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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警速毀沒選用文章致不公 控方:警沒責保留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指警速毀沒選用文章「匪夷所思」致不公 控方:警沒責保留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周二(13 日)及 11 月獲准保釋。案件周一(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續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辯方陳詞指,控方「沒有披露」及「太遲披露」與本案相關的文章,又質疑國安警員迅速銷毀沒選用的文章,「難道不需要律政司覆檢?」批評警做法「匪夷所思」,又比喻指若一本書涉及煽動,最好是閱讀整本書,「只睇部分章節係斷章取義」,形容現時情況導致審訊不公。

控方則指,情況不會令辯方蒙受不利,警方亦不可能在早階段保留可能對辯方有用的材料,「似乎冇案例支持警方有呢個責任」。她又稱,警方做法不涉行為不當或惡意。法官郭偉健押至周四(22 日)裁定是否批准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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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分類表 稱再有6篇涉煽動 作者包括林彥邦、區家麟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呈587篇文章分類表 稱再有6篇涉煽動 作者包括林彥邦、區家麟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上周二(13 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一(19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八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控方原欲傳召整理文章列表的警員,及呈上 587 篇文章的分類列表,包括 35+ 初選案相關、《國安法》相關、記者林彥邦撰寫的文章,以及英國《立場》文章,指若控方擁有上述文章,「自然會加入去(案情)」,又指林彥邦與林紹桐屬於同一組別,「同樣地都係主管」,其文章可以證明「林紹桐對林彥邦發表的文章是否知情」。

辯方反對指,《國安法》實施前後日子,不同陣營的媒體亦有報道《國安法》,又指警員供詞只是「一己睇法」。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認為毋須傳召警員,但控方仍可採納其意見,在陳詞時提及哪些屬煽動文章。另外,控方庭上讀出 6 篇涉嫌煽動的《立場》文章,作者包括林彥邦及區家麟。(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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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員認社交平台發布逾百煽動帖文 還押至2023年1月判刑

速遞員認社交平台發布逾百煽動帖文 還押至 2023 年 1 月判刑
一名 42 歲速遞員,被指於 2021 年 1 月起多次在不同社交平台,包括 Facebook、Instagram 及 Twitter 發布煽動言論,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告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

案情指,被告涉發表侮辱中國國家主席、國旗及警員等訊息;又發布「光時」、「港獨」等口號,並稱「繼承梁健輝烈士未竟之功」,以及鼓勵不打針和使用「安心出行」等,聲稱要衝上街頭推倒政府。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社會氛圍和動盪受到衝擊而作言論宣洩,現時感到懊悔,望可盡快服刑完畢陪伴有長期病患的母親。總裁判官蘇惠德聽取辯方求情後,下令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明年 1 月 5 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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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認「連登」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判囚8月 官:鼓吹美化暴力、衝擊司法系統

男子認「連登」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判囚8月 官:鼓吹美化暴力、衝擊司法系統
30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討論區」發布煽動陳述、相片及圖片,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周五(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的言論並非就法庭裁決或社會現況表達不滿,而是鼓吹和美化暴力,衝擊司法系統,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防違法和極端主張付緒行動,最終判處被告監禁 8 個月。

案情指,被告在「連登」發布共 37 段訊息,煽惑他人向法官、警察或公職人員使用暴力,如「槍弊(斃)呢班黨衛軍同狗官」;又指被告求外國制裁及「幫梁健輝先生報仇,剷除港共」等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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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 證非對辯方不公 「控方先係失利」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欲呈587篇文章 證非對辯方不公 「控方先係失利」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周二(13 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三(1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針對國安警日前供稱,從《立場新聞》網站揀選 587 篇他們「主觀認為」可能違法的文章,再篩選 30 篇交予案件主管。控方周三欲呈該 587 篇文章的重點列表,認為能夠協助法庭分析,本案是否真的如辯方所指「唔公道」,又指「控方先係失利,早知有 587 篇文章,我鋪排可能唔同咗,會令到個 case 更強」。

辯方則指﹐自《立場》網站停運後,無法取回全部文章,只能依賴網民存檔。法官郭偉健問「搵返 blogger 攞返篇文章都得㗎」,並認為控方有權使用上述證據,惟暫不作裁決,押下周一(19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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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認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判入教導所 官:踐踏國家尊嚴、挑撥仇恨

