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後,有業主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首次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據悉截至周一(16 日)中午,已有逾 430 人參與,佔總人數逾兩成。業主指已透過電郵將公開信發送予特首辦,盼獲回覆。
特首辦人員周一下午口頭回覆《法庭線》指,已將記者的查詢轉介予民政事務總署處理。民政總署則指,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
「合安」周二回覆指,正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並會適時向業主交代情況。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大火後,有業主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首次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據悉截至周一(16 日)中午,已有逾 430 人參與,佔總人數逾兩成。業主指已透過電郵將公開信發送予特首辦,盼獲回覆。
特首辦人員周一下午口頭回覆《法庭線》指,已將記者的查詢轉介予民政事務總署處理。民政總署則指,召開業主大會事宜,將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
「合安」周二回覆指,正積極了解情況作出跟進,並會適時向業主交代情況。
宏福苑大火至今近 4 個月,但大維修善後等屋苑管理問題懸而未決,有業主昨晚發起聯署致公開信予特首李家超,要求政府協助及督促「合安」盡快召開業主大會,列出善款安排、大維修剩餘款項等 7 項事務,指居民有「重大疑慮」急需處理。大火至今,業主首次聯署提出此要求。
公開信指,由於屋苑事務有大量關鍵細節未能釐清,「導致居民對屋苑管理及決策過程產生深切疑問」,認為唯有透過正式業主大會,「讓每位居民有機會直接提問並即時獲得清晰解答,方能真正消除疑慮、凝聚共識」(議程及公開信全文見文末)。
據悉,截至周日(15 日)晚上,聯署發起大約一天已有逾 370 人參與,包括業主本人及罹難者的遺產管理人。有發起聯署的業主指,已將公開信透過電郵發送至特首辦,盼獲回覆。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下周四(19 日)展開。據悉,至少有兩批居民獲批准成為涉事方,其中一批為被解散的現屆法團管委會委員。兩批居民已有律師、大律師以義務方式(Pro Bono)代表,其中一方有資深大律師代表。
獨立委員會回覆《法庭線》指,其他涉事方包括相關政府決策局和部門、市建局、競委會、物業管理公司「置邦」,亦將適時公布涉事方的名單。民政事務總署則回覆指,法團管理人「合安」的代表,將出席聽證會旁聽。
成為宏福苑法團管理人逾一個月的「合安」,周四(12 日)在網上平台首次公布 4 項工作進度,包括向合資格業主派發共 1,110 張市建局資助支票、從前任管理公司「置邦」接收部分文件及資料,亦已更新法團的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
就獨立委員會聽證會,「合安」只提及其代表將會出席,會按查詢提供所需資料,以配合工作,未有提及會否代表居民申請加入成為涉事方,另亦未提及何時籌備業主大會。有居民質疑「合安」遲遲未開業主大會,日前以個人名義申請以涉事方身分參與聽證會。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將於 3 月 19 日開始,有意參與、傳召證人或提交證供,必須在周四(12 日)或之前以電郵或傳真提出申請。據了解,至少 4 名宏福苑居民已經以個人名義,申請參與聽證會,部分為遇難者家屬,有居民稱考慮徵詢法律意見。
有申請人指,獲法庭委任為法團管理人的「合安」遲遲未安排業主大會,居民在聽證會之中有沒有人代表至今未明,「如果冇人真正代表死者或者代表死難者家屬,去提出合適疑問,咁呢個委員會最後出嘅報告,又係咪真係可以反映真相?」故在限期前以個人名義申請參與。
「合安」早前回覆《法庭線》指,有法律顧問代表出席指示會議,亦將出席聽證會以了解進展,並會按要求提供資料,亦會適時向業主及居民傳達資訊。
土地審裁處本月初解散宏福苑法團管委會,並委任華懋旗下「合安」為管理人。大火發生至今將近兩個月,據悉有居民本周去信民青局局長麥美娟,促請盡快追討大維修工程的 3,100 萬元履約保證金,以及安排業主大會。
民青局回覆《法庭線》指,「合安」正與前管理公司交接,亦聯絡前管委會主席,掌握工程合約、履約保證金及各類保險等資料,會聘請專業人士詳細分析,釐清法律問題,而「合安」短期內會設立網上平台,與居民保持溝通聯絡。
據大維修合約,承辦商「宏業」須向註冊保險公司或銀行購買工程合約總額 10% 的履約保證金(Surety Bond)。一般而言,若有工程違約,法團可向擔保方追討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