旺角銀城廣場一間台式彈珠及「格仔舖」早前結業,店舖經理涉嫌在店內偷逾 12 萬元現金,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五(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11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5 萬元現金保釋。
涉案店舖「流星雨彈珠」已被鐵馬圍封,大部分貨物已清走,公司在門外貼出公告指,已委託獨立清盤人,核對資料後會還清所有欠款。
宏福苑在火災後圍封,政府安排加固工程,但有 3 名工人涉在宏泰閣的單位盜竊而被起訴。其中一人周五(13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控方反對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聽罷雙方陳詞,拒絕被告申請。3 名被告的案件將於 5 月 4 日再訊。
控罪指,3 人涉在宏泰閣某單位偷竊吊墜項鍊、金色戒指、鑽戒及手鏈。
3 名為宏福苑進行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從宏泰閣單位偷取共約 9 萬元首飾被捕。有居民聯名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發公開信,指當局保安管理出現嚴重漏洞,令宏福苑形同「無掩雞籠」,強烈譴責嚴重失職。記者周日中午觀察,宏福苑入口、廣福平台、廣福公園均有警員駐守。
住在宏泰閣中層的居民 Joe 向《法庭線》表示,偷竊事件後已到警署備案,「講低聲入面有咩比較貴重」。有遺屬則指,早於去年 12 月透過 1823 要求警方鎖好單位,惟警方指樓宇有警員駐守,將個案列為「雜項」,希望警方加強監察,避免災民受到二次傷害。
有宏福苑居民指,周四(5 日)晚上約 8 時發現屋苑其中一幢的中層單位有燈光晃動,懷疑有人入屋「爆格」報警求助。據他提供的片段,光源出現於不同層數及不同單位。居民指起初懷疑不屬政府人員,因若他們在深夜上樓工作不合理,惟獲警方回覆指當時有警員上樓搜證,但未透露詳情。
警方周五晚上公布,指周四下午發現有在宏泰閣進行加固工程的工人形跡可疑,在他們身上檢獲 7 件、共約 9 萬元的首飾,相信是從單位偷取,即場以涉嫌盜竊拘捕他們。
將軍澳彩明苑物業管理公司「佳定」的時任經理,涉於 10 年間挪用法團逾 6,110 萬元公款。他承認 5 項盜竊罪,周二(30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18 年。
案情指,被告擅自修改支票銀碼將公款轉入自己帳戶,並在賭博輸光款項。他偽造法團帳戶的存摺及月結單等瞞天過海,最後由法團委聘的會計師樓揭發帳目不符。法官批評,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有計劃犯案,歸還的款項微不足道,不會視為賠償亦不構成求情理由。
兩名青衣海悅花園助理物業主任,被控 2018 年盜竊業主立案法團約 200 萬元管理費。一人早前認罪判囚,轉任控方證人;另一人不認罪受審,周三(12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還押 12 月 22 日判刑。
案情提及,被告向同事稱,其工程生意周轉不靈,承認沒將管理費存入銀行,又答應會歸還,獲同事協助隱瞞。官裁決時指,被告事後承認挪用管理費,又指根據其辭職信內容、職員事後與其母見面商討賠償事宜,均能印證他的招認。
45 歲男子涉於土瓜灣益豐大廈大堂偷竊 9 張屬於全國人大常委、九龍中立法會議員李慧琼的海報,被控盜竊罪,案件周五(7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案件押後至 12 月 1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300 元保釋。
李慧琼參選立法會九龍中選舉,同區參選人包括楊永杰、丘燿誠、楊諾軒、譚莉儀和李超宇。
嶺大導師涉於今年 10 月,在迪士尼美國小鎮大街百貨店偷 1 件衣服及 9 個鎖匙扣,總值 1,730 港元,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二(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
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4 日,待與律政司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獲裁判官余俊翔接納。被告獲准以 2,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到訪迪士尼。
嶺南大學回覆《法庭線》查詢表示,由於案件已交由警方調查,大學不宜進一步評論。
颱風韋帕今年 7 月襲港,在懸掛十號風球期間,兩名囚犯企圖於喜靈洲戒毒所越獄,被懲教人員制服。其中一人早前承認企圖在合法羈押下逃走,另承認管有冰毒、盜竊短褲等共 5 罪,周五(1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女友在菲律賓遇上交通意外,被告欲趕往菲律賓照顧女友,僅一時衝動犯案,並無計劃如何逃走。裁判官鄭潤聰形容,被告犯案手法愚蠢,逃走方法非常危險,考慮懲教於短時間及短距離內制服被告,5 罪共判處被告監禁 11 個月。
5 名食安中心衞生督察,被指挪用逾 80 件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同被控「串謀盜竊」罪。其中一名被告承認交替的盜竊罪,並轉任控方證人;另外 4 人不認罪受審後,獲裁無罪。裁判官王證瑜早前為認罪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周四(2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指,被告的社服令報告內容非常正面,而他「第一時間認罪」,本身沒有刑事定罪紀錄,重犯機會甚低,且「政府好大機會會開除佢」。辯方亦引述報告內容,指感化官認為被告適合接受社服令。官接納報告內容,遂判處被告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