18 歲男認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判入教導所 官:踐踏國家尊嚴、挑撥仇恨
一名 18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YouTube 及 Discord 平台,發表「港獨」、「光時」口號,亦篡改國歌歌詞、製作並發布以粗口字眼取代國旗黃星的影片,早前承認煽動、侮辱國歌國旗等 4 罪,周三(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被告發布的內容以粗口詛咒國家領導人、內地人及警員,令他們受威脅,挑撥市民對警方及內地人的仇恨,而國歌及國旗具象徵意義,涉案內容踐踏國家民族尊嚴,損害人民情感。裁判官又指,被告的心理報告顯示,他犯案源於反修例活動,認為若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奏效,便不會譴責示威者,可見他認同以暴力手段改變社會現象的歪曲思維。

辯方希望法庭索取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但裁判官認為未能反映本案嚴重性,終判被告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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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篩選文章規限調查角度 國安警:「從來冇限制、收窄」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篩選文章規限調查角度 國安警:「從來冇限制、收窄」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兩人還押近一年,分別於上月及周二(13 日)獲准保釋。案件周三(1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

國安處總督察陳安銘在辯方盤問下指,自己當時審視文章,並非調查而是做情報分析。辯方質疑,他從 587 篇文章中,挑選 30 篇文章給調查隊伍,是規限了調查角度,又指律政司日後看到其他「被篩走」的文章,或會有不同看法。陳不同意,「從來冇限制過、收窄過(內容),(沒規定)可以睇咩、唔可以睇咩」。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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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警稱選587篇「主觀認為」違法文章 屬前期工作毋需索律政司意見

《立場》被指煽動案|警稱選587篇「主觀認為」違法文章 屬前期工作毋需索律政司意見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上月經歷 5 日審訊後,辯方質疑警方沒提供所有搜證材料,控方呈 6 個文件夾、逾 1,500 頁文件,辯方決定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林紹桐亦獲准保釋。案件周二(1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早上先為還押近一年的鍾沛權申請保釋,獲法官郭偉健批准(另見稿)。

就永久終止聆訊申請,控方傳召高級督察盧健賢作供。盧供稱,他與上司、總督察陳安銘兩度審視《立場》文章,選出 587 篇「主觀認為」違法的文章,又指因時間不多「我係隨意地喺網上揀選」。他們從中選出 100 篇文章,與警司開會後,再選出 30 篇文章交予案件主管。

盧表示,呈交 30 篇文章前,沒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因保存是前期工作,「我哋做情報、不涉調查」,稱「(告咩)太遠未去到」。辯方則認為,今次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與警方篩選文章過程不透明、不公平有關,認為警方並非不小心、不清楚,而是故意的行為,對辯方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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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還押近一年 前總編鍾沛權獲准保釋

《立場》被指煽動案|還押近一年 前總編鍾沛權獲准保釋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上月經歷 5 日審訊後,辯方質疑警方沒提供所有搜證材料,表示會申永久終止聆訊,林紹桐亦獲准保釋。

案件周二(1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六日審訊,辯方先為還押近一年的鍾沛權申請保釋,指控方新披露大量文件,惟法律團隊往收押所事務探訪時,不能帶文件夾及繩,難以將大量沒經綑紮或分類的文件帶給鍾沛權檢閱,因此他「要出嚟畀指示我哋」。辯方強調,《立場》已停運,鍾不會有重犯風險,又指若非本案出現特殊情況,聆訊或早已完結,「呢個情況唔係佢自己造成」。

控方提出反對,指鍾沛權除了是資深傳媒人,他於警誡下亦表示對 15 篇涉案文章知情, 「針對佢嘅證供強好多」。法官郭偉健聽畢雙方陳詞,認為他不會干犯危害國安罪行,批准鍾沛權以 10 萬元現金及胞弟的 5 萬元人事擔保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星期往警署報到一次,以及不得直接或間接作出任何可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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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FB 指水警林婉儀殉職「抵死」 前男警供稱發帖因替林「唔抵」、因案受同袍冷待辭職

涉 FB 指水警林婉儀殉職「抵死」 前男警供稱發帖因替林「唔抵」、因案受同袍冷待辭職
水警高級督察林婉儀 2021 年 9 月執勤時殉職,26 歲時任男警被指在 Facebook 發布「抵死」等言論,事後否認一項煽動罪受審。裁判官香淑嫻周一(5 日)裁定本案表證成立。

被告供稱,他中學從廣州來港後,由志願從軍改立志當差,投考 4 次後終入警隊。惟因本案遭同袍冷言冷語,最終辭職,但稱若「呢件事平反到,還返我清白,我就會返去(警隊)」。

被告又說,林婉儀執勤時墮海消息傳出時,他在警署聽到同袍議論,有人說上級部署失當、邀功而罔顧夥計生死。他稱替林感「唔抵」,遂發晦氣下才發布涉案帖文。案件周三(7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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