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初,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一名事發時 45 歲、入職逾 25 年的助理稅務主任去信詢問,效忠香港特區的必要性和何謂「違反聲明」,約半年後終簽署聲明,惟遭當局以公眾利益為由,勒令提早退休。助理稅務主任不滿局方決定,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
法官高浩文周四(19 日)駁回申請,並下令申請方支付局方訟費。判詞指,申請人未有在規定期限內,交回已簽署聲明,又指他理應知道逾期提交的後果,惟沒有提供合理解釋,使政府對他失去信心,認為申請理據沒可爭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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