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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助刺警男友離港 25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不服定罪申上訴許可被拒

被指助刺警男友離港 25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不服定罪申上訴許可被拒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24 歲工程師涉在銅鑼灣,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其手臂,其後在機場被捕。其 25 歲女友被指協助他離港,早前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一年。她不服定罪,周四(14 日)於高等法院申上訴許可。上訴庭法官彭寶琴聽畢雙方陳詞,指申請方理據沒有合理可辯之處,即日拒批許可。

申請方爭議,沒有足夠證據證明申請人案發時,得悉其男友急需離港的原因,即使當天傳媒「廣泛報道」有警員被襲,均沒有披露施襲者身分,她未必知道男友為何離港。律政司一方則反駁指,本案已有足夠環境證據讓原審官作出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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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25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一年

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25 歲女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一年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24 歲工程師涉在銅鑼灣,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其手臂,其後在機場被捕。其 25 歲女友被指協助他離港,早前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姚勳智周三(21 日)在區域法院判她監禁 12 個月。

辯方求情時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成就傑出(outstanding ),在案中角色不關鍵,犯案沒有經長時間計劃。法官指,本案嚴重之處為工程師所干犯的案情嚴重,若非警方迅速拘捕,他可能已在女友協助下離開,此舉打擊司法公義的執行。

法官續指,接納沒預謀犯案,背景報告及求情信均形容人格非常正面,以 15 個月為量刑起點,調低至判囚 12 個月,又指已把量刑降至最低,望被告反省,出獄後貢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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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女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必知男友曾犯案

維園刺警案|被指助工程師男友離港 女子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官:必知男友曾犯案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24 歲工程師涉在銅鑼灣,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其手臂,其後在機場被捕。工程師早前認暴動等兩罪,被判囚 5 年。其25 歲女友被指協助他離港,周三(30 日)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還押至 12 月 21 日求情。

法官姚勳智裁決時指,在工程師犯案不久後,女被告便多次瀏覽及尋找航班資料,又陪同對方前往機場。官指難以接納女被告不知悉男友當晚突然離港的原因,加上被告於男友被捕後,更換新電話和刪除機票相片,認為她必然知悉男友曾犯案而打算潛逃,繼而不斷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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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刺警案|20 歲學生認暴動、拒捕 官判入教導所:更生較重要

維園刺警案|20 歲學生認暴動、拒捕 官判入教導所:更生較重要
2020 年 7 月 1 日,警員在皇仁書院外制服 20 歲學生期間,懷疑被一名 21 歲學生阻止,另疑遭 24 歲工程師以摺刀刺傷。涉案 3 人早前承認暴動、有意圖傷人等罪,其中 20 歲學生周一( 3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姚勳智表示,本案由非法集結演變成暴動,逾 300 人參與其中,歷時不短,性質嚴重,理應採納 4 至 5 年監禁作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參與程度不高、認罪有悔意等因素,認為其更生需要較為重要,遂以判入教導所代替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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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10.9-15

