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稱於上周六( 7 日)拘捕 6 名「本地激進組織」成員,涉於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及討論製造炸彈、如何購買武器等。當中 3 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早(1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7 月 5 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檢驗涉案手提電話及武器,及追查其他涉案人士。3 人保釋被拒,還押候訊,放棄保釋覆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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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稱於上周六( 7 日)拘捕 6 名「本地激進組織」成員,涉於 Telegram 發布仇恨政府與殺警言論,及討論製造炸彈、如何購買武器等。當中 3 名男子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早(1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7 月 5 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檢驗涉案手提電話及武器,及追查其他涉案人士。3 人保釋被拒,還押候訊,放棄保釋覆核權。
兩名恒生大學一年級男生及一男子,上周五(6 日)與同校女生在恒大宿舍內喝洒,期間一恒大生被指教唆另外兩人強姦女事主且成事,3 人被控強姦等罪,案件今(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王證瑜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 5 月 1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以待警方作認人手續及進一步調查。3 人有保釋申請但遭拒,須還押懲教看管。
上周六(7日),41 歲羅姓無業男子被指在旺角一間惠康超市偷點心、檸檬茶等貨物,被職員截停時持牛肉刀揮舞恐嚇對方,其後被警方在旺角東站兜截時發現身上有兩枝汽槍,被控盜竊、藏武等 3 罪。案件今(9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5 月 2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以待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了解是否適合答辯或其他建議。被告沒保釋申請,還押小欖看管。
2019 年《禁蒙面法》實施翌日,網民發起「反極權反緊急法」遊行抗議,26 人在灣仔被捕,分成三案處理。11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等罪成,當中 8 人今(7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33 至 37 個月,3 名年輕被告則判入教導所。法官林偉權指,沒有證據指被告做出暴力行為,但他們蓄意裝備自己到場,意圖藉現身而壯大聲威,強調附和者也不能輕判。有被告聞判拭淚,旁聽席亦傳來抽泣聲,散庭時向犯人欄大叫「撐住呀」、「等你呀」。
立法會前日(4 日)開會二讀《2022 年撥款條例草案》,期間一名坐在公眾席的婦人突然叫囂,稱遭受警員迫害、向會議廳拋下身份證,疑與保安糾纏時傷及對方,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普通襲擊兩罪,今日(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42 歲機場第三跑道項目分判商工頭,被指去年初向建築工人收受非法回佣。他早前否認 4 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 3 項罪成,還押至今( 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暫委裁判官曾慶東表示,被告行為破壞香港良好的廉潔社會風氣,但考慮到兩名僱主對其評價正面,判囚 10 個月,另下令歸還共 1.74 萬元涉款。
2019 年 11 月理大校園被警方包圍,大批市民在理工大學外圍聲援被困者,逾 200 人被控暴動罪。其中兩案今( 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提訊,控方要求將其中一宗涉及 6 人的案件,與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 15 人的案件合併。法官高修勁聽取各方陳詞後,指兩案被告對曾否發生暴動持不同立場,貿貿然將兩案合併,其中一案的審期將增加 60 %,對被告構成不公,終駁回合併申請,下令兩案如期下年開審,期間批准各被告繼續保釋。
2019 年 6 月 12 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立法會,阻止《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24 歲電梯技工被指當日襲警,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監一個月。他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上訴,法官張慧玲周五(6 日)駁回,指原審分析合情合理。上訴方質疑原審裁判官不信警員誣陷被告施襲,是「稀釋了控方舉證責任原則」,但法官認為其考慮有客觀環境證據支持,裁定控方已成功舉證,被告須即時服刑。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六四煽惑集結案裁決當日,一對男女被指旁聽時作出滋擾行為,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六旬婦人獲准保釋,營運 YouTube 頻道「牧師和你顛」的男被告另涉一項煽動罪還押,今(6 日)向高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聽畢被告陳詞,指考慮到《國安法》第 42 條,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他不會繼續實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拒絕批出保釋。被告散庭前與旁聽人士揮手。
2019 年 12 月,粉嶺公路發生九巴嚴重車禍,一名傷者相隔兩年多,周四(5 日)入稟高院,向九巴及涉事車長追討賠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