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名私家醫生於 2022 年 4 月至 6 月新冠疫情期間,被指濫發「免針紙」。其中醫生王秉亮被指發出 6,000 張「免針紙」,被落案起訴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法律 101 文章),案件周四(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被告以 100 萬元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案件押至 8 月 22 日再訊,候控方準備轉介文件。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 5 月 30 日裁決,僅劉偉聰、李予信無罪,成為《國安法》後首兩名無罪被告。控方即日稱有意提出上訴,要求無罪兩人維持原有條件保釋。原訟庭終下令兩人繼續擔保,減少警署報到次數。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於周四(13 日)即裁決後 14 天限期的最後一日,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81DA 條,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又確認,沒有就另一被告人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李為目前唯一國安案被告,原審獲裁定無罪而律政司沒上訴。
李予信目前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禁止參與或任何級別選舉等。《法庭線》亦向律政司查詢李的保釋安排,獲回覆指會依法及按法庭的指示處理案件,不會對案件細節作進一步評論。
港鐵旗下圓方商場、西九龍柯士甸道地盤發生工業意外,兩名工人在地底管道昏迷,其後證實不治。工程大判及二判負責人被控誤殺罪,周三(12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裁判官林子康應控方申請,將兩案押後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再訊,待控方進一步分析科學數據。另兩被告還押近 9 個月後再申請保釋,獲裁判官批准。
警方國安處周一(3 日),再就鄒幸彤等人涉違新煽動罪一案,在沙田拘捕一名 62 歲男子,指他涉嫌違反新煽動罪。據悉,該男子為鄒幸彤的舅父,於周一早上被捕。
警方又指,「如任何被捕人被發現違反『行動限制令』的任何規定或條件」,經定罪可判監禁一年。《法庭線》向警方查詢,是否向所有被捕人發出「行動限制令」、是否經法庭批准,以及限制令的內容;警方回覆指沒有補充。
翻查《維護國安條例》,裁判官可應警方單方面申請,批出「行動限制令」,指示獲保釋人須遵從指明規定或條件,例如不得在指明期間內,進入特定地區或地方,或與指明人士聯繫等,有效期為 3 個月。
警方國安處周二起拘捕一共 6 女 1 男,包括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指他們於「某個敏感日子」前於Facebook 專頁「小彤群抽會」發布煽動帖文,涉嫌違反《維護國安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罪。
警方周五(31 日)指,6 人已獲准保釋,而一名女子繼續還押;又指周三被捕的女子,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逃犯羅冠聰及其他人士」,金額約為 14 萬元,涉嫌違反《國安法》下的「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
除鄒幸彤外,其餘 6 名被捕人為鄒母劉華珍、前區議員陳劍琴、牙醫李盈姿、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和關振邦,以及關妻潘幼翠,而潘於周三被捕。47 人案周四於西九龍法院裁決,陳劍琴、李盈姿都有到場。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等法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早前轉介區域法院。 前家姑李瑞香自去年 2 月起還押,至今逾 1 年,期間多次申請保釋均被拒。她在周五(17 日)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獲批,傍晚離開高等法院。 法官張慧玲下午聽罷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以現金 10 萬元、人事擔保 1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踏足涉案地點。案件將於 6 月 6 日再訊。 文字報道:蔡天鳳碎屍案|死者前家姑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第二度高院申保釋獲批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待交付高等法院;死者前家姑則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早前轉介區域法院。
死者前家姑去年 6 月向高院申請保釋遭拒,她在周五(17 日)再次向高院申請保釋。法官張慧玲聽罷雙方陳詞,批准被告以現金 10 萬元、人事擔保 10 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踏足涉案地點。
英國倫敦警察廳周一(13 日)公佈,於英國拘捕 3 名男子,涉嫌協助境外情報機關及進行境外干預行為,違反當地去年通過《國家安全法案》。警察廳指,3 人被指牽涉的情報活動與香港有關。
據當地警方資料,3 名男子分別為 38 歲 Chi Leung(Peter)Wai 、37 歲 Matthew Trickett 及 63 歲 Chung Biu Yuen。據了解,其中 Chung Biu Yuen 為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行政經理。當地傳媒報道,3 人周一於倫敦西敏寺地方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案件將於 5 月 24 日,在倫敦中央刑事法庭(The Central Criminal Court of England and Wales)再提訊。
行政長官李家超周二(14 日)見記者,指中國駐英大使館已就事件發聲明,強烈譴責及向英方提出嚴正交涉,並指任何對港府的無理指控,均不能接受。
35 歲警員於今年一月休班期間,涉嫌於屯門的夾公仔鋪,用磁石偷竊 9 隻公仔。他被起訴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二(30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6 月 25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5,000 元現金保釋。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涉事警員隸屬水警西分區,現已被停職,又強調警隊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2019 年 11 月 18 日,市民發起到尖沙咀「營救」理大內示威者,多人被捕。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於 2022 年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不成立,區院法官練錦鴻指他到現場,「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希望塑造一個與示威者站在同一陣線的形象」,又指他自招嫌疑,惟認為控方證供不足以定罪。
律政司不服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警方將羅帶往高院,法官批准他以 5,000 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交出旅行證件,以及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排期於 11 月 20 日,在上訴庭聆訊,預料需時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