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方没提供所有搜證材料 「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

《立場》被指煽動案|辯方質疑警方没提供所有搜證材料 「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指以 17 篇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抹黑《國安法》。他們否認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周五(4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根據《刑事檢控守則》,控方須向辯方提供「沒被採用的材料(unused materials)」,但警方沒提供 300 多個沒使用的網址,強調是「好基本嘅嘢」。她質疑「點解挑選呢 17 篇文章」,又指「我哋有持平報道,嗰啲就唔理?」控方解釋,警方於 6 月《蘋果》高層被捕當日接獲情報,《立場》會下架文章,於是下令「有幾多文章,cap 幾多文章」,數量龐大,控方都是周四晚才知。

另外,控方向警員提問時,問及 Facebook 標記,如「藍剔」、「地球」、「雙手合十」等意思,遭辯方反對,指警員非 Facebook 專家。法官郭偉健指,Facebook 很普通,「好多人都有用」,伍淑娟則認為,可採用「司法認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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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帖文留言重要 辯方:冇篩選咩人入嚟 官:真係唔可以刪除?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指帖文下留言「重要」 辯方:冇篩選咩人入嚟 官:真係唔可以刪除?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指以 17 篇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抹黑《國安法》。他們否認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周四(3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

控方繼續呈遞證物,當中包括《立場》Instagram 帖文的留言。控方表示,相關留言有「重要性」,可證明「stir up(煽動)到大家」。辯方則強調「我哋係網媒,冇篩選咩人入嚟、有咩留言」。法官郭偉健質疑,「我唔係專家,但留言係咪可以刪除嘅呢?」

控方其後要求作供警讀出部分留言,包括:「全家總動員、票投本土派」、「popo go to hell 3 萬」、「Who care about 狗安公署,我支持香港獨立,你咬我食呀仆街!」、「講起呢個政府同黑警,唔講粗口,好難形容得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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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立場》被指煽動案 第二日審訊重點

《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二(11 月 1 日)踏入第二日審訊。控方在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又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捐款大增,顯示獲志同道合的公眾追捧。 控方又指,17 篇涉案刊物明顯經細心安排、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發布,「推波助瀾」反政府,為非法人士「戴光環」,「目的不言而喻」。被告其後將部分文章下架,檢視後重新發布,顯示他們知道刊物內容或違法,法庭可由此推論被告知悉刊物具煽動意圖。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立場》屬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17 文章抹黑國安法 為非法人士戴光環 「目的不言而喻」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17 文章抹黑國安法 為非法人士戴光環 「目的不言而喻」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17 文章抹黑國安法 為非法人士戴光環 「目的不言而喻」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二(11 日 1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是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

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又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捐款大增,顯示獲志同道合的公眾追捧。(見另稿)

控方又提到,案發時社會「仍充斥各種暗湧及政治炸彈」,更有「反中亂港及外部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推動武力、非法抗爭,認為涉案 17 篇刊物,必須在上述背景下解讀,法庭才可清楚涉案刊物是否有煽動意圖,及評估被告的犯罪意圖。

控方指,涉案文章的受訪者及作者,包括羅冠聰、許智峯等「反中亂港分子」,《立場》不但沒跟他們的「非法立場切割」,反而把他們「包裝成人權鬥士」,又指刊出的文章為非法人士「戴光環」,「目的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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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立場》屬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

《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立場》屬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二(11 月 1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控方開案陳詞指,《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又指《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捐款大增,顯示獲志同道合的公眾追捧。控方又指,17 篇涉案刊物明顯經細心安排、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發布,「推波助瀾」反政府,為非法人士「伸冤」、「戴光環」,「目的不言而喻」。(見另稿)而被告其後將部分文章暫時下架,檢視後重新發布,顯示他們知悉刊物或違法。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控方「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意圖』」,指上述行動另一推論,可能是因為有風險,被告先將報道下架以檢視內容,形容「呢個係傳媒人應有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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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 控方開案:《立場》屬政治平台 反修例後收入大增 證獲志同道合者追捧

