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指以 17 篇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抹黑《國安法》。他們否認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周五(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根據《刑事檢控守則》,控方須向辯方提供「沒被採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但警方沒提供 300 多個沒使用的網址,強調是「好基本嘅嘢」。她質疑「點解挑選呢 17 篇文章」,又指「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控方解釋,警方於 6 月《蘋果》高層被捕當日接獲情報,《立場》會下架文章,於是下令「有幾多文章,cap 幾多文章」,數量龐大,控方都是周四晚才知。 另外,控方向警員提問時,問及 Facebook 標記,如「藍剔」、「地球」、「雙手合十」等意思,遭辯方反對,指警員非 Facebook 專家。法官郭偉健指,Facebook 很普通,「好多人都有用」,伍淑娟則認為,可採用「司法認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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