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市政協常委及委員、成衣製造公司「茂榮實業」董事李謀任,被指詐騙中國銀行約 4,300 萬港元信用證,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及 3 項洗黑錢罪。李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0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李涉嫌與供應商「怡東環球發展」的獨資東主廖東民,以虛假貨物收據和發票,為「茂榮」取得信用證融資,李承諾向廖支付每宗虛假交易的 0.5% 金額作「手續費」,餘下金額則轉帳至李指定的銀行戶口。 控方指,即使其後「茂榮」已清還信用證貸款,但虛假證明文件已經欺騙中銀批出相關信用證,令中銀承受不必要的風險。案件周二(11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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