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案件回顧 2024法生了哪些事?

年度案件回顧 2024法生了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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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22-12.2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22-12.28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國安處通緝6人;李柱銘被撤太平紳士;47人案部分被告確認無獄中減刑 上周焦點: 政府第二度引23條指明潛逃者 許智峯、郭榮鏗等7人撤護照、禁提供資金等 政府周二(24 日)刊憲公布,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俗稱「23 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對 7 名正被警方國安處懸紅通緝、涉違《國安法》的海外人士,即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及邵嵐,採取 6 項針對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向他們提供資金等(見表)。 是次為政府第二度刊憲公布動用《維護國安條例》第 89 條,「保安局局長有權為針對某潛逃者施行某些措施而指明該潛逃者」。2024 年 6 月,亦有 6 名被通緝的海外人士被引用相同條文採針對措施,包括前眾志主席羅冠聰、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前「攬炒團隊」劉祖廸、「英國港僑協會」鄭文傑,以及「升旗易得道」的霍嘉誌、蔡明達。(詳見另稿) 國安處通緝鍾劍華、鍾翰林、鄭敬基等6人涉違《國安法》 保安局長鄧炳強周二(24 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再懸紅通緝 6 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已離港人士,包括前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前區議員劉珈汶、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亞洲週刊》創刊編輯何良懋、「香港台」成員鄭敬基及「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成員張晞晴。警方就每人懸紅 100 萬元通緝。 其中劉珈汶被指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身分,發表演講及在社交媒體發表貼文,鼓吹分裂國家。鍾翰林則被指較早前因違反《國安法》及洗黑錢被判監,出獄後違犯懲教署的監管令,離港後沒再回港,並在海外成立「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鼓吹港獨。 鍾劍華被指有鼓吹港獨的行為及要求外國制裁,何良懋被指透過不同平台,聯同其他人士籌組「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推動公投及自治。鄭敬基涉操作名為「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影片。現年 19 歲的張晞晴,則被指是「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的「要員」,發布影片鼓吹香港獨立,及要求外國實施制裁。 47人案|據悉至少10人獲懲教署通知 經評估不予獄中減刑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法官在判詞指,有 8 人具真誠悔意、重犯機會低,「相信」當局在衡量是否給予獄中減刑時會予以考慮。 不過《法庭線》12 月中開始向約 20 名服刑被告的親友或相關人士查詢,獲悉至少有 10 人已接獲懲教署通知,經評估後確認不會給予獄中行為良好減刑,他們將未能提早獲釋;亦有人稱不願透露情況,或指未做評估等。 懲教署回覆時引馬俊文司法覆核案判決,指法庭同意必須將國安視為最重要因素,並給予適當考慮;又指署長一直依法和按既定機制處理有關個案,而不轉介個案予監管釋囚委員會是考慮到國安重要性的預防措施,「亦有助相關囚犯改過自新…也不能被視為對囚犯的懲罰」。 47人案.梁晃維專訪|2字頭青年的獄中反思、自嘲與愧疚 認罪但求問心無愧 2021 年 2 月 … Read more

721白衣人案|男子英龍圍暴動等罪成囚4年1月 官:不應「私了」自行執法

721白衣人案|男子英龍圍暴動等罪成 判囚4年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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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5-2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5-12.21