《立場》被指煽動案 辯方質疑 10 涉案文章逾半年「檢控期限」 官裁定可呈堂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二(11 月 1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 控辯雙方早前根據涉案 17 篇文章的發布日期,一度爭議部分文章有否超出控罪的「檢控期限」。法官郭偉健今早批准 17 篇刊物,全部可呈堂,稍後頒布詳細理由。 控方其後讀出開案陳詞,指控《立場》不僅是網媒,更是「政治平台」,於 2019 年捐款大增,顯示《立場》在反修例事件後,獲得更多志同道合、政治理念相同的公眾人士追捧。 控方又指,《立場》透過 17 篇報道、博客及專訪,讓作者或受訪者宣揚示威、叛變行為、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散播分裂國家等思想。被告其後將部分文章下架後又上架,顯示他們知悉刊物或違法,故檢視內容後重新發布。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控方陳詞時「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意圖』」,指上述行動的另一推論,可能是因為有風險,被告才將報道下架,「我哋有責任檢視,呢個係傳媒人應有嘅責任」。 15:52 控方傳首位證人交代如何搜證  首被告、《立場》所屬公司一直缺席聆訊,沒有公司代表出庭,亦沒有律師代表,故控方按「嚴格舉證」標準,在審訊時呈遞所有針對公司的證物。控方周一(31 日)透露,將傳召 36 名證人。 控方傳召首位證人、警員 14915 鄧偉權(譯音)。他供稱,現時駐守國家安全處,根據主管提供的相關文章網址,於 2021 年 11 月 9 至 11 日,在網上以「螢幕擷取(Screen Capture)」方式,保存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13:00 辯方:「控方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意圖」 辨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對於涉案內容、刊物的上架日期沒有爭議,但質疑控方伍淑娟讀開案陳詞時,「前言後語加咗好多(指控)意圖」,例如指《立場》故意將部分報道下架後又上架,是因為他們明知刊物內容性質,檢視內容後重新發布,因此法庭更加可以推論被告,知道刊物的煽動意圖。 她續指,上述行動的另一推論,亦可能是因有風險,因此被告先將報道下架,「我哋有責任檢視,呢個係傳媒人應有嘅責任。(呢個)都可以係一個推論。」余若薇指,在結案陳詞會再處理犯罪意圖問題。 控方已讀畢開案陳詞。現休庭,下午會讀出承認事實。 12:45 控方:《立場》推波助瀾加強反政府議題效力 控方指,17 篇涉案刊物明顯經細心安排、在有關時候,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於《立場》推出發布,「以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控方認為,3 名被告必然知悉其煽動意圖,並特意在此情況下發布。 伍淑娟又引述《立場》在 2021 年 6 月 27 日的公告,指同年 5 月或之前刊出的博客文章、轉載文章和讀者投稿等評論文章暫時下架。她指,《立場》故意將部分報道下架後又上架,顯示他們明知刊物內容性質,檢視內容後重新發布,因此法庭更加可推論被告,知道刊物的煽動意圖。 12:30 控方:鍾沛權警誡下稱有最終決策權 … Read more

【影片】《立場新聞》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 首日審訊重點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是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 案件正式開審前,法庭先處理有關「檢控期限」的法律爭議。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涉案 17 篇文章,有 10 篇於案中被告被檢控時,已下架超過 6 個月,超出檢控期限,控方不可以此為檢控基礎。 控方反駁,該 10 篇文章屬串謀的「外顯行為」,以證明被告「持續」串謀犯案,故此不受「檢控期限」限制。控方又指,《立場》在《蘋果日報》停運後發公告,部分博客文章下架,顯示他們知道文章有觸犯《國安法》的風險。法官郭偉健押至周二(11 月 1 日)就「檢控期限」的爭議作出裁決。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開審 官周二裁決半年「檢控期限」爭議

《立場》被指煽動案開審 官周二裁決半年「檢控期限」爭議

《立場》被指煽動案開審 官周二裁決半年「檢控期限」爭議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是 1997 年後首宗傳媒被控煽動案的審訊。

案件正式開審前,法庭先處理有關「檢控期限」的法律爭議。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涉案 17 篇文章,有 10 篇於兩被告被檢控時,已下架超過 6 個月,超出檢控期限,控方不可以此為檢控基礎。

控方反駁,該 10 篇文章屬串謀的「外顯行為(overt act)」,以證明被告「持續」串謀犯案,故此不受「檢控期限」限制。控方又指,被告在被捕前將部分博客文章下架,顯示他們知道文章有觸犯《國安法》的風險。法官郭偉健押至周二(11 月 1 日)就「檢控期限」的法律爭議作出裁決。

被告鍾沛權及林紹桐精神不俗,分別穿着恤衫及藍色間條毛衣出庭,大批前《立場新聞》員工到庭旁聽,散庭時與兩名被告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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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立場》案開審 辯方質疑部分文章超半年檢控期限 控方:「串謀」罪沒有時限

《立場》案開審 辯方質疑部分文章超半年檢控期限 控方:「串謀」罪沒有時限
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周一(31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被告鍾沛權及林紹桐精神不俗,分別穿着恤衫及藍色間條毛衣出庭,大批前《立場新聞》員工到庭旁聽。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質疑,涉案 17 篇文章,有 10 篇於兩被告被檢控時,已過 6 個月檢控期限,控方不可以此為檢控基礎。控方反駁,本案涉及的「串謀」罪,不受檢控期限所規限,又指該 10 篇文章屬「外顯行為」(overt act),因此可依賴為檢控基礎。

針對被告的犯罪意圖,控方認為,只須證明被告知悉涉案刊物內容,及刊物具有煽動意圖,毋須證明他們有煽動意圖。辯方則指,傳媒是第四權、有責任報道,又指煽動罪屬古舊條文,或與《基本法》保障的權利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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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判詞解讀 法官判詞釐清了甚麼界線?留下了甚麼疑問?

《立場新聞》被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一將在區域法院開審,是數十年來首宗開審的傳媒被控煽動罪案件。所涉的「煽動刊物」罪,被政府先後引用,控告「羊村繪本案」的 5 名前言總理事、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多名高層等人。

「羊村案」今年 9 月審結,區院《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 5 人罪成,判囚 19 個月。辯方力陳控罪模糊、過分限制言論自由,以及繪本不涉煽動暴力等,郭一一反駁。郭亦不同意控方所指,毋須證明被告具有煽動意圖就能入罪的說法;亦在判詞闡述對香港形勢的判斷。

「立場案」開審前,《法庭線》與法律評論員黃啟暘對談,了解法官在「羊村案」判詞對煽動罪所作的裁斷、釐清的界線,以及留下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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