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今(26 日)踏入三個月,宏福苑仍然圍封,數百居民不滿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提及,政府研究派員拍攝單位,再將影片交予業主,發起聯署要求批准親自回家執拾物品。
港台今近傍晚報道,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接受專訪時澄清,並非由政府拍照取代讓居民上樓,又指最快 4 月底可安排 7 幢受火災波及大廈的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又指安排規模大、難度高,必須確保安全,需充分部署,3 月會公布詳情。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大火今(26 日)踏入三個月,宏福苑仍然圍封,數百居民不滿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提及,政府研究派員拍攝單位,再將影片交予業主,發起聯署要求批准親自回家執拾物品。
港台今近傍晚報道,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接受專訪時澄清,並非由政府拍照取代讓居民上樓,又指最快 4 月底可安排 7 幢受火災波及大廈的居民,返回單位執拾物品,又指安排規模大、難度高,必須確保安全,需充分部署,3 月會公布詳情。
宏福苑大火今(26 日)踏入三個月,有居民發起聯署去信政府,促請准許返住所執拾。有份發起的居民 Tony(化名)指,至今日下午約一時,已有逾 630 人參與聯署。
Tony 透露,收集聯署是源於日前政府指研究派人入屋拍攝,然後將影片交予業主,認為此舉侵犯私人空間,「消防員要爆入去救人,合情合理,但既然可以派人上去拍片,點解唔畀我哋分批返自己屋企執嘢⋯人哋睇係身外物嘅嘢,對居民嚟講,可能一張紙都有感情,點解唔尊重我哋感受?」
據他提供的資料,目前 8 幢都有居民參與聯署,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人數較少,其餘 7 幢人數平均(詳見內文)。有聯署的七旬居民提及,即使沒升降機,亦不介意行樓梯上 28 樓,「唔好將我老人家做藉口唔畀我哋上去」。
遭國安處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 69 歲父親郭賢生被指企圖處理女兒的保單,早前被裁定「23 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郭賢生監禁 8 個月。
官指,本案控罪旨在防範他人處理潛逃者資產,以達至懲治潛逃者的目的,法庭須考慮被告行為會否令潛逃者繼續潛逃,但強調本案不存在「連坐」或「集體懲罰」,亦與被告是否潛逃者親屬無關。官認為,即使被告沒直接作出危害國安行為,且郭鳳儀因保單而回港的機會甚微,惟被告行為令女兒潛逃時仍有人可動用其資產,增加女兒拒絕回港的機會。
壹傳媒創辦人、因國安案被判囚 20 年的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2022 年分別判囚 5 年 9 個月及 1 年 9 個月。上訴庭周四(26 日)裁定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黃早前已服畢刑期。
判詞指,黎個人公司「力高」佔用蘋果大樓長達 22 年,違反租賃條款,但「蘋果印刷」與科技園公司,僅屬業主租戶商業關係,而在普通法下,合約方一般無責任披露違約一事,控方未能證明被告作虛假陳述。
政府指,雖然有關違約行為未達欺詐罪定罪門檻,「但仍然無改黎公器私用這客觀事實」,亦不會改變黎智英要為國安罪行服刑 20 年的結果,將研究判案書考慮上訴。
時任富衛保險代理涉於 2021 至 2022 年間,分別收取 4 名客戶數萬元款項,協助偽造永久定居非洲、中國的證明文件,以申請提早領取強積金,遭廉署落案起訴「串謀詐騙」、「使用虛假文書」罪。其中 3 名客戶周三( 25 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准保釋候判。
案情指,其中兩人移居英國,因港府不承認 BNO 為有效文件,兩人訛稱移居內地,並偽造租約及工作合約作申請。3 名被告均呈上看似在律師樓填寫的聲明,惟律師確認未曾辦理相關聲明。3 人最後獲批合共約 163 萬元強積金。
宏福苑大火至今近三個月,有居民發起聯署發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副政務司長卓永興、民青局長麥美娟,促請准許返住所執拾,並早日公布時間表,望當局避免派員進入單位,以「保障私隱及維護基本的個人尊嚴」。據居民指,目標是收集 500 人聯署,目前已有 300 人簽署。
公開信提到,理解火災導致樓宇受損,政府需時處理結構安全及善後工作,然而不少居民的單位並未受火勢直接影響,「眼望家門在咫尺,卻不得其門而入,這種煎熬,不足為外人道」,又指深信政府有同理心亦有智慧,回應這個「微小卻珍貴的訴求」。(公開信全文見內文)
醫療輔助隊(AMS)總參事黃英強涉今年一月非禮女子,被控猥褻侵犯罪。案件周三(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押後至 4 月 28 日再訊,准黃以一萬元、不得返回案發現場等條件保釋,並下令禁止披露事主與被告的關係及案發地點。
醫輔隊總監由衞生署署長兼任,而總參事為全職公務員,向總監負責。保安局指黃已被停職,現不宜評論;公務員事務局則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對違法違紀的公務員「零容忍」。
57 歲任職的士司機的休班輔警,去年 9 月涉在跑馬地駕駛的士期間自瀆,車上女乘客揭發事件報警。該輔警被控「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罪」,周三(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22 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透露,擬傳醫生證明被告患濕疹。控方則指,乘客證人對被告行為感尷尬及厭惡,申請屏風後作供,並以特別通道出入,辯方反對。官下令案件開審前至少兩周再提堂處理此爭議。
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庭將於周四(26 日)早上 10 時頒判決。周三中午約有 30 人於高等法院外排隊。有旁聽常客指,他們一行 14 人周二晚到場,隨後出現疑似「排隊黨」。記者詢問後方排隊人士到場旁聽甚麼案件,有人隨即戴帽、背向記者、擺手拒絕回應。
有市民指,通宵排隊為見黎智英一面,「因為佢本身已經有個(串謀勾結)定罪係20 年(監禁),我相信係難於再見到佢。」警方在人龍數米外設採訪區,要求記者如欲採訪排隊人士,須邀請該人離隊前往採訪區。
司法機構在網站公布,將於聆訊開始前兩小時派發公眾籌,正庭設有 23 席,連同延伸庭共有 226 公眾席。
元朗 7.21 襲擊,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上訴庭周三(25 日)即日駁回 3 人刑罰上訴,押後在 6 個月內頒判詞。3 人繼續服刑。庭上指,其中兩人另因自稱黑幫成員、販毒罪成被加監。
白衣人吳偉德的代表指,吳當時在元朗站內着人「唔好挑釁」,有調停角色,而原審法官錯誤沒接納作求情。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質疑,吳當時言行屬「震懾」多於調停,而若非白衣人挑釁,月台上的列車本可開走,「你冇權入去叫人唔好挑釁,人哋有權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