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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47人案|控方傳畢所有證人 官押後兩周續審 將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6 日)展開第 58 天審訊。控方傳召 5 名警員作供,當中 4 人屬國安處,負責為本案搜證。

負責收取《蘋果》、《立場》及《獨媒》按「提交物料令」遞交資料的 3 警供稱,接收的文件包括落廣告的電郵及單據(見內文表),惟對「提交令」涵蓋日期等問題不清楚。此外,吳政亨與控方達成新承認事實,將與戴耀廷 WhatsApp 訊息列為證物。

控方傳畢所有證人,控辯將爭議「共謀者原則」。法官將案押後至 5 月 29 日續審,讓控辯準備書面陳詞。辯方大狀沈士文指,部分被告方擬就爭議聯合陳詞,重點議題包括普通法下的「共謀者原則」會否受《國安法》影響,以及該原則的適用範圍。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58日審訊 國安警供稱從《立場》、《獨媒》等接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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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趙家賢接受盤問 同意不視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 指民動與「三投三不投」無關

47人案|趙家賢接受盤問 同意不視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 指民動與「三投三不投」無關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三(12 日)展開第 41 天審訊。趙家賢完成控方 8 天主問作供,他在辯方盤問下同意,不視被告鄭達鴻為本土抗爭派,形容鄭「好細心同埋理性」討論政策,「唔能夠知道」鄭若進入立法會一定會否決預算案。

在盤問下,趙又稱被告吳政亨(即李伯盧)發起的「三投三不投」,與他、民主動力及區諾軒無關,又稱戴耀廷曾承諾該運動由李伯盧推動,與大會無關。辯方引林景楠 WhatsApp 訊息,曾批評「三投三不投」廣告「嘔心」,而戴回覆「這是民間團體搞的」。

控方早前確認,時任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民動總幹事黎敬輝為本案共謀者外,周三亦指公民黨前執委、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是共謀者,會依賴郭在公民黨記者會的發言指控各被告。案件周四(13 日)續。

周三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41日審訊 辯方開始盤問趙家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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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趙家賢稱有感吳政亨為組織者 指戴耀廷宣布「休息」後未棄否決預算案

47人案|趙家賢稱有感吳政亨為「35+」組織者 指戴耀廷宣布「休息」後未棄否決預算案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1 日)展開第 40 天審訊。控方提問下,趙家賢供稱本案 2021 年首度上庭時,才知悉「李伯盧」即吳政亨,又指吳發起「三投三不投」,同意有感吳為「35+」組織者之一。趙又指,戴曾稱李伯盧「係佢啲 fans 嚟」,曾協助舉辦雷動計劃,而戴亦指其為「民間組織」,有助在民間推動初選。

另趙提及,戴於宣布「休息」後曾與趙會面,稱「過咗風眼位啦,無事啦而家」、「你睇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讚我哋初選做得好呀」。趙同意,戴當時未放棄否決預算案的想法,希望「民主動力」可向「香港民研」捐款 80 至 100 萬元,以建立全民投票系統,「係畀到民意壓力,畀傳統民主派政黨去服從」。案件周三(12 日)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40日審訊 趙家賢指戴耀廷退初選後未棄否決預算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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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同意積極用權否決預算案非共識 黃碧雲、林卓廷沒簽〈墨落〉

47人案|區諾軒同意積極用權否決預算案非與會者共識 黃碧雲、林卓廷沒簽〈墨落〉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4 日)展開第 24 天審訊。區諾軒在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沈士文盤問下,確認黃、林沒在初選提名表夾附含否決預算案字句的共同綱領,而兩人與「成個民主黨都無簽」〈墨落無悔〉聲明。

區早前供稱戴耀廷在各區協調協議文件,加入「積極運用《基本法》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字句,沈士文引用區與警會面錄影盤問下,區指出戴曾稱「積極運用」字眼能為政黨保留不否決的空間。區又同意字句是由戴為促進討論、平衡分歧而加入,並非與會者的共識。

區作供時,又主動提及民主黨、社民連等託付於他,他對未能維護初選多元聲音「覺得好內疚」。法官追問區與戴角色,區稱戴「負責咗好大部分」,包括論述及組織工作,自己則負責聯絡溝通、論壇等。他又稱「三投三不投」不屬大會,其支出亦不包括在初選財政之中。審訊周三(15 日)續。

周二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4日審訊 區諾軒:對維護不到多元聲音感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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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區諾軒:楊雪盈落敗後參選有違共識 不排除記錯劉偉聰有出席協調會議

