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歲小販管理主任被指於今年 7 月 6 日,在機場禁區盜竊另一人的行李、手提電腦等,涉款逾 3 萬元。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四(2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2 萬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2 歲小販管理主任被指於今年 7 月 6 日,在機場禁區盜竊另一人的行李、手提電腦等,涉款逾 3 萬元。他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周四(2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辯方申請押後以待索取文件。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2 萬元保釋,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事前傳閱相熟的應徵者資料,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被判處社會服務令。法官指被告受到部門「自己人」文化、不良風氣影響而犯案。
食環署指,會諮詢公務員事務局的意見,探討因應定罪的跟進行動,包括是否根據法例,考慮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退休金利益。此外,會調整招聘委員會內相關職系人員的比例,安排監督人員不定時旁聽面試過程。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指,可根據法例及公務員公積金計劃的條款,處理退休福利,又指人員須確保遴選過程公平公正,食環署已檢視招聘程序及監察機制,局方會適時提供協助。
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事前傳閱相熟的應徵者資料,當中 7 人並向首被告、時任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發訊息指「麻煩射住」、「幫手關照住」等。8 人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周二(17 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香淑嫻指,各被告私相授受,相信受部門內存在已久「自己人」文化的不良風氣影響而犯案。沒證據顯示被告因案件受益,亦沒不適合人士最終獲聘,但被告的行為破壞公眾對食環署的期望及公信力,亦違反招聘公務員公平擇優的原則。
官上一次質疑被告欠缺悔意,今指考慮多封求情信、感化報告,顯示有真誠悔意,以及各人背景良好,大機會失去大筆退休金,構成「災難性損失」,案件亦有延誤,最後判處各人社會服務令。當中首被告為多年輔警、證供有幫助,獲判 150 小時社服令。
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事前傳閱相熟的應徵者資料,當中 7 人並向首被告、時任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發訊息指「麻煩射住」、「幫手關照住」等。
8 人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周五(16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暫委法官香淑嫻質疑,部分被告只提及愧對家人,尊重法庭裁決,欠缺真誠悔意,官下令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 6 月 17 日判刑,明言仍然可能判監,「希望大家唔會有一個奢望」。各被告獲准續保。
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被指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事前傳閱相熟的應徵者資料,當中 7 人並向案中首被告、時任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發訊指「麻煩射住」、「幫手關照住」等。8 人同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除首被告認罪,其餘 7 人不認罪受審,周三(30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
暫委法官香淑嫻在判詞指,各被告在面試前傳閱特定應徵者的名單,目的是向相關應徵者提供優惠待遇,「明顯構成不公」,最終令招聘過程推倒重來,浪費公共資源,亦「對食環署的形象及公信力有重大的不良影響」,有違公眾期望。
法官原擬拒絕各被告擔保,最終在辯方陳詞後,批准所有被告保釋,等候索取背景報告,案件押後至 5 月 16 日求情。
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被指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優待部分應徵者,上調其遴選面試分數,同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周一(26 日)在區院續審,已認罪的首被告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他供稱,有被告向他發送應徵者的面試日期和時間,他理解是「幫幫手」,在處理時「可能有啲人情分搭救」、「畀多一兩分畀佢合格」。他亦確認製作 Excel 表格,向下屬等人發送,並加上「自己人」等字句。
他亦指,其後知悉名單目的是「秤先啲」,即會優待名單上的人士,而他當時以為製作名單無問題,直至被廉署拘捕才知犯法。案件周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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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被指在「2019 年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招聘」中,優待部分應徵者,上調其遴選面試分數,同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人認罪,另 7 人否認控罪,控方周三(21 日)在區域法院讀出開案陳詞。
控方指,認罪的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表示,曾聽聞招聘活動有「不成文規定」 ,即聘請職員親友。而 7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向他發送應徵者的資料,再由他製作名單,以優待應徵者給予 「人情分」 。
控方又指,另有人向被告發資料,稱是「A 仔個女」、「舊 madam 子姪」及「懲教伙記」等,發送者包括總小販管理主任、前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案件周四續,續由控方證人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