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初,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一名入職近 30 年的郵局職員,於宣誓聲明上自行加上字句「但質疑以上聲明是否適合香港郵政使用」,被評為宣誓無效,遭當局以公眾利益為由,勒令提早退休。他不滿局方決定,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周三(9 日)頒下判詞,拒批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方指,他已簽妥並呈交宣誓表格,而且他所添加的字句並無更改宣誓內容,局方的懲罰過重。法官則指,考慮到公務員數量,局方只接受一種宣誓表格合情合理。表上亦清晰列明,如對聲明內容作出更改、增加或刪減,即告無效。考慮其申請有延誤,理據亦無合理勝訴機會,拒絕批出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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