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高院5.29頒布裁決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高院5.29頒布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不設陪審團,原訂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終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辯方於 5 月初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委任「指定法官」過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又指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遭政府「惡意」阻礙來港抗辯,形容「是逼害不是檢控」。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高院將於 5 月 29 日下午 4 時頒下判詞,翌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Read more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五(19 日)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案。

法官認為,根據《國安法》條文,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詞又指,國安委的職責,屬法院職能範圍以外事宜,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監督國安委工作,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最終駁回其許可申請。對於黎一方早前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法官反駁指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黎一方評論屬「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

Read more

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法院本周五裁決

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法院本周五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黎智英分別於 3 月及 4 月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於本周五(19 日)就兩宗案件頒下決定。

Read more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指控方阻Tim Owen來港抗辯「是逼害非檢控」

黎智英國安案 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指控方阻Tim Owen來港抗辯「是逼害非檢控」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不設陪審團,原訂於 2022 年 12 月 1 日開審,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以釐清參與國安案律師資格,終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周二(2 日)在高等法院審理。辯方指委任「指定法官」過程不透明及缺乏保障,造成表面偏頗,影響公眾觀感。他又指,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遭政府「惡意」阻礙來港抗辯,形容「是逼害不是檢控」。控方則指,辯方提出嚴重指控,且無證據支持,重申政府沒有行為不當。3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將於一個月內宣判,期間候黎智英另一宗司法覆核案裁決。

Read more

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律政司指法院無權干預 官押後裁決

黎智英入稟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律政司指法院無權干預 官押後裁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黎智英分別於 3 月及 4 月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高院周五(28 日)處理兩宗申請。

律政司一方指,香港法院無權干預國安委的決定。黎一方則認為,國安委角色如「補底」,不包括建議入境處拒絕向 Tim Owen 批出簽證,法庭有權及責任介入。他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能被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舉例指可以囚禁市民至死、充公資產,法庭仍無法介入,「恐怕要跟法治重大的一部分說再見」。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表示押後裁決,並於一個月內頒下判詞。

Read more

TimOwen來港簽證被拒 黎智英提司法覆核、指國安委越權建議入境處拒批簽證

TimOwen來港簽證被拒 黎智英提司法覆核、指國安委越權建議入境處拒批簽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黎智英周二(11 日)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指國安委在人大釋法後,誤解自己有「新功能」,評估 Tim Owen 來港會構成國安風險,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申請方又指,上述決定與國安委的職責不符、僭越《國安法》第 14 條權力,又指入境處純粹因為國安委的決定,而拒絕批出簽證,要求法庭撤銷相關命令。

Read more

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抗辯決定 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排期4.28審理

黎智英入稟要求准Tim Owen抗辯決定 不受人大釋法影響 排期4.28審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提出反對,最後被終審庭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人大常委解釋《國安法》條文,指明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若要參與國安案件,須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

黎智英上月 17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 Tim Owen 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 47 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排期於 4 月 28 日早上 10 時審理,預計審期一天。

Read more

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黎智英入稟要求律政司宣布 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英御狀 Tim Owen 抗辯決定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原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先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終審法院提出反對,均被駁回。港府其後向人大常委提請釋法,案件押後至 9 月開審。

黎智英上周五(17 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會影響各級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抗辯的決定,並促請法庭就 Tim Owen 及海外律師代表抗辯一事,按《國安法》第 47 條,向行政長官取得證明書。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聆訊暫未排期。

Read more

人大釋法後未知可否代表黎智英 英御狀Tim Owen正在港參與另一終院刑事案

人大釋法後未知可否代表黎智英 Tim Owen正在港參與另一終院刑事案
在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中、黎欲聘用的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獲准來港,周三(18 日)在終審法院處理另一宗刑事案件的訟費上訴許可申請。散庭後,記者詢問其工作簽證事宜,包括到期日等,Tim Owen 表示「I am not saying anything.(我甚麼也不會說)」。

Read more

英外交部官員晤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英外交部官員晤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 港法律代表稱黎從沒委他人就訴訟行事

早前有傳媒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國際法律團隊」,去信英國首相辛偉誠要求會面,商討「令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方案」,並曾與英外交部代表見面。港府其後發聲明警告,相關行為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黎智英在香港的法律代表周五(13 日)晚上發聲明,指他們是黎智英在香港刑事案件唯一的法律團隊,黎智英亦從來沒有委託其他人,就他在香港的刑事訴訟行事。 聲明:將確保黎智英獲公平審訊 代表黎智英的羅拔臣律師事務所在聲明指,他們是《蘋果》被指違國安案及其他香港訴訟中,代表黎智英的唯一法律團隊,又指除了香港法律團隊,黎智英從來沒有委託其他人,代表他在香港的刑事訴訟行事。黎智英在香港的法律顧問,亦從來沒有與這個「國際法律團隊」,就黎智英的法律訴訟有任何專業上的聯繫。 聲明又指,黎智英的香港法律團隊,將繼續以黎的最佳利益行事,以確保他在香港獲公平審訊。 報道指英官員晤黎智英律師團隊港府強烈反對干預 英國廣播公司(BBC)日前報道,黎智英的「國際律師團隊」早前去信英國政府,要求與英國首相辛偉誠緊急會面,商討令身為英國公民的黎智英「獲釋的可行方案」。英方及後表示,印太事務國務大臣卓雅敏(Anne-Marie Trevelyan)已會見黎智英的法律團隊,又提到英國外交部已向黎智英提供支援一段時間。 特區政府其後發聲明,表示「強烈反對外國政府就黎智英案的干預」,警告任何被告人若企圖借用,或勾結外國政治力量,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的法治和干預內部事務,「極有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除港府外,多名立法會議員,以及人大代表亦就事件表態。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認為,黎的行動「非常愚蠢」和「不尊重法治」,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則對英國外交部承認已提供一段時間支援,表示「震怒」,指黎的法律團隊及英國政府公然踐踏法治。全國人大代表譚耀宗接受傳媒專訪時,則強調英國政府在事件上沒有角色,認為不應干涉香港事務,重申黎智英是合法合憲,在香港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