PODCAST: 上周焦點: 47人案|辯方提上訴限期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紀錄、律政司確認共14人提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辯方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的限期,本周二(17 日)屆滿。 截至周四,高院資料顯示共 14 名被告提出上訴,包括不認罪 12 人鄒家成、吳政亨、何桂藍、余慧明、黃碧雲、林卓廷、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梁國雄,他們提出定罪及刑罰上訴;以及認罪 2 人即譚得志、黃子悅,他們提出刑期上訴。 律政司周四傍晚回覆《法庭線》,確認收到上述 14 人的上訴許可申請通知書,分別就定罪及或刑罰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上訴的聆訊日期。 黎智英案|節目提「警察社會」 黎稱意指警方可凌駕法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踏入第 113 日審訊。黎智英於 2020 年 8 月 10 日首度被捕,兩日後獲釋,他接受《蘋果》專訪,提到「將來瞓喺監獄,whatever,我都係會揀呢條路」,又指「《蘋果》一定撐落去」。黎庭上指,「呢條路」是指自六四事件後,參加爭取自由運動的路,而他當時認為不論多困難,《蘋果》都會繼續營運,直至結束為止,但須因應《國安法》謹慎行事。 黎另在訪談節目提到「如果我們不能改變中國,中國如此強大,將會改變我們」,法官杜麗冰質疑,情況猶如要求穆斯林改變信仰?黎指,一直希望中國價值融入世界,並非認為中國要完全放棄其價值,但融入時總要互相遷就。 至於他於節目提及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等因 7.21 事件被捕,「說明這地方完全沒有法治」,又指「現在這裡是警察社會」。黎庭上解釋,「警察社會」意指當一個地方失去法治,就會成為「警察社會」。法官杜麗冰問,黎指當香港是「警察社會」時,警察可為所欲為?黎稱不是,他是指警察有權凌駕法律。案件明年 1 月 6 日續審。 反恐第二案|辯方指警搜屋時「放下物品」、要求次被告認管有硝酸鉀等 警否認 2020 年初,明愛醫院、羅湖港鐵車廂被發現有爆炸品,Telegram 頻道「九十二籤」事後承認責任。7 人被控《反恐條例》罪名,餘下 1 人被控以「企圖製造炸藥」罪。8 人不認罪,案件於高等法院續審。 辯方指,在警員帶次被告李嘉濱,到大角咀涉案單位搜查時,有自稱律師的人希望接觸李,但遭警方阻擋。負責押解李的警員否認,指當時由上級處理該批人,事後上級表示:「係律師,已經處理咗。」他供稱「處理」是指已經回答律師的查詢。 辯方又指,警員要求李承認虛報地址,以免警方發現單位內的硝酸鉀、金屬粉等物,李當時稱「(單位)入面冇啲咁嘅嘢」,警員則表示「我哋會搞㗎喇」,並在搜屋時,把一些物品放入單位內一個膠袋,之後在錄影會面時,指膠袋內有硝酸鉀、金屬粉、硫磺。警員一概否認。 另一警員作供時提到,從 CCTV 片段認出次被告李嘉濱,稱從其步姿、外貌、眉、衣著、背囊確認,形容李的「眉頭至中間比較深色」、「感覺上會呈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12.14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8-12.14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721案非白衣人罪成;47人案律政司不提刑罰覆核;黎智英續作供 本周焦點: 721林卓廷等7人暴動罪成 官指林煽風點火、抽油水 元朗 721 事件至今逾 5 年,林卓廷等 7 名非白衣人周四(12 日)被區院法官陳廣池裁定參與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令罪成非白衣人增至 8 人,罪成白衣人則為 9 人(見文末)。裁決後,林續就 47 人案服刑,其餘 6 人即時還押,他們向旁聽人士揮手道別,林亦笑著揮手。有家屬散庭後痛哭,以紙巾拭淚,囚車離開法院時,數人揮手。案件押至明年 1 月求情,2 月判刑。 法官在判詞總結指,認為閘內人士的暴動並不是一早在 721 之前預計籌劃出來,事件的偶然性是林卓廷在內的一群人,分別到元朗站抗衡白衣人兼蒐證,因雙方對峙、對駡及衝擊而使到暴動必然發生。 7 名被告均有出庭出供,官逐一反駁,指林在 FB 發帖會引人入元朗,亦渲染有黑社會介入,他閘內籲不要退後等是煽風點火,而讓助手直播是「明顯地是有『抽政治油水』的念頭」。