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何俊仁服刑及還押逾 1 年 申保釋獲批
2021 年 9 月與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一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周一(22 日)獲高院法官陳仲衡批准保釋,他下午離開高院,乘七人車離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透露,早年因肺癌曾接受手術的何俊仁,最近驗身發現肺部有陰影,原定在懲教所內排期至 2023 年才能覆診,而她 8 月初探訪何時,對方又提到肝部不適,因此希望保釋外出,盡快安排全身檢查。
2021 年 9 月與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一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周一(22 日)獲高院法官陳仲衡批准保釋,他下午離開高院,乘七人車離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透露,早年因肺癌曾接受手術的何俊仁,最近驗身發現肺部有陰影,原定在懲教所內排期至 2023 年才能覆診,而她 8 月初探訪何時,對方又提到肝部不適,因此希望保釋外出,盡快安排全身檢查。
一對案發後已離婚的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 X。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五(26 日)踏入第 14 日審訊,4 男 3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4 小時,一致裁定兩人強姦、協助和教唆強姦等 4 罪,所有罪名不成立。女被告得悉裁決後落淚。
法官李運騰解散陪審團後,特別感謝檢控官對法庭提供協助,指他表現良好,指本案的裁決只是基於證據作出。
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二(23 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1 日審訊,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女僱主的代表今完成結案陳詞,稱男僱主是「完全無道德底線嘅渣男」、女僱主「嫁咗畀一個咁無恥嘅人,就係真正嘅受害者」。但男僱主盤問下不受動搖,說法與女僱主的警誡供詞一致,反觀事主庭上供詞反覆,並不可信。法官將於周三(24 日)引導陪審團,預計陪審團周五(26 日)起退庭商議。
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一(22 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1 日審訊,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控方指,男被告稱在廚房炸大腸時,與女事主「神交」,是誇大供詞,故意塑造兩人在案發前有曖昧關係。辯方則指,女事主聲稱全程聲嘶力竭大叫,卻沒有吵醒同房的嬰兒,質疑她誇張其詞。代表女被告的大律師將於周二(23 日)陳詞。
一對夫妻被控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五(19 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 10 日審訊。 男僱主完成接受盤問,他稱當日向事主 X 提出性交,是因為之前女僱主(其妻)曾拒絕他的行房要求,並否認是在 X 不同意下進行。女僱主不作供。案件下周一(22 日)結案陳詞,預計陪審團於下周四退庭商議。
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二(16 日)在高等法院第 7 日審訊。 事主朋友 Rose 今作供,指案發翌日早上收到事主 X 短訊後,陪同前往報警,並於庭上覆述 X 對她講述的案發過程。辯方指其證供與 X 庭上說法不一致,例如 X 說是「男僱主」給她 150 元;但 Rose 稱 X 是說「女僱主」給她 150 元。Rose 又供稱,當時 X 稱主人房內除了她及男女僱主,還有「一名女孩」。
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一(15 日)在高等法院第 6 日審訊。 代表女僱主的大律師盤問事主,指男僱主與她關係良好,例如曾在事主被罵時調停及餵她食東西等,「你對阿 Sir 有好感,所以當晚阿 Sir 畀錢你同佢上床,你係願意嘅」。辯方指實情是,事主事後嫌 150 元肉金太少,又遭女僱主撞破及痛罵,惱羞成怒才誣衊兩名被告串謀強姦,事主否認。
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四(12 日)在高等法院第 5 日審訊。 辯方今繼續盤問事主,指她案發後發給中介員工的訊息,從未提及「強姦」、「侵犯」等字,顯示當晚並無發生強姦事件。辯方案情指,是事主趁女僱主洗澡時,接受男僱主提出以 100 元性交,完事後全裸離開房間時,撞見剛洗澡的女僱主,整件事只是金錢交易,又指事主為了民事索償而訛稱遭強姦,事主一概否認。
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四(11 日)在高等法院第 4 日審訊。 事主承認與男僱主的關係,較與女僱主好,但否認曾被男僱主餵吃東西。辯方質疑事主當時不可能不明白「Sir want you. Pay money」的意思。辯方另質疑,事主稱女僱主邀請她同睡一事全屬虛構,又指實情是事主自願脫衣,事主均否認,但她同意案發後曾與家人通訊,未有提及事件。 另外,事主供稱案發時曾「聲嘶力竭大叫」及呼救至男僱主完事。其後在辯方盤問下,她確認同屋男嬰及女童均無被吵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