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先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提出反對,均被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案件押後至 9 月開審。 黎智英上周五(17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各級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 Tim Owen 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 47 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暫未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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