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大內示威者,有市民發起到油麻地「圍魏救趙」與警員爆發衝突,213 人被控暴動。其中 7 人周五(2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還押至 6 月 29 日判刑。案情指 7 人逃離現場時被截獲,其中兩人身上管有鉗、鐳射筆等物品。 辯方求情時形容,2019 年 11 月是「回歸以來黑暗」的日子,又指現時香港已「由亂及治,由治及興」,陳詞期間一度哭泣,稱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辯方又提到,另一被告很大機會代表龍舟港隊出戰亞運,但因本案被逼放棄,又為到父親帶著擔憂和遺憾離世,心如刀割。 另有辯方指部分被告受社會氣氛影響犯案,願將來報效「生於斯,長於斯」的地方;及向受影響市民和警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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