至於其餘 6 人,官全不信納擲物、射水等是為了阻止白衣人,指被告自圓其說,是暴動的參與者。 47人案|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上訴 至今共12人提出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45 名罪成被告在 11 月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五(13 日)高院資料顯示,再多 4 名被告即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譚得志提出上訴。譚為首名認罪被告提出刑期上訴,而他暫自行提出上訴,沒律師代表。其餘 3 人則為不認罪被告。 計及上述 4 人,暫時共有 12 名被告提出上訴,其餘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12.1-7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黎智英續作供;23條首宗司法覆核;47人案再有人上訴 上周焦點: 23條首宗司法覆核|馬俊文指行為良好不獲提早釋放 官裁敗訴 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馬原定今年 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提早獲釋,惟在「23 條」新安排下,未能提早釋放,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他不滿安排入稟申請司法覆核,周五(6 日)被裁定敗訴,須繼續服刑。 高院法官李運騰在判詞指,國安罪犯與三合會罪犯相似,具重犯風險,「23 條」下的減刑安排,顯然就國安罪犯能否提前釋放,提出更嚴格條件。而涉案有關監管釋囚的條文非模糊、恣意,相反,法官認為足以讓囚犯明白,在監獄裡應如何表現才能提前獲釋。 法官又指,即使囚犯有「合理期望」因行為良好可獲減刑,申請方未能解釋與國安評估有何關係,重點是即使個案不獲轉介至委員會考慮減刑,囚犯的刑期都不會長於法院判處的刑期,不屬額外懲罰,甚至有助更生。至於提早釋放馬俊文會否危害國安,判詞認為,應充分考慮國安委的意見,法院亦應「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 蘋果案黎智英供稱《國安法》後沒再提制裁 從沒邀員工一同抗爭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踏入第 104 日審訊,黎第 12 日作供,在辯方提問下確認,他曾撰寫一封「獄中信」,打算一旦入獄透過《華爾街日報》刊出,但最後打消念頭。 庭上顯示信件提到「當你閱讀這篇文章時,這意味我已入獄了,這是由中共司法所賜⋯當當權者視捍衛真理和法治為犯罪時,誠實的人還能在哪裡?」,又提到「香港人沒試圖推翻北京政府…毀掉一切的是北京」。 黎另確認,在《國安法》實施後已很小心,沒再請求制裁,因條文嚴苛及模糊,「這樣等同自殺」。他又提到當時若他願意,會有其他方法離港,包括違法的方式,但他「從不想這樣做」。而他從沒邀請員工與他一同抗爭,「因為他們的人生比《蘋果》更重要」,《蘋果》高層間亦沒共識要抗爭到底。 另外,辯方播放黎 2020 年 6 月受訪片段,提到「坐監嘅犧牲」。法官問,只有違法才會坐牢?黎庭上指「我不認為我做了任何違法的事,但我已經坐牢 4 年了」。 47人案|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提上訴 累計8被告提上訴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於 11 月 19 日判刑,45 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的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本周四(12 月 5 日)高院資料顯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亦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暫未顯示他們有否律師代表。 連同上述 3 人,至今共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29-10.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29-10.5