47人案|區諾軒:楊雪盈落敗後參選有違共識 不排除記錯劉偉聰有出席協調會議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展開第 23 天審訊,再多 6 名被告確認完成對區諾軒的盤問(區作供重點見內文表)。當中,區供稱楊雪盈於初選落敗後參選立法會,有違「35+」共識,指因她非指定的替補人選。

出選九西、自辯的劉偉聰,盤問時指自己沒如區早前供稱,有出席提及過否決預算案的一次地區協調會議,區稱「唔排除」是自己記錯。區接受同屬九西的何啟明代表大狀盤問時,供稱該次會議戴耀廷「單向介紹」否決權,而九西的 4 項共識,均與否決預算案無關。

至於民主黨的黃碧雲及林卓廷,區盤問下同意〈墨落無悔〉聲明發布後,該黨不否決預算案的立場沒受動搖,他亦不知悉黃、林有否收到九西、新東的共同綱領文件。區又供稱,從沒視「李伯盧」(吳政亨)為初選組織者。審訊下周二(14 日)續。

周五實時報道:
【實時更新】47人案|第23日審訊 楊雪盈、劉偉聰等6被告完成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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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開審前整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 16人不認罪受審 全案32人已押逾700天

47人案・開審前整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 16人不認罪受審 全案32人已押逾700天
47 名民主派涉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等 16 人不認罪,將於周一(6 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正式開審。《法庭線》整合現有資料,讓讀者更易掌握這場不設陪審團、預計審期長達 90 日的審訊。

案件圍繞 2020 年 7 月,民主派就立法會換屆選舉所籌辦的一場初選;16 名被告分別屬於新界東、港島等 4 個地區,以及醫療衞生和超區 2 個功能界別,而吳政亨並非參選人(見內文表)。控方指控眾被告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香港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在審前覆核,控方指案中有 3 被告將以「共犯證人」身份作供,惟未透露名字。31 名認罪被告將於審訊後判刑。

本案是《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首案,若罪成將按三級罰則,「首要分子」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此外,47 名被告 2021 年 3 月初首度提堂,至今 13 人獲准保釋;餘下 34 人還押,截至開審日,當中 32 人已還押逾 7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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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官亦拒解除報道限制

47 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被拒 官亦拒解除報道限制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還押逾一年半、沒律師代表的吳政亨擬不認罪,上周五(9 日)首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及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限制的內容。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周三(14 日)拒絕兩項申請,指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吳政亨不會繼續實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吳政亨周三穿着一件深藍色的毛衣出庭,開庭前不時與親友做手勢傳達訊息,得悉保釋申請遭拒後,不時在筆記本上抄寫,並向公眾席擺出「感謝」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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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解除報道限制 官押 9.14 宣判

47 人案|吳政亨自行陳詞 首向高院申保釋、解除報道限制 官押 9.14 宣判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還押一年半、沒律師代表的吳政亨擬不認罪,原於 8 月底首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惟當日他表示需時準備,押至周五(9 日)處理。

甫開庭,吳政亨申請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限制的內容,《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聽畢控辯雙方的報道限制及保釋陳詞,表示需參考法官李運騰就一宗放寬報道限制的司法覆核案件判詞,押至 9 月 14 日宣判結果,並提醒傳媒仍未解除報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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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案|吳政亨首度高院申保釋 稱沒律師代表需時準備 押後 9.9 再訊

47 人案|吳政亨首度高院申保釋 稱沒律師代表需時準備 押後 9.9 再訊
47 名民主派人士涉嫌組織及參與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還押近一年半的吳政亨,在沒有律師代表下,周五(26 日)首度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

吳政亨甫開庭便申請押後,指他在 3 日前(23 日)入紙保釋申請,惟因沒律師代表,加上時間倉卒,需約 2 周時間準備,獲《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批准押後至 9 月 9 日再訊。吳政亨另提及,他擬當日申請進一步解除報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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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14-2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14-20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羅德泉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初級偵訊將公開進行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周三(17 日)按高等法院命令,下令撤銷《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的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至於鄒幸彤要求召開的初級偵訊,控方要求閉門進行,指擔心輿論影響公平審訊。羅官認為,控方「過份擔心及謹慎」,亦「有點妄斷」,質疑若容許傳媒報道,但不准公眾旁聽,會否變成奇怪現象。

羅官強調,香港乃法治之地,法治發展穩健,法官及獲恰當引導的陪審團,不會受輿論影響,終下令初級偵訊公開進行。他又指,若期間出現任何問題,裁判官可行使酌情權,改為閉門進行、或限制人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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