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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8人被控暴動、開審前全部改認罪 還押至4月中求情及判刑

9.29金鐘|8人被控暴動、開審前全部改認罪 還押至4月中求情及判刑
2019 年 9 月 29 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 96 人被控暴動,涉及當中 8 人的案件原定周一(2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但全部人改為認罪。

案情提及,警員在金鐘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的金鐘道及附近,以非法集結罪拘捕本案 8 名被告;其中一人是案發時被警員發現躺在現場地上,隨後於醫院正式被捕。而眾被告被捕後,分別被搜出防毒面罩、護目鏡、手套、生理鹽水及鐳射筆等物品。

辯方提出希望法庭為當中兩名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法官練錦鴻拒絕,指除非另有理由說服法庭,否則只考慮判監。法官把案件押後至 4 月 17 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眾人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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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男學生審前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稱勇於承擔、年輕易受他人影響

9.29金鐘|男學生審前認暴動判入教導所 官稱勇於承擔、年輕易受他人影響
2019 年 9 月 29 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後來演變成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 8 人開審前認罪。7 名成年被告早前被判監 30 個月 2 周至 3 年,一名案發時 16 歲的男生,周四(2 日)則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考慮被告案發時年紀尚輕,僅得 16 歲,容易受社會氣氛及他人影響,失去應有判斷力,低估法律後果而犯案。法官考慮教導所的性質後,認為被告可接受品格培育及價值觀塑造訓練,而且他認罪,勇於承擔後果,認為適合判他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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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候判 官指攜雨傘可供人與警對峙 戴手套免擲物受傷 

9.29金鐘|兩男暴動罪成候判 官指攜雨傘可供人與警對峙 戴手套免擲物受傷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12 人的案件,10 名被告早前已認罪,餘下 2 人周二(28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押至 3 月 18 日求情,並於同月 25 日,與同案 10 名認罪被告一同判刑。

暫委法官鄭紀航指,被告聲稱初時聽到銅鑼灣有衝突聲響時小心翼翼,但卻前往更大機會有危險的地方,耳聞目睹政總外的激烈衝突卻毫不畏懼,認為他短時間內的「心態逆轉」無合理解釋下難以令人接受,拒納其供詞。

法官另指,兩名被告有充足時間離開,但他們均身穿黑色裝束,停留暴動現場。有被告手持黑雨傘,可借他人用作與警方對峙,壯大聲勢;另一被告戴上手套,可以免在擲物時受傷,加上背囊藏有「五一、光時」文宣顯示他與示威者持相同理念,裁定兩人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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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7人認暴動囚30月2周至36月 官認可候審期間努力工作求學、酌情減刑

9.29金鐘|7人認暴動囚30至36月 官認可候審期間努力工作求學、酌情減刑
2019 年 9 月 29 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及後演變成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涉及當中 8 人的一宗案件,所有被告選擇認罪,包括時任港大《學苑》總編。當中 7 人周四(16 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判刑。

暫委法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是次暴動針對政府總部,影響核心政商界區域。法官強調,即使各被告僅參與築起傘陣,但傘陣為示威者的「保護傘」,即使向被告非「領導角色」,也有帶領的作用,促成警方與示威者的攻防戰。辯方求情時,提及各被告候判時繼續努力求學或工作。

法官考慮各被告已深刻反省,「喺等候審訊嘅漫長日子裏冇放棄」,加上早早認罪,故給予相應的刑期扣減,7 人分別判囚 30 個月 2 周至 36 個月。餘下一名被告,案發時 16 歲的學生,早前提出要完成功課,申請保釋獲批,還押至 3 月 2 日判刑,並索取教導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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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8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7人還押候判刑 辯方:源於社會爭議、年輕人被逼上梁山

9.29金鐘|8人開審前認暴動罪 7人還押候判刑 辯方:源於社會爭議、年輕人被逼上梁山
2019 年 9 月 29 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 96 人被控暴動,涉及當中 8 人的案件原定周一(30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但全部人選擇認罪。除第三被告獲保釋外,其餘各人均須還押至 2 月 16 日判刑。

控方指出,各被告均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附近被制服,分別被現場片段拍到,在示威者前排築起傘陣,曾手持磚頭、竹枝等,又指案發的暴動總共歷時 2 小時,涉及約 2 萬名示威者聚集。

