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歲總督察何兆東及其妻子,涉收取牽涉襲擊及欺詐案商人,總值逾 110 萬元現金和禮物,何在履行職務時優待對方,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兩人被起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案件周一(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兩人沒律師代表,自行應訊。控方申請押後,以待準備轉介至區院的文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至 10 月 31 日再訊,將何兆東的保釋金提高至 120 萬元,何妻亦准保釋;兩人被禁離港,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據廉署公布,何兆東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小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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