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歲男子涉去年 11 月在藍田扯下 7 枝屬於工聯會的選舉旗,他周四(5 日)在觀塘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辯方求情指他因工作不如意,醉酒時隨意損毀旗幟,完全不涉政治目的。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逐支旗扯下並屈曲膠管,「係選擇性去損壞」亦非衝動犯案,雖無證據顯示具政治目的,但其行為「對於選舉嗰個情況、同埋呢啲候選人,都係一個好唔尊敬嘅行為」,判監 6 星期、緩刑一年,另須向工聯會賠償 665 元。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8 歲男子涉去年 11 月在藍田扯下 7 枝屬於工聯會的選舉旗,他周四(5 日)在觀塘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辯方求情指他因工作不如意,醉酒時隨意損毀旗幟,完全不涉政治目的。
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逐支旗扯下並屈曲膠管,「係選擇性去損壞」亦非衝動犯案,雖無證據顯示具政治目的,但其行為「對於選舉嗰個情況、同埋呢啲候選人,都係一個好唔尊敬嘅行為」,判監 6 星期、緩刑一年,另須向工聯會賠償 665 元。
28 歲男子涉於 11 月 20 日,在藍田損壞 7 枝屬於工聯會的選舉旗,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周四(1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到 2026 年 2 月 5 日,待索取文件,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接納。官亦批准被告保釋,條件為 500 元、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
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被高院法官駁回,蘇周二(27 日)向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再被駁回。據了解,蘇一方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倡在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白票的帖文,被廉署起訴。蘇在裁判官裁定控罪合憲後,改為認罪,被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他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上月被高院駁回。
終審法院網頁顯示,蘇浚鋒已申請上訴許可,暫未有聆訊日期。律政司回應《法庭線》指,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不適宜作出評論。
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去年 11 月被校方選舉主任 DQ 校董會、諮議會、教務會的參選人資格,他上周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主任 DQ 他、校董會指他的投訴不成立的決定,以及選舉結果和相關委任,並下令舉行補選。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 5 月 13 日處理「合併聆訊」(rolled-up hearing),即法庭一併處理覆核許可申請及實質覆核聆訊。入稟狀指,選舉主任指賴以 Instagram、校園海報及接受校外媒體訪問等「非官方渠道」宣傳,而取消其參選資格。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嶺南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去年 11 月被校方選舉主任 DQ 校董會、諮議會、教務會的參選人資格,他周三(12 日)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選舉主任 DQ 他、校董會指他的投訴不成立的決定,以及選舉結果和相關委任,並下令舉行補選。
入稟狀透露賴參選至被 DQ 的時序(見內文表),指選舉主任在簡報會提出,不得使用任何「非官方渠道」宣傳,賴當時以其他大學學生選舉 Instagram 宣傳為例,問是否接受,而選舉主任回覆私人帳戶可以,但公開帳戶則「唔係咁好」,但沒交代基於哪項規則。
賴其後其 IG 發布政綱,內容與呈交官方平台的一致,亦將內容一致的海報貼於校園內。選舉主任稱,基於賴循「非官方渠道」宣傳,包括 IG、校園海報及接受校外媒體訪問,決定 DQ 其參選資格。校董會考慮調查報告後,認為賴的投訴不成立。
賴一方提出 6 項司法覆核理據,包括指選舉主任程序不當、越權、誤解及誤用《嶺南大學條例》等,亦引案例指選舉期間的意見、資訊應自由流動,以助選民獲得充足資訊。嶺大回覆指,就司法覆核一事,校方在尋求法律意見。
法律101|甚麽是「司法覆核」?誰有資格提覆核?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被指 2021 年在網上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倡選舉投白票帖文,被廉署起訴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辯方爭議控罪合憲性,而裁判官裁定合憲後,蘇改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 18 個月。
蘇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爭議控罪不合理限制言論自由。蘇一方早前陳詞時指,本案涉及言論自由,如要設限必須有合理目的,惟沒有證據證明,呼籲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會干擾選舉。
暫委法官姚勳智周一(3 日)於高院頒下判詞,指限制設有合法目的,以確保選舉公平公開,並同意所施加的限制是必要的。官又指,煽動投反對票,不但令選舉過程變得無作用,也會影響議會民意代表順利過渡,指原審裁判官裁定相關條文並無侵犯上訴人的言論自由,及法律面前的平等權利,沒有出錯,駁回上訴。
大律師公會周四(23 日)舉行周年大會,同時處理執委會換屆選舉。資深大律師毛樂禮當選新一屆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許紹鼎及薛日華則一同當選副主席,3 人均在沒有競爭下自動當選。許為前副刑事檢控專員,2019 年離開律政司。
毛在選舉後回應傳媒指,了解現時終審法院海外法官的人數較以往少,但認為不會影響終院工作,稱公會對委任新海外法官感樂觀。毛又指,在國家安全法律下,賦予行政機關的權力越大,責任越大,當局行使權力時越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