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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12-1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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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作供 指戴耀廷推動初選計劃 民主派對細節曾現分歧

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第二周審訊完成,已認罪被告區諾軒連日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他供述初選計劃「一切由飯局開始」,指在 2020 年 1 月與戴耀廷等 4 人飯聚,戴提出需思考在立法會選舉中「再下一城」,眾人討論建立參選協調機制,而戴稱若民主派能佔立法會議席逾半,「將會係一個大殺傷力嘅憲制武器」。

區另供稱,戴曾提出在各區協調會議的文件中,加入「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字句,而社民連、民主黨、街工,以及鄒家成及張崑陽等有意參選人,各有不同關注及取態,當中鄒家成曾質疑字眼,指為何用「積極」而不是用「會」。

區又提及,自己曾讀戴於《蘋果日報》撰寫的〈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文章,並親對戴指出其「想法太瘋狂」。區又透露,2021 年 9 月已在協助警方調查,獲警方展示另一被告趙家賢的手機 WhatsApp 紀錄。

法院外,連日繼續有逾百人排隊輪候旁聽,曾出現約 20 名非華裔人士,當中有人帶同幼童、嬰兒排隊,其後一邊用奶樽餵奶,一邊步入法院。有未能進入正庭旁聽的市民稱,眾被告還押逾 700 日,希望「睇吓佢哋有咩變化」,有人對未能入正庭感失望,亦有人指「入唔到都唔緊要嘅,可以睇直播」、「排隊都係一種支持」。

《立場》案|鍾沛權指專訪非「捧」何桂藍 不評論鄒家成主張是否屬顛覆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五(17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32 日審訊。

控方就涉案何桂藍及鄒家成的專訪盤問。控方指,《立場》為何桂藍「鋪路」,以突出她為抗爭而參選。鍾沛權指,何桂藍是新晉和受注目的政治人物,加上其最大政治資產,是記者工作所累積的聲譽和民望,故需透過專訪交代其角色轉變。鍾又指,經傳媒訪問進一步交代其政治主張後,何的支持度反而減少。他作供期間一度哽咽,指若非無可奈何,都不願將歷史紀錄刪走,又指傳媒期望留下歷史初稿,「唔係一定正確、未必一定係真知灼見,但係反映某部分人嘅時代精神」。

針對鄒家成的專訪及他在初選論壇的發言,控方問鍾沛權鄒的主張,是否屬顛覆國家政權,鍾認為不應由他評論,「具體主張係否決財政預算案,係咪就叫顛覆、違法呢,另一單案係審訊緊呢樣嘢、未有結論」。控方質疑他有何憂慮,鍾稱「我唔知呀⋯例如檢控官閣下都可以透過其他嘢有咁多聯想、猜測,如果我咁具體講 35+ 某啲人說法,我唔知有咩後果,我完全衡量唔到」。

生父繼母涉虐殺5歲女罪成囚終身 稱原審錯誤引導陪審團 申定罪上訴被駁回

2017 至 2018 年,5 歲的女童 Z 遭生父及繼母虐待,並最終死亡。兩人 2021 年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另兩項控告他們虐待女童 Z 及其 8 歲胞兄男童 X 的「殘暴對待兒童」罪,則各判囚 9 年半,刑期同期執行。女童的繼外婆亦因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 5 年。生父及繼母早前向高院上訴庭,就謀殺罪申請定罪上訴許可被即日駁回,繼外婆的刑罰上訴許可申請亦同樣被駁回。上訴方早前爭議,原審引導陪審團時有不妥,而女童 Z 的胞兄證供,會令陪審團產生偏見。

署理首席法官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周五(17 日)頒下判詞,認為原審引導時並無不當之處,又形容本案案情惡劣及令人不安。判詞指,作為父母本應關愛及保護子女,卻對子女造成身心虐待,最終導致一人死亡,另一人心靈嚴重受創,此等父母不值任何憐憫(deserves no mercy whatsoever),另虐兒罪刑罰並無過重,遂駁回申請。

法官又在判詞中提及,虐兒罪的最高刑罰,遠不足以懲罰虐兒者,而本案正反映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須提高。

入境助理涉用假「安心」進入入境大樓 官質疑控罪所指大堂範圍 沒規定須掃碼

政府早前規定,2021 年 11 月 1 日起,凡進入政府處所均須掃描「安心出行」,直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始取消要求。5 人包括 3 名公務員,於措施生效當日被捕,各人涉嫌在灣仔入境事務大樓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被控一項「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其中一名任職入境事務助理員的被告不認罪受審。

裁判官林子勤在庭上向控方釐清,究竟被告入侵的實際位置是哪兒,控方指是入境事務大樓電梯大堂範圍。裁判官聞言指,即使被告使用虛假安心出行,「嗰個位係人都入得,點樣係入侵者?」

控方在第二日審訊重申,政府公告列明所有市民進入政府大樓時,必須掃描「安心出行」,而被告當日目的為上班,「唔係喺大堂隨便咁行」,因此他是在知情下使用虛假「安心出行」。辯方則指,被告非意在入侵,控方須證明被告無其他可能、且無合法辯解或權限進入大樓。裁判官林子勤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2 月 22 日作結案陳詞。

何君堯涉指林卓廷煽動721、林提控誹謗 何逾期申設陪審團遭駁回、須向林付15萬訟費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早前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指何在 2019 年 10 月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 7.21 元朗襲擊事件。何君堯一方早前提出申請,本案涉及具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希望本案設有陪審團。法官歐陽桂如周五(17 日)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何君堯的申請,並下令何向林卓廷支付 15 萬訟費。

法官批評,何故意沒有遵從法庭命令,逾時提出申請,而陪審團審訊權利並非絕對,現時審理誹謗案的趨勢為不設陪審團。何在故意及沒有充分理由下,逾期提出申請,不遵從法庭命令,以及不能證明情況有實質改變,推翻原有的法庭命令,故駁回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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