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17 歲男學生,涉於 2023 年 1 月至 11 月期間,在元朗一間中學內非禮另一女子。該男學生被控 3 項非禮罪及 1 項偷拍罪,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五(28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求情。裁判官押後案件至 7 月 11 日判刑,待索取進一步報告。
被告平日在深圳讀書,週末才能來港。辯方求情指,感化官因擔心被告長居深圳,不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被告願意並有能力獨自過關來港,履行社會服務令或接受感化,又指被告沒有不良嗜好,犯案後深感後悔,反省後明白要尊重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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