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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2-8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2-8

47人案 何啟明、劉偉聰完成作供 何啟明承認簽署〈墨落無悔〉聲明前有看過內容,亦支持當中兩點聲明,認為聲明是指「一系列權力」包括調動議程、否決預算案等,且簽署者可選擇用否。何又供稱,不同意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而他或民協的支持者,都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 劉偉聰供稱,不同意「五大訴求」,又指對全面特赦抗爭者或撤控抱持懷疑,認為屬邀請行政部門干預司法事務。劉又稱,不曾簽署〈墨落無悔〉,亦沒有授權他人加其名字,其團隊亦沒有為他簽署,至今仍未知原因。何、劉完成作供,同屬九西的黃碧雲選擇不作供。九東唯一不認罪的被告施德來將作供。 首宗煽動案上訴 「快必」一方指須證意圖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經審訊後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二(4 日)在高院上訴庭處理許可申請,是 1997 年後首宗煽動罪上訴案。 譚得志一方指,煽動罪須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及暴力元素,又指根據《國安法》,危害國安罪行的審判「循公訴程序」進行,即只有高院有權處理。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等 3 名法官聽畢陳詞,表示將於 9 個月內頒下判決理由。 康橋之家前院長涉性侵被索償 供稱被插贓嫁禍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律政司最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及兩間公司索償約 134 萬元。 原告方邀請法庭考慮家人供詞、事發片段,指片段雖無直接拍攝到性侵經過,但顯示張健華召事主入辦公室及兩人獨處。張健華一方則指,事主患有被害妄想症,拍攝事發片段的院友則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 張健華接受盤問時質疑,原告方剪輯閉路電視片段,「要非禮佢都唔係阿媽嚟之前啦」。對於警方檢獲有張精液及事主 DNA 的紙巾,張辯稱被人誣陷,又指稱有人插贓嫁禍。 抑鬱聾人出院翌日跳樓亡 死因研訊召開 患抑鬱症的 58 歲聾啞男子,於 2020 年 4 月入住葵涌醫院,留院 15 日後出院,翌日跳樓身亡。事隔 3 年,死因庭周四(6 日)就事件展開研訊。死者女兒供稱,父親表示頭痛欲看診,他在手語傳譯員陪同下,提到有自殺傾向,後入住葵涌醫院精神科病房,與醫護以紙筆溝通。她指父親出院後自殘,包括頭撞升降機門、拿剪刀傷害自己等,又指「好驚醫院」,質疑「點解入院之前之後狀態差咁遠」。 死者的主診醫生供稱,死者入院時的自殺風險屬中度,醫生處方抗抑鬱藥等藥物,出院時情緒平穩、沒明顯自殺風險。她指,一般會安排手語傳譯員協助聾啞病人,但事發正值新冠肺炎初期,指病毒會致命,「我哋擔心搵翻譯員入病房會交叉感染」,未必能夠頻繁安排傳譯員。 7.21襲擊將近四年 再有4白衣人被控 元朗 7.21 襲擊事隔近 4 年,再多 4 名男子被落案起訴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周五(7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4 人被拒保釋,須還押候訊。據了解,4 人均為白衣人。 … Read more

首宗煽動案上訴 「快必」譚得志一方指須證意圖及在高院審 上訴庭9個月內宣判

首宗煽動案上訴 「快必」譚得志一方指須證意圖及在高院審 上訴庭9個月內宣判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經審訊後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罪成,判囚 40 個月。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周二(4 日)在高院上訴庭處理許可申請,是 1997 年後首宗煽動罪上訴案。

譚得志一方指,煽動罪須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及暴力元素,又指根據《國安法》,危害國安罪行的審判「循公訴程序」進行,即只有高院有權處理。

律政司一方則認為,毋須證明有煽動意圖,又引述《國安法》英文版,指當中「shall」可理解為「may(可)」,故此危害國安罪行非必須在高院審理。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引中文版指,只寫有「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審判循公訴程序進行」,周重申要考慮語境。

3 名法官聽畢陳詞,表示將於 9 個月內頒下判決理由。譚穿著灰色西裝外套出庭,面露笑容與旁聽人士打招呼;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到場旁聽。譚離庭前,與旁聽人士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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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外聲援「快必」 男子限聚令罪成囚 2 周 因另案正服刑同期執行

荔枝角收押所外聲援「快必」 男子限聚令罪成囚 2 周 因另案正服刑同期執行
2020 年 9 月 10 日,有市民在荔枝角收押所外聲援「快必」譚得志,警方向 23 人發限聚令告票,其中一人否認「參與受禁羣組聚集」,周三(12 日)被裁定罪成。

裁判官崔美霞指,被告在多番警告下未有散去,無視疫情擴散的風險,認為案情嚴重,判囚 2 星期。由於被告因另一非法集結案正服刑,與現有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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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擬認罪黃之鋒、郭家麒等 5 人應訊 辯方指被告還押多時感焦慮 盼早日判刑 

47 人案|擬認罪黃之鋒、郭家麒等 5 人管理聆訊 辯方盼及早求情判刑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由檢控起計至今逾 1 年半,2022 年 7 月完成交付高院程序,其中 29 人擬認罪,18 人擬不認罪。

擬認罪的黃之鋒、譚文豪、譚得志、郭家麒及楊岳橋,周一(5 日)在高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商討求情及判刑。辯方指譚文豪、郭家麒及楊岳橋還押多時,感到非常焦慮,希望能盡快求情及判刑;其餘兩人則保持中立態度。法庭詢問控方,審訊前後判刑有何分別,並要求控方周二(6 日)答覆。

被告袁嘉蔚、吳敏兒、馮達浚、譚凱邦、范國威早上列席旁聽,郭家麒妻子向郭高舉心型手勢,郭亦擺出「加油」手勢;范國威亦以眼神向親友傳意,懲教人員見狀提醒:「打招呼 OK 啦,唔好做其他動作。」眾人離庭時向親友揮手,黃之鋒高呼「中秋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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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成判囚 3 年 4 月 「快必」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

發表煽動文字等罪成判囚 3 年 4 月 「快必」不服定罪及刑期提上訴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 2020 年擺街站時屢發表「黑警死全家」等言論,今年 4 月經審訊後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 11 項罪名成立,判囚 40 個月、罰款 5000 元。他判刑後明言會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資料顯示,譚得志已於今年 5 月 18 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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