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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何俊堯被投訴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有改善空間

裁判官何俊堯被投訴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有改善空間

司法機構周五(20 日)公布兩宗針對兩名司法人員投訴的調查結果。裁判官何俊堯,前年 11 月審理一宗少年涉掟汽油彈案時,提到被告是「唯一有可能受傷的人」,終判 3 年感化令,律政司其後覆核成功,上訴庭改判入教導所。司法機構接獲投訴,指何官發表的言論,偏頗及帶有政治傾向。

司法機構表示,由 3 位法官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經調查後,認為投訴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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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練錦鴻要求黃口罩人士離庭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予以提醒

法官練錦鴻要求黃口罩人士離庭 司法機構指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予以提醒

司法機構周五(20 日)公布兩宗針對兩名司法人員投訴的調查結果。當中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早前審理一宗非法集結案時,要求 3 名戴黃口罩人士更換口罩,又在觀看呈堂片段時,指片中的「黃背心」記者,「變成暴動一部分」。事件惹起關注,司法機構其後接獲投訴,指練官的指示缺乏理據、言論偏頗。

司法機構指由 3 位法官組成的專責法官小組,經深入了解後,認為兩項投訴均不成立。由法官及社會人士組成的「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同意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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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更新法官行為指引 前言加擁護《基本法》誓言 指言論過激或失聆訊資格

司法機構更新法官行為指引 前言加擁護《基本法》誓言 指曾作過激言論或失聆訊資格

司法機構周一(16 日)更新《法官行為指引》,新版在前言加入《基本法》誓言,並加入「對他人作出評論」、「保密」、「社交媒體」,以及「利益及款待」等 4 節,指出法官應避免作出不必要評論,包括即使在匿名情況下,亦應避免向傳媒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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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 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 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司法機構周五(29 日)公布,委任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及陳政龍,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 5 月 1 日起生效,為期 3 年。有關任命由特首林鄭月娥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按司法機構公布,資深大律師黃佩琪 1973 年在香港出生。1995 年及 1996 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2000 年及 2004 年分別在香港及文萊獲大律師資格。2001 年起私人執業。她 2018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 至 2022 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則於 1979 年在香港出生。2001 年在新西蘭奧克蘭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商學士學位。2003 年在香港城市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2004 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同年起私人執業。他 2018 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2020 年及 2021 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黃、陳二人同為壹傳媒集團涉嫌欺詐科技園案中的辯方代表大律師,分別代表該集團時任行政總監黃偉強,以及創辦人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