辯方求情指,本案源於當時社會爭議,「年輕人有感被逼上梁山,無有能之士聆聽其聲音」,指雖非藉口,但可解釋行事原因,又指他們已明白受網上輿論影響,用了稚嫩的方法表達訴求,重犯機會極低。2016 年旺角衝突中暴動罪成、早前出獄的盧建民,亦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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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9人暴動罪成囚28至50月 官:違法達義為極暴政社會表現、香港未到此步

9.29金鐘|9人暴動罪成囚28至50月 官:違法達義為極暴政社會表現、香港未到此地步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9 人案件,5 被告在開審前認罪,4 人經審訊後罪成,周五(13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28 至 50 個月,其中本地獨立樂隊「鬥牛梗」主音朱廣華被判囚 38 個月,他在判刑前對數名旁聽隊友點頭示意。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批評,示威者師出無名、自私自大,自以為有高尚理念,「行為為社會帶來恐懼及不安」。其中練錦鴻對首被告判刑時指,他誤以為「違法可達義,守法是過時」,但違法達義,是極之暴政、壓抑的社會下之表現,指「香港尚未到此地步,有現行機制改進」,又稱改變受歷史處境制肘,不可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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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提暴動定罪上訴 原審判囚30及54月 官曾斥拒見感化官:「積犯亦不敢」

兩人提暴動定罪上訴 原審判囚30及54月 官曾斥拒見感化官:「積犯亦不敢」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兩男女何家洛、黃韻思,在 2022 年 11 月被裁定暴動罪成,翌月分別判囚 4 年半及 30 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二人上周三(4 日)提出定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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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金鐘|4人暴動罪成 官:控方舉證至無合理疑點、在現場都是有意識選擇

9.29金鐘|4人暴動罪成 官:控方舉證至無合理疑點、在現場都是有意識選擇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示威者佔領金鐘一帶,兼向政總擲雜物及汽油彈等,事後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9 人案件,4 人周二(10 日)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練錦鴻表示,控方已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4 人還押至周五(13 日),待與同案 5 名開審前認罪被告一併求情及判刑。

4 名定罪被告均有親自作供,分別辯稱不巧混進示威者群中、不知集會沒獲發不反對通知書、去教會祟拜後遇示威等。法官則於判詞指,示威者非「從天而降」,從片段可見暴力衝突場面是逐漸累積而越見嚴重,認為任何在此時段,身在金鐘道者,「一定是知情之下選擇進入這地段」、「不可能在不知情下之下忽然陷入暴力風眼」,故身在現場者,「都是有意識的選擇,並非誤墮其中而無從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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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9 人被控暴動 5 人開審前認罪 同案 4 人不認罪受審

9.29 金鐘|9 人被控暴動 5 人開審前認罪 同案 4 人不認罪受審
2019 年 9 月 29 日「全球反極權遊行」期間,金鐘爆發警民衝突,共 96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 9 人案件,周四(12 月 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5 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另外 4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

案情指,警方在金鐘道推動防線,同時由樂禮街進行包抄,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制服並拘捕 5 名認罪被告。部份被告於被捕時曾激烈反抗,需要 3 名警員才能將其制服,亦有警員從後捉住被告背囊將其制服。

法官練錦鴻押後至明年 1 月 9 日,聽取 5 名認罪被告的求情和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候判。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案發時 18 歲,望法庭能考慮監禁以外的選項,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惟練官指,被告現年已 22 歲,法例沒有強制要求監禁外的選項,拒絕辯方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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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金鐘|8 人暴動罪成 5 人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7 個月、2 人判入教導所

9.29 金鐘|8 人暴動罪成 6 人判囚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7 個月、2 人判入教導所
2019 年 9 月 29 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 96 人被控暴動,當中涉及 8 人的案件於 7 月開審。案中 6 人認罪,餘下兩男同被裁罪成。暫委法官鄭念慈周一(21 日)在區域法院判 7 人監禁 3 年 4 個月至 4 年 7 個月,兩名案發時 14 及 15 歲的男生則被判入教導所。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暴動規模不小,參與人數眾多,示威者針對政總,而政總代表政府,更有人向政總投擲汽油彈。案件性質嚴重,個人情況並不能作減刑理由,部分被告有實質使用暴力。但考慮他們因一念之差鑄成大錯,成年被告每人獲酌情減刑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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