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 19 歲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囚 6 年。周及該名學生不服定罪及刑期,周三(21 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獲排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 19 歲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被判囚 6 年。周及該名學生不服定罪及刑期,周三(21 日)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尚未獲排期。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8 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案件原於 10 月判刑,惟周因肚痛入院,故押後至周三(30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2 人被判囚 6 年。 法官謝沈智慧指,由被告的裝備和衣著可見為「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斥 2 人恃人多勢眾,「如惡霸般欺負獨自執勤的警員」,受傷是「咎由自取」。官又指,周的「康復進度理想和稱定」,辯方書面求情所指「生命危險」的說法,是「誇張失實和誤導法庭」。 周聽取判刑時低頭,又不時望向旁聽席。宣讀刑期的一刻,有旁聽人士發出「嘩」聲。散庭時周雙眼通紅,稱「睇住阿媽」;有旁聽人士稱「阿嫂等你求婚」。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企圖搶劫等 3 罪。案件於 2020 年 6 月提堂時,裁判官批准控方的匿名令申請,禁止任何人披露開槍警及其家人身分。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另外 3 名網民被指於 Facebook 發布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全名、相片等。 律政司指 4 人藐視法庭,違反禁制令及匿名令,向高院原訟庭申請許可,要求把他們交付至高院,進行民事及刑事檢控程序。高院法官高浩文周四(24 日)頒下判詞,質疑律政司檢控程序涉及延誤,但考慮律政司有勝算及案件嚴重性,而且案情涉及違反禁制令,決定頒下許可,法庭可於將來的聆訊,再評估延誤檢控的影響。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8 月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候判。 案件原於周一(10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惟辯方律師指,「熊仔餅」上周五(7 日)因肚痛入院、未能出庭,其家人、懲教人員均不知道周的情況。法官謝沈智慧押後案件至 11 月 30 日求情,另一被告則在同日判刑。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大專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兩人還押至 10 月 10 日求情,期間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法官謝沈智慧指,警員當時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不論周的動作是「撥槍」還是「搶槍」,警員當時已無法保護自己,受到嚴重威脅,「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文字報道:11.11 西灣河|「熊仔餅」與青年涉搶槍案 企圖搶劫等 3 罪成 官:警受嚴重威脅 使用佩槍合理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被控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 3 罪,周一(29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兩人還押至 10 月 10 日求情,期間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法官謝沈智慧指,警員當時遭被告等人「前後夾擊」,不論周的動作是「撥槍」還是「搶槍」,警員當時已無法保護自己,受到嚴重威脅,「使用佩槍完全合理」。 辯方一度為周索取醫療報告,法官反問「感化官何德何能拎醫療報告?」辯方最終放棄索取醫療報告。
2019 年 11 月 11 日「黎明行動」,有人號召在西灣河堵路發動「三罷」,期間青年「熊仔餅」周柏均中槍,事後與另一青年被控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控辯雙方周四( 26 日)在區域法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官謝沈智慧押後至 8 月 29 日裁決。
針對搶槍罪,控方指,案發時兩被告向開槍警員「步步進逼」,周柏均中槍前,周和胡都有嘗試搶槍。代表周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質疑,開槍警員 A ,案發前從沒參與制服示威者的行動,片段中見他表情「有少少驚惶失措」,認為法庭應考慮,「會唔會因為佢唔夠經驗,對咁嘅大場面有啲過度敏感」,誤把周撥開手槍的動作,視為搶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