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榮光咖啡館」一名前全職員工,向勞資審裁處提出申索,指咖啡館拖欠薪金等,追討合共近 8.3 萬港元。案件周二(27 日)在勞審處審訊第 3 日,雙方完成結案陳詞,押後 3 月 13 日裁決。
男負責人甄超如供稱,申索人曾借糧,他著女負責人轉達,支薪時將扣除借糧金額。甄另稱,公司每周只有一天例假,並非申索人所稱的一周兩天,故把多出的請假視為「無薪假」扣糧。
申索人則重申不曾借糧,哽咽稱「明明你哋爭我錢,而家變咗我爭你哋錢」;又批評被告「多次竄改假期定義」,如把法定假期當成無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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