Podcast: 法生咩事|張敬生申請人身保護令失敗 懲教署一方如何極力反對?一周法庭線報|再有海外法官拒續任;同志配偶居住權終極上訴;721白衣人案結案 上周焦點: 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范理申不續任 年內第五人離開 再有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選擇不續任。傳媒周一(30 日)報道指,英國法官范理申(Nicholas Phillips)今天完成任期,將不續任。范理申回覆《有線新聞》指,是因個人理由而非政治理由拒絕再續任 3 年。 司法機構回覆指,范理申最近表示因個人理由不欲續任,感謝其巨大貢獻及對香港法治的支持,又指「近期的法院人員變動不會影響終審法院的運作」。連同范理申,終審法院年初至今共有 5 名海外法官先後不續任,或提早請辭,而餘下的海外法官有 6 人。 12港人|鄭子豪、廖子文刑期上訴得直 上訴庭:若不把刑期下調「不公道」  「12 港人」案被告鄭子豪、廖子文,2022 年先後就潛逃,及灣仔倉庫爆炸品案認罪,區院法官游德康下令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 31 個月。懲教署其後通知法院,由於兩人已服畢潛逃案的刑期,無法同期執行,令實際刑期較原審判刑多出半年。兩人申請保釋等候刑期上訴,上訴庭早前裁定兩人得直,撤銷原定刑期,並改判可即時釋放兩人的刑期。 上訴庭周一(30 日)頒下判詞解釋,指兩人一直紀錄良好,完成所有刑期,「這是回溯過去而非假設」。判詞又指,律政司一方沒陳詞指,懲教署署長有合理理由相信,囚犯將非常可能在出獄後干犯嚴重罪行,另《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修訂亦尚未生效。 考慮原審的原意、兩人在相關時段一直行為良好的事實等,「本庭認為不把 323 案(即爆炸品案)的刑期下調至16個月,不會公道」。 721白衣人案|男子否認英龍圍暴動 控辯結案陳詞  元朗 7.21 襲擊逾五年,至今 8 名白衣人罪成,判囚 3 年半至 7 年。一名 43 歲男子否認暴動等罪,案件周四(3 日)在區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展開第四日審訊,雙方進行口頭結案陳詞。 控方指稱呈堂片段中人為被告,認為法庭可作比對。就串謀有意圖傷人罪,控方認為被告當時與其他人手持武器身處現場,唯一的意圖必然是傷人,對他人造成傷勢亦是可預見的,亦呈上現場檢取的木條、藤條供法庭參考。 辯方指就暴動控罪爭議片段中人並非被告,而就有意圖傷人罪,認為控方須證明被告意圖,又稱在起初階段黑衣人的人數多於白衣人,白衣人可能在收集木條。官問意思是用作自衛?辯方稱是其中一個可能。案件定於 11 月 26 日裁決。 上訴庭首宗721白衣人案 指在元朗站「共同意向團伙襲擊」 在英龍圍「放開地打」 元朗 721 襲擊事件,兩宗白衣人及非白衣人案完成結案陳詞,預定在今年內裁決。上訴庭今年亦完成審理首宗 721 案上訴,涉及 5 名被指為白衣人的被告,《法庭線》翻閱判詞,整理 3 名法官對於衝突現場的裁斷。 在駁回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9.15-21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新煽動罪首定罪判刑;理大衝突最後一案;721非白衣人案 上周焦點: 23條|新煽動罪3案審結 3男認罪分別囚10及14月 今年 6 月 12 日,27 歲男子被指穿著印有「光時」衣物、戴黃色「F.D.N.O.L 」口罩,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出示身份證,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煽動罪」等 3 罪。他承認煽動罪,周四被判囚 14 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指判刑須考慮立法原意,指當局藉更嚴峻的刑罰強化預防性,又指被告在示威者視為標誌性的日子,伺機宣場危害國安訊息,斥其「藉一個象徵啟動的日子…企圖令動亂的思想死灰復燃。」 另外,警方國安處早前落案控告一名 29 歲男子,控以 3 項新煽動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被告周四承認 3 項煽動罪,被判囚 10 個月。案情指,被告在巴士上寫上「香港獨立」、「光復香港」等字句。辯方求情指被告欲證本港仍有言論自由,但其「社會實驗注定失敗」,又指新煽動罪最高刑期由2年上升至7年,但最高刑期只適用於最嚴重者,「唔係所有都要增加3倍半」。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明知有關字句違法仍再三犯案,若不及早介入,在疊加效應影響下「會導致社會再次陷入亂象」。 另一名 58 歲男子則涉在今年 3 月 至 6 月在 YouTube 等平台發布包括「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等陳述或相片,他周五(20 日)認罪被判囚 14 個月。辯方同樣主張新煽動罪最高刑罰調高,不等於要量刑隨之而增加,另指新煽動罪非預防性罪行,法庭須看實際煽惑結果考慮判刑。同時負責新煽動罪 3 案的總裁判官蘇惠德維持看法,即更嚴峻的刑罰強化了預防性,以判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 新煽動罪3案審結 兩案量刑起點與舊罪譚得志案一致 23 條「新煽動罪」的首 3 宗案件本周審結,是法庭首次按提升最高刑罰的新法例判處刑罰,量刑起點備受關注。其中,有舊煽動罪案底的兩名被告,裁判官皆以囚 18 個月為量刑起點,水平與舊罪的譚得志案一樣。餘下一案,官則以囚 12 個月為量刑起點。 3 案均由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3 被告同樣由大狀關文渭代表。關引上訴庭案例,指調高最高刑期也不等於刑罰要隨之調高;蘇則引另一案例反駁,指關引的案例法律原則有錯,又指調高刑罰反映立法機關藉嚴刑消除危害國安、破壞社會秩序的風險,法庭必須考慮。 11.18油麻地圍捕案全審結 213人被控 200人罪成  2019 … Read more

721非白衣人案|辯方結案指射水等為合法自衛、阻白衣人襲擊 官定12月裁決 

721非白衣人案|辯方結案指射水等為合法自衛、阻白衣人襲擊 官定12月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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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非白衣人案|控方結案:林卓廷入元朗直播「刷流量」 抹黑白衣人為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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