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11.18理大外|4人科學館廣場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9至14個月

11.18理大外|4人科學館廣場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9至14月

Read more

11.18理大|被指聲援校內示威者 19人非法集結罪成還押下月判刑

Read more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 首被告傳同行友人作供 官提醒或自招嫌疑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 首被告傳同行友人作供 官提醒或自招嫌疑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7 人否認非法集結,案件周二(19 日)在區院踏入第 11 日審訊。

案發時 20 歲的次被告於盤問下指,當日帶口罩、生理鹽水等,為遇催淚煙時保護自己。控方質疑和平示威何需工具?次被告解釋稱,「因為和平嘅係市民,警察都有可能唔知點解放咗粒催淚煙出嚟」。

首被告一方另傳案發日同行的友人作供。辯方指,證人明白自己的案件正在調查,而她索取法律意見後「依然願意為被告作供」,法官則提醒她有機會自招嫌疑。友人供稱,當日相約首被告吃早餐,途中遇催淚彈,自己「當刻好辛苦,其實行唔到路」。

Read more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 被告供稱朋友擔心有學生被困理大 結伴到附近觀望情況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 被告供稱朋友擔心有學生被困理大 結伴到附近觀望情況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9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男開審前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周一(18 日)在區院踏入第 10 日審訊,由暫委法官黃士翔審理。

案發時 20 歲的被告供稱,有朋友談及擔心學生被困理大,兩人遂結伴到附近觀望情況,打算離開時一度走錯路,後遭警方包圍及拘捕。庭上片段所見,他當日身穿灰啡色上衣及深色短褲。

被告於警誡下指「我冇搞事」,辯方問為何被捕時不告訴警方?被告答稱,「因為當時啲警察好兇惡,我唔夠膽講」。他又於盤問下供稱,沒了解有否不反對通知書,「因為呢個唔係一個遊行或者集會囉」,並稱當時不知道有網上呼籲到理大附近「圍魏救趙」。

Read more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 被告供稱約友人尖沙咀食飯、沒留意「圍魏救趙」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 被告供稱約友人尖沙咀食飯、沒留意「圍魏救趙」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9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男開審前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周五(15 日)在區院續審。

案發時 20 歲王姓被告供稱,他與友人約在尖沙咀食飯,中途遇示威者,其後被捕。控方質疑為何他不跑走,王稱要顧及友人「唔可以由得佢自己一個跑咗去」。控方質疑他是足球員,「跑得好快㗎喎!」王稱「呢個我想澄清,足球同跑得快唔快係無關」。

王另供稱,沒留意「圍魏救趙」,又解釋背囊內的生理鹽水、「豬咀」等物,是供自己餐廳上班用,前者用於處理傷口,後者用於通糞渠。案件下周一續,料繼續盤問及傳召其友人作供。

Read more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護士被告警誡下稱聽慘叫上前協助

11.18理大|7人否認非法集結開審 護士被告警誡下稱聽慘叫上前協助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9 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兩男開審前認罪,餘下 7 人不認罪,周二(5 日)在區院續審。

控方於開案陳詞指,7 人在科學館廣場及華懋廣場外被捕,其中任職護士的被告,於警誡下稱經過尖沙咀聽到多人叫囂和慘叫,遂上前查看是否有傷者需協助。另一被告警誡下則稱路經尖東,「我無搞事」,並指想看有沒有人需要水,故買了一箱水打算派發。

控方又指,有被告在科學館廣場一帶聚集,警告後未有散去,且被搜出剪刀、口罩、眼罩、防毒面罩及頭盔等,指控相關行為已構成非法集結,並指第九被告管有鐳射筆,是擬供自己或他人用作傷害他人。案件周三(6 日)續審。

Read more

11.18理大|涉聲援校內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控方質疑被告身上安全套用以製水彈

11.18理大|涉聲援校內示威者被控非法集結 控方質疑被告身上安全套用以製水彈
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一人認罪判囚 9 月 2 周,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件周一(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踏入第十六日審訊。

案發時 24 歲的註冊社工供稱,女友胞弟與家人因社會事件爭執,及後失聯,故他與女友打算租住鄰近理大的酒店,希望可盡快接弟弟離開。惟他到達科學館廣埸後,人群湧近令他無法離開。他指,因被胡椒噴霧噴中,而將生理鹽水放入背囊,哨子和手套等則是山藝活動常用裝備。

控方完成盤問後,暫委法官嚴舜儀指控方依賴的證物,包括在被告身上搜出的安全套,詢問控方會否就此盤問。控方思考片刻後,向被告指出,「安全套係用嚟裝水彈掟警方」,律師席一度傳來笑聲,部分人掩臉竊笑;被告表示不同意。案件周二(22 日)續審。

Read more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 羅被帶到高院、官准保釋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律政司上訴 羅被帶到高院、官准保釋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上周三(11 月 30 日)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區院法官練錦鴻指他到現場,「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造一個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的形象」,又指他自招嫌疑,惟認為控方證供不足以定罪。

律政司周一(5 日)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警方周三(7 日)將羅帶往高等法院,律政司申請向他施加保釋條件,獲法官潘敏琦批准,包括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交出旅行證件,以及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

羅指,下午接獲警方通知前往旺角警署,然後被帶到法庭處理保釋,對律政司提上訴「唔會太過出乎預期」,稱會以平常心面對。與羅同案另 4 名罪成被告,目前還押,將於 12 月 21 日求情及判刑。

Read more

11.18 理大衝突|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官指證據不足 另 4 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

11.18 理大衝突| 羅健熙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官指證據不足 另 4 人經審訊被裁定罪成
2019 年 11 月 18 日,有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控。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周三(30 日)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另 4 名不認罪被告,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法官索背景報告,押後至 12 月 21 日作求情及判刑,期間 4 人須還押。

區院法官練綿鴻裁決時指,認為羅到現場是「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屯(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做(造)一個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的形象」,指羅被捕「至少是自招嫌疑所致」,但控方證供不足。法官另逐一分析證供,認為首被告稱「擺手制止警察舉槍」,即承認曾阻警執法,而另一被告稱拿乾衣予「低溫症的人」,認為是指被困理大的人或示威者。

羅健熙於法院外指,感謝律師團隊協助,以及黨友和好友支持,會繼續為市民發聲,不負多年來市民對民主黨的支持。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