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歲私家車司機涉於 7 月 30 日,在吐露港公路危險駕駛,撞斃一名電單車司機,案件 7 月 3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候驗車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被告保釋,押後至 10 月 26 日再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4 歲私家車司機涉於 7 月 30 日,在吐露港公路危險駕駛,撞斃一名電單車司機,案件 7 月 31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申請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候驗車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被告保釋,押後至 10 月 26 日再訊。
內地男子被指於 2024 年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泰國皇太后大學畢業證書,否認「使用虛假文書」罪,周五(3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指,該大學的副教授可赴港作供,惟仍候當局批出許可,如對方未能來港,會以視像方式作供,申請押後本案作進一步安排。
辯方質疑控方多次押後,延長審訊時間。官解釋申請許可需時,非控方可控因素,為加快案件進度,排期 11 月 11 日開審,以促海外機關在開審前,批准證人來港許可。辯方另透露,擬爭議被告與升學顧問的對話紀錄。
6 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涉在港操作「貓池」(可插多張 SIM 卡的通訊設備)批量撥打詐騙電話及發送詐騙訊息,令 43 名受害人共損失逾 587 萬元。6 人承認串謀詐騙,周三(29 日)被判囚 40 至 53 個月。
案情指詐騙集團為突破海外電話電騙提示的措施,故安排在港犯案。辯方求情指被告被騙到港參與案件,來港前不知工作與非法行為有關,區院暫委法官郭偉健反駁指說法不合理。官另應控方申請加刑,指因電話騙案在港具普遍性、造成傷害。
17 歲青年涉今年 6 月 18 日,在機場停車場與他人串謀搶劫一名男子,劫去內藏 6 條共價值 700 萬元金條的背包。案件周五(3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至 8 月 17 日再訊,待警方進行進一步調查。被告准保釋候訊。
涉聲稱巴塞隆拿來港作賽事件的廣告公司「宏美」,時任行政總裁涉去年報假案,報稱遭不明人士威脅殺害自己及家⼈,他周五(3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囚 6 周、緩刑 18 個月。
辯方求情指,有兩名自稱「國家安全法務部」的人曾上門要求與被告見面,被告的家人因此到警署報案,惟警方沒跟進聯絡其家人,令被告產生「主觀、愚蠢信念」,認為警方沒認真看待事件而犯案。控方則指警方曾獲被告確認安全,無需協助。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造成 168 人死亡,數千居民受災,政府及社福機構發放援助金。38 歲男子涉冒充災民騙取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周五(31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自行應訊,指上星期才知悉未能找到律師代表,提出押後案件,候申請當值律師服務。官反駁「請唔請到唔係咁遲先知」,強調今次是被告獲律師代表前,最後一次押後,批准押至 9 月 10 日再訊,指屆時必須答辯。被告續准保釋。
資深大律師胡漢清的薄扶林海日樓物業被指涉僭建,遭屋宇署「釘契」。繼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清拆令,胡周五再提另一司法覆核,指基於財政壓力擬將物業加按,惟因被「釘契」難以申請貸款,要求法庭命令屋宇署「解釘」。
胡亦質疑,法例並沒要求屋宇署必須將涉僭建的物業「釘契」,署方自我約束酌情權,亦無正當目的繼續將他的物業「釘契」。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共六輪的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早前已完結,委員會陸續上載各證人供詞至網頁,包括未有到場作供的區議員黃碧嬌,以及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建與何建業。何建業否認參與圍標,指媒體形容宏業參與圍標,屬不實傳聞與揣測。侯華建則指,宏業在投標期間嚴守競爭及保密原則,與其他入標公司相熟或曾合作,在業界屬常見,無不當合謀。
至於消防系統被關閉,何建業指由管理公司監管,從未獲告知系統失效;宏業雖設禁煙規定,但不可能時刻監管工人。他又指,建築物料由外判商採購,完全不知棚網及發泡膠板易燃。惟翻查聽證會證供,二判負責人稱何曾指明不用購買阻燃棚網,更指「叫你訂就訂,唔使講咁多,訂阻燃網都得,我唔會找數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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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歲老翁涉於 2007 年至 2018 年 6 度於藍田家中非禮或強姦女兒;另在 2025 年恐嚇妻子,以阻止她將物業改至兒子名。老翁被控猥褻侵犯、強姦及刑事恐嚇等 7 罪。案件周四(30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押後至 9 月 7 日,交由東區裁判法院處理交付高院程序。被告續准以 5,000 元保釋候訊。
被告 L.K ,現年 83 歲,周四上庭時行動不便、須親友攙扶,控方亦特意要求裁判官允許被告坐下應訊。法庭書記為被告解釋初級偵訊程序時,被告表示聽不清楚,要求書記到旁放慢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