本周焦點

羊村繪本案 前言總 5 理事刑滿出獄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前理事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被指發布 3 本「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判囚 19 個月。5 人周一(10 日)刑滿獲釋。 本案為 1997 年以來首宗被控煽動刊物罪、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的案件。《法庭線》整合案件起訴、定罪至刑滿一年多來的重點。 羊村案 5 人刑滿出獄 1997 年後首宗煽動刑物經審訊罪成案 終院採納國安罪保釋門檻 指政府無權廢除「免針紙」 高院頒令暫緩執行 政府指 7 名私家醫生涉嫌濫發「免針紙」,原定他們所發出的逾兩萬張「免針紙」周三(12 日)起失效,不過先後被立法會議員江玉歡質疑欠缺法律依據,以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入稟司法覆核挑戰。高等法院周二(11 日)頒令暫緩執行政府的決定。 高院法官高浩文同日頒下理據,首句即提及「不管欲達到的結果如何可取,手段亦有正確及錯誤之分」。他指出,考慮對市民自身及醫療系統的風險、已接種兩針或以上人數,以及不能排除有「免針紙」是正當發出等因素,認為頒令暫緩執行恰當。 郭卓堅就司法覆核申請法援被拒絕,指郭已打齊 3 針、非涉案免針紙的「持份者」,沒有法定地位提覆核。郭已向署方提出上訴。 頒令政府暫緩視逾兩萬張「免針紙」無效 法官高浩文指「手段有正確及錯誤之分」免針紙司法覆核 郭卓堅申法援被拒提上訴 「公眾利益係唔理你係唔係持份者」高院頒臨時禁制令 7 受查西醫簽發逾兩萬張「免針紙」暫維持有效 官問廢除權力來源指盧寵茂無權廢除免針紙 郭卓堅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官稱案件急切明日聆訊 煽惑參與 2021 六四集會罪成 鄒幸彤上訴 2021 年六四維園悼念集會,警方連續第二年以防疫為由反對進行。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指在社交媒體及報章發文呼籲市民參與集會,經審訊後被裁定煽惑集結罪成,判囚 15 個月,部分刑期與另案同期執行。鄒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周二(11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  上訴方爭議,警務處長沒盡「積極責任」,例如沒考慮替代方案協助和平集會進行,但鄒幸彤在審訊時不能挑戰警務處長決定,「其實幾荒謬」,又指鄒的文章沒有任何一句呼籲「大家到維園」。法官張慧玲指,會盡快在聖誕前頒決定。 煽惑參與 2021 六四集會罪成 鄒幸彤上訴指煽惑集會非唯一推論 警沒盡責任助集會進行 2020 年維園刺警案 24 歲工程師判囚 5 年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後一日,24 歲工程師在銅鑼灣被指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對方手臂,翌日凌晨在機場被捕。他承認暴動、有意圖傷人罪,周四(13 … Read more

維園刺警案|兩男認暴動等罪判囚 5 年及 33 月

維園刺警案|兩男認暴動等罪判囚 5 年及 33 月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後一日,24 歲工程師在銅鑼灣被指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對方手臂,翌日凌晨在機場被捕。他承認暴動、有意圖傷人罪,周四(13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5 年。另一被指阻警拘捕示威者的 19 歲男子,則承認暴動、阻差辦公罪,被判囚 33 個月。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被告用軍刀插警性質非常嚴重,受襲警員傷口距離動脈神經僅約 4 毫米,涉案襲擊可以致命。而警員傷口嚴重感染,日後只能做文職工作,對事業有長遠影響,法官形容「此類極嚴重傷人案,根本可在高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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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刺警案|女子否認助男友離港 控方指被告購 7.3 機票擬離港 上司指被告請假稱「家有急事」

維園刺警案|女子否認助男友離港 控方指被告購 7.3 機票擬離港 上司指被告請假稱「家有急事」
2020 年 7 月 1 日、《國安法》生效翌日的銅鑼灣,24 歲工程師涉於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對方手臂,翌日凌晨在機場被捕。其 25 歲女友被指協助他離港,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二(27 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 2 日審訊。

控方首日審訊指稱,女被告在案發日協助男友購買機票及登機後,再為自己購機票在 7 月 3 日離港。周二聆訊,女被告上司供稱,7 月 3 日接獲她請假申請,指家有急事。被問及張當時被「起底」,是否情緒低落才請假,上司稱他沒印象。

控方 Google Chrome 專家則指,被告公司電腦中的瀏覽器,曾搜尋機票、登機等字眼,應該是 Google 帳戶同步後、經其他裝置搜尋後所留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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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園刺警案|工程師機場被捕 與兩男認暴動 10.13 求情 女子否認協助男友離港受審

七一刺警案|工程師機場被捕 與兩男認暴動 10.13 求情 女子否認協助男友離港受審
2020 年 7 月 1 日,銅鑼灣維園外爆發衝突,24 歲工程師在警員制服示威者時,以摺刀刺傷對方手臂,翌日凌晨在機場被捕。他與兩名男生承認暴動、阻差辦公等罪,還押至 10 月 13 日求情,候索取背景報告;25 歲女子被指協助工程師男友離港,否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周一(26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情指,工程師刺傷警員後,將涉案物品丟入海,並購買即晚機票前往倫敦,在機上被捕,他曾在 TG 向友人傳訊息:「仆街,叫我名」、「有事搵我女朋友,如果我再冇覆」。工程師女友被指安排他前往機場,她事後亦曾購買機票前往台北,惟最終沒起行。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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