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案件會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 7 月 3 日提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警察總部,已被停職。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男警今年 1 月涉在尖沙咀港鐵站偷拍女子裙底被捕,遭押返尖沙咀警署後,再企圖搶去同袍佩槍。他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企圖無牌管有槍械兩罪,周四(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表示案件會轉介到區域法院處理,案件押後至 7 月 3 日提堂,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續還押候訊。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隸屬警察總部,已被停職。
45 歲男警被指 2019 至 2021 年間,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隱瞞財務狀況,意圖使對方批出合共約 28 萬元。警員周三 (28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餘下另一項欺詐罪獲撤控。
案情指,他在 2020 年及 2021 年兩度向「遮仔會」借貸,涉報細每月需就其他借貸的還款數目,以及隱瞞自己有「自願財務安排」(俗稱債務重組)。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是為應付離婚官司等,而私家偵探最後搜尋到前妻在外地再婚的證據,被告明年 4 月將還清債務,又指本案與「七警案」的案情同樣特殊,望法庭「格外開恩」。官押後到 6 月 11 日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34 歲男警被指 2024 年 7 月在葵涌警署內當值時藏有「藍精靈」、「白瓜子」等毒品;其後 8 月在街上被同袍截停搜查時,再被揭管有「咪達唑侖」,被起訴管有危險藥物等 3 罪。他早前認罪,周一(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罰款 2,000 元。
案情指,男警 7 月當值期間,被上司發現不能集中,思疑他受藥物影響,遂安排他接受毒品測試,結果對「可卡因」呈陽性反應,其後被搜出有「可卡因」、「藍精靈」等毒品;被告 8 月在街上因形跡可疑而被同袍截查,再被搜出「咪達唑侖」。
45 歲男警被指在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間,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隱瞞財務狀況,意圖使對方批出合共逾 45 萬元。被告被控兩項欺詐罪、一項企圖欺詐罪,周五(3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案件押至 2 月 21 日答辯,被告獲准以 1 萬元保釋。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駐守新界北交通部,目前已被停職。
31 歲男警被指於 2022 年及 2023 年調查兩宗爆竊案期間,分別在單位現場盜去 iPad 及 首飾,事後遭事主以「Find My iPhone」功能成功追蹤,揭發事件。男警於今年 7 月停職期間,再在酒店偷走遊客的背囊,取走袋內的 iPad,及後帶背囊到警署報稱拾獲失物。被告承認 3 項盜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周二(5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被告監禁 15 個月,另須賠償事主 5,200 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社會事件期間遭朋友疏離,又被起底,承受具大壓力。他另曾斥巨額投資補習社,但投資失利。而被告其實仍有 150 萬元存款,他亦不清楚自己為何犯案。官斥被告於當值期間犯案,違反誠信,破壞警隊聲譽,屬加刑因素。
2019 年 2 月,一名 9 個月大的男嬰於油塘油翠苑一單位內昏迷,送院不治。事隔逾 5 年,現年 42 歲、任職警員的男嬰父親被控虐兒。他否認控罪,案件周五(25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
為男嬰驗屍的法醫指,男嬰死因不明,推論他或患有「嬰兒猝死症候群」,當有外來刺激和壓力所致,如輕微感染或缺氧等時觸發;法醫表示,因不能肯定被子是否完全覆蓋男嬰,故無法肯定男嬰是否被「焗死」。資深法醫馬宣立同意驗屍報告,補充指部分幼童腦部對氧氣的敏感度較低,缺氧時或不懂反應。庭上播放案發時片段,可見被告將被子疊起蓋在男嬰頭上;馬指行為不適當及有危險,加上男嬰睡眠安排不理想,並排除男嬰因嘔奶致濁死。
控方完成舉證後,辯方表示需時索取指示以決定有否中段陳詞。控方則稱,需押後 3 個月考慮「都幾罕有」。辯方多次重申期間有其他案件需處理。官最終著雙方去信通知法庭有否中段陳詞,並將案件押後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續審,屆時再裁定案件是否表證成立。
一名 31 歲男警被指於今年 7 月,在牛頭角君立酒店大堂,盜去正辦理入住手續男子的背囊,內有總值逾 5,000 元的 iPad Pro 等物品。該男警被控一項盜竊罪,自 7 月首提堂起還押,案件周一(23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進一步文件和閉路電視片段,亦沒保釋申請。裁判官王證瑜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28 日,期間被告續還押候訊。
26 歲休班男警涉 2023 年 10 月至聖誕節六度無牌駕駛,其中一次更涉酒後駕駛等;其父則被指允許兒子無牌駕駛,二人原共被控危駕等 10 罪,其後被加控至共 24 罪。
案件原定周二(10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答辯,辯方申請押後,指控方今年 7 月新增 14 項控罪,惟辯方上周四才收到新文件;同時辯方在 8 至 9 月兩度去信控方提出協商,但控方稱本周一才收悉,因此望押後處理,強調料是最後一次押後。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遂押後至 10 月 22 日再訊,重申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屆時須答辯。兩被告續准保釋。
26 歲男警於休班期間,在 2023 年 10 月至聖誕節,分別涉無牌駕駛和酒後駕駛等;其父則被指允許兒子無牌駕駛,二人原共被控危駕等 10 罪。案件周一(29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加控 14 罪,二人共被控 24 罪。辯方申請押後 6 周索取法律意見,並與律政司協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10 日答辯,兩名被告續准保釋。
32 歲男警員於 2022 年涉造假口供,再於 2023 年涉向上級訛稱投訴人不再追究,引致 9 宗案件被終止調查。警員被起訴「偽造」及「在公職中行為失當」2 罪,案件周二(23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被告擬不認罪,控方預料會傳召 10 名市民證人、13 名警員,另不會依賴任何警誡口供。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排期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作審前覆核,9 月 1 日至 19 日進行 15 天中文審訊,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