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元朗 721 襲擊事件,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非白衣人」事後被捕,他們否認參與暴動,案件正在審理。另案一名「非白衣人」、42 歲男子亦否認暴動罪,周五(5 日)在區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案情指,被告涉英龍圍對抗。
法官李慶年指,即使白衣人曾在地鐵站車廂內暴力對待市民,黑衣人一方也不應主動在元朗站內非法集結,連群結隊走到英龍圍,與村民對峙和對抗,「黑衣人一方以暴力還擊,有道理也變成沒有道理,甚至出現歪理,造成以暴易暴,違理違法。」
官又指「被告身邊的人是在可以離開的情況下自願逗留」,續指「被告人稱要保衛留守在元朗站内的『市民』,明顯並非出於自衛或保護他人。再次印證被告人為黑衣人陣營的一分子,齊上齊落。」案件押後至下周三(10 日)判刑,被告須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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