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旗下圓方商場、西九龍柯士甸道地盤發生工業意外,兩工人在地底管道昏迷,其後不治。工程大判及二判的董事及經理被控誤殺罪,周三(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裁判官陳志輝批准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處理,3 月 19 日在東區法院再訊,待處理交付高院審理的程序。控方另申請增加保釋金及改為每天到警署報到,官最後維持原有條件,即 15 萬元現金擔保及每周報到兩次。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港鐵旗下圓方商場、西九龍柯士甸道地盤發生工業意外,兩工人在地底管道昏迷,其後不治。工程大判及二判的董事及經理被控誤殺罪,周三(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裁判官陳志輝批准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處理,3 月 19 日在東區法院再訊,待處理交付高院審理的程序。控方另申請增加保釋金及改為每天到警署報到,官最後維持原有條件,即 15 萬元現金擔保及每周報到兩次。
有 14 項性罪行案底的 38 歲男子,與兩名 15 歲少年合共九度肛交,其中一少年更遭被告以狗圈繫頸拖行、鞭打、迫飲尿等方式虐待。被告承認「向 16 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猥褻侵犯」等 17 罪,周三(11 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 10 年。
法官潘兆童透露,被告曾因性侵 14 歲少年入獄 8 年,出獄後拒絕繼續治療,一年後便干犯本案,反映上一案的判刑阻嚇力不足;心理和精神科報告顯示被告有邊緣型人格障礙和戀童癖,他沒對行為承擔責任,諉過於伴侶和事主,重犯機會極高,判刑須平衡保護社會的作用。
芬蘭及愛沙尼亞之間的海底天然氣管道及電纜於 2023 年受損,引國際關注。芬蘭當局調查後懷疑是船錨拖拽造成,指事件與在香港註冊的中國貨船「新新北極熊」號有關。據報中國調查後承認事故,指屬意外。
「新新北極熊」船長周三(11 日)在東區法院,否認刑毀及兩宗海事處傳票控罪。庭上透露審訊時會爭議其他船員的證供、船上運作、專家證供等議題,辯方亦需尋求專家意見,被告亦擬作供。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至 5 月作審前覆核,被告續還押。他至今已還押逾 270 天。
政府在新冠疫情時設「防疫抗疫基金」紓解特定行業營運困難。53 歲男子承認兩度企圖欺詐基金共 186 萬元,周三(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 48 個月。案情指他在首次申請零售店資助失敗之後,再以相同名稱申請美容服務行業資助,涉虛報交易及薪酬紀錄等。
區院法官練錦鴻指,本案是精心計劃的大型欺騙行為,案發時香港時值社運及疫情,民生經濟滿目瘡痍,政府以公帑改善營商環境,被告卻趁火打劫,其行為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令人齒冷,極為缺德,又指他為騙款而註冊 26 個商業登記、簽 19 份租約。
「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於 2022 年確診期間,向衞生署隱瞞出席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生日派對當日的行蹤,經審訊後被裁定 4 項提供虛假資料傳票罪成,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王不服定罪提上訴,暫委法官李俊文周二(10 日)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訴方爭議,衞生署職員來電時沒表明法定身分,亦沒說明按法例要求她提供行蹤資料。判詞指,法例賦權予 「衞生主任」和「獲授權人員」在疫情期間「非常時期」為預防及控制疾病而追查資料。故上訴人只需知悉她要提供的資料,是「攸關處理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而王原審作供時亦提及她不想疫情擴散,知道職員會追查行踪、曾回電衞生署。判詞認為,原審官有足夠基礎裁定,王知悉職員按法例要求她提供行蹤,駁回上訴。
「香港伊甸園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董事、職員,被指去年在網上發布關乎代母安排的廣告,以及參與商議時接受一萬元,被票控 6 項《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下罪名。案件周二(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辯方要求押後至 4 月再訊,為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並與控方商討。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接納,並提醒如被告不認罪,辯方要在押後期間準備審訊事宜。兩被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均獲批准。
26 歲女子涉於 2024 年向社署提交虛假交通意外援助申請表、9 張醫生證明書,欺詐俗稱「車手獎」的交通意外援助金。庭上透露如她成功申請可獲近 5 萬元。她認罪被判社會服務令 200 小時,並完成其中 24 小時。案件周二(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跟進刑罰。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接納醫療報告,指被告因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接受社服令,基於案情重新判罰。官指案情性質嚴重,將量刑起點訂於 7.5 個月監禁,認罪扣減至 5 個月,由於她曾執行部份社服令,酌情再減刑,最後改判囚 4 個月、緩刑 24 個月。
63 歲男子去年在旺角一間超市內,將多支混入尿液的汽水擺在貨架,有顧客飲用後起疑揭發。他承認兩罪,周二(1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被告在警誡下稱超市職員「令我不開心」。
官指被告行為非常幼稚、罔顧後果,稱「作為你呢類年紀嘅人,好奇怪點解你會干犯呢個控罪」,惟考慮他沒案底,指以其年齡而言「係非常唔錯嘅紀錄」,故接納感化官建議。
4 人被指於 2020 年訛稱擁有股票,指使「星火證券」經紀沽貨,被裁定欺詐證券行罪成。4 人周一(9 日)在區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至監禁 24 個月,法庭 4 月將另處理控方申請充公令。
法官李慶年指,以欺詐手段非法賣空容易造成市場波動,被告的行為易造成市場波動,「猶如發放虛假訊息,造成銀行擠提,引發金融風暴」,避免市場被操控對香港尤其重要,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首被告在警誡下稱原為「微信女」騙案受害人,其後改變做法,收貼士後不買股,反而在未持貨下指示證券經紀沽貨,再以低位買貨交收。控方指,3 被告在 9 宗非法賣空交易賺取約 336 萬元差價。
2023 年 9 月「世紀黑雨」後,港島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被揭發涉僭建,屋宇署調查後向相關業主發出清拆令,並提出檢控。72 號屋的業主要求暫緩執行清拆令遭拒,遂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案件周一(9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
申請方認為,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在未經聆訊下,拒絕處理上訴申請,其決定屬越權、程序不當。法官高浩文質疑,申請方未曾就清拆令上訴,反而就暫緩清拆令上訴,有濫用程序之嫌。案件押後至 3 月底前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