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歲男警員於 2022 年涉造假口供,再於 2023 年涉向上級訛稱投訴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被終止調查。警員被起訴「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2 罪,案件周二(2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被告擬不認罪,控方預料會傳召 10 名市民證人、13 名警員,另不會依賴任何警誡口供。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排期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作審前覆核,9 月 1 日至 19 日進行 15 天中文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2 歲男警員於 2022 年涉造假口供,再於 2023 年涉向上級訛稱投訴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被終止調查。警員被起訴「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2 罪,案件周二(2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被告擬不認罪,控方預料會傳召 10 名市民證人、13 名警員,另不會依賴任何警誡口供。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排期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作審前覆核,9 月 1 日至 19 日進行 15 天中文審訊,被告續准保釋。
34 歲休班警被指以檢查煤氣為由,進入鄰居單位,非禮屋內一名 7 歲女童,伸手入內衣褲摸其胸部和私處。被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周五(12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囚 9 個月。
裁判官引述女童的創傷報告,指她 「從未想像到,當向朋友爸爸尋求幫助嘅時侯,會侵犯自己」,且被告身為警察,令女童不解「值得信賴、依靠嘅人會傷害佢」,又認為「被變態佬摸好醜怪」,案發後「唔夠膽同朋友講」,更夢見被告化身惡魔,「想捉拿佢,同殺死佢」。
裁判官續指,兩人相差 28 歲,被告行為毫無疑問嚴重違反誠信,即使當時需面對工作及家庭原因,「都唔會無端端向天真爛漫嘅女子埋手」,斥其身為警務人員,仍蓄意犯案,知法犯法。
2022 年 11 月底,47 歲男警被指在掃黃行動中通風報信,助一名賣淫集團女中介人逃避警方追查。33 歲女中介人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 6 項罪名,男警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四(27 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續審,處理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控方指被告沒可能不清楚女中介人身分,又指被告供詞前後矛盾,謊話連篇,是不誠實的證人。控方又指,手機內容有否牽涉女中介人不是法理原則,只要被告的行為令調查機構或法庭考慮的時候有所缺失,足以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罪。
辯方則指控方理據薄弱,沒有基礎證明被告知道女中介人即將被拘捕或檢控,又指控方提出的質疑只是個人看法,希望法庭摒棄。法官林嘉欣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19 日裁決。屆時將一併處理女被告判刑。
2022 年 11 月底,47 歲男警被指在掃黃行動中通風報信,助一名賣淫集團女中介人逃避警方追查。33 歲女中介人承認「依靠另一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等 6 項罪名,男警否認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二(25 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續審。
針對「管有非法取得的旅行證件」罪,法官林嘉欣周一(24 日)關注旅遊證件定義,問及台灣身分證是否「旅行證件」,控方周二早上申請修改控罪為盜竊罪,官則表示案情並不支持,控方亦無證據顯示該證件為旅遊證件,考慮後拒絕修改控罪申請,並撤銷該罪定罪。
男警於錄影會面中供稱二人為情侶關係,在酒吧認識,女被告亦不介意他已婚。男警又指,女被告曾透過車牌查冊,取得其電話號碼進而發現他有家室,故「發夢都諗唔到佢係非法入境者」、「邊有非法入境者咁犀利」。
27 歲男警涉在 2019 至 2020 年休班期間,在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非禮 15 歲女童。該警員否認 3 項非禮罪,案件周三(17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男警在案件表證成立後,選擇出庭作供,稱案發時與妻兒、岳父岳母及事主等人同住,家庭相處融洽,但事主不時被家人忽視;家人亦不時作弄事主,被告曾在事主睡著時,以咕𠱸掟她。
被告稱,曾在家庭會議上被問及事件,對被指控非禮感錯愕,之後與同袍談起,當時同袍稱,或是事主發惡夢當真。暫委裁判官陳曉明將案件押後至 6 月 3 日作結案陳詞,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45 歲男警涉於住所打傷 7 歲女兒臉部,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周二(1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至 5 月 28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被告准以 5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接觸控方證人等。
隸屬新界北總區的 28 歲男警,涉嫌於 2023 年 4 月,威脅女友在網上發布她為自己口交的影片,兩人分手後女子報警。男警否認一項「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受審。裁判官黃國輝周四(11 日)裁定男警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裁決時指,男警發送口交片後向事主稱「IG 見」,但「IG 見」可以有不同意思,而事後男警與事主關係良好,沒人提出分手,亦不時互發戲謔的訊息,以及裸露性器官的圖片,在分手後事主才報案,認為男警有否威脅發布影像存疑。
44 歲男警涉於 2023 年 1 月休班時,於深水埗破壞一間食肆的玻璃門,以及與多人打鬥。他被控 「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聆訊數度押後,案件周四(2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否認控罪,辯方指審訊將由另一位大律師接手,建議先訂下審前覆核日期。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拒絕,指辯方已有相當多時間準備,明言不會再容許押後。辯方遂指,需傳召案發時聲稱與被告發生爭執的證人,另不爭議將有關片段呈堂。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 6 月 11 日開審,預料需時兩天審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審。
27 歲男警涉在 2019 至 2020 年休班期間,在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內,三度非禮 15 歲女童,警方 2023 年 6 月接到報案,7 月拘捕男警。該警員否認 3 項非禮罪,案件周一(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承認事實指,被告與事主為親戚,同住於紀律部隊宿舍一單位。女童的錄影會面片段指,2019 年至 2020 年期間,三度在家中睡覺時,遭被告摸胸、篤臀部和胸部,「好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