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2 日中環「和你 lunch」,28 人被控暴動。其中一宗涉及 10 人的案件,當中 6 人開審前認罪,1 人審訊中途改認罪,餘下 3 人不認罪受審。法官李慶年周五( 29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 3 人暴動及蒙面罪成,還押至 10 月 5 日與其他同案被告一同判刑。
對於辯方指,其中 2 名被告或僅參與部分非法集結,「中途思想上退出了」,只是身體仍逗留在暴動範圍內,法官反駁指,一被告曾與示威者「齊上齊落」叫喊口號,而另一被告一直留守現場,加上 2 人在沒有醫學原因下戴口罩,裁定暴動及蒙面罪成。餘下 1 名被告,法官指他曾搬磚及開傘掩護暴徒,亦裁定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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