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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參與「和你shop」 20歲男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提上訴、官下令發還改判有罪

涉參與「和你shop」 20歲男非法集結無罪 律政司提上訴、官下令發還改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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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九龍灣|4 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社服令 律政司提覆核被拒 惟官質疑被告無悔意

12.25 九龍灣|4 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社服令 律政司提覆核被拒 惟官質疑被告無悔意
2019 年聖誕節,網民在九龍灣德福廣場發起「和你 Shop」,7 名男女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當中 4 人被判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向上訴庭提覆核,建議改判入更生中心或短期監禁,周四(29 日)在高院上訴庭審理。

3 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認為原審判刑原則犯錯、明顯過輕,但指考慮所有情況,不適合變動 4 人刑期,最終駁回律政司申請,將於 6 個月內頒下判詞交代理據。

不過,法官屢質疑被告在原審撰寫的求情信,是為了請求輕判以繼續學業,認為「同悔意沾不上邊」,又形容是「針對性」、「策略性」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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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屯門 |男生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認沒出示身份證罰 400 元 被告:戰勝以喪禮處之

11.10 屯門 |男生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認沒出示身份證罰 400 元 被告:戰勝以喪禮處之
2019 年 11 月 10 日,有網民於多區發起「和你 shop」示威活動。一名案發時 19 歲男生被控於屯門參與非法集結,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兩罪。被告早前承認次罪,但否認參與非法集結。裁判官施祖堯周一(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被告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就沒有出示身份證罰款 400 元。

裁判官表示,拘捕被告的警員供稱,被告曾舉中指及叫「黑警」等口號,警員在場觀察約 5 分鐘後上前拘捕被告。但片段顯示該警員觀察的時間不足 3 分鐘,而且沒顯示被告曾舉中指及叫口號。而現場集結人士在警方推進時已散去,控方未能證明後來在場的人屬旁觀者,抑或集結人士,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至於沒有出示身份證罪,裁判官接納被告疏忽,與現場情況沒直接關係,判罰 400 元。

就讀中大哲學系的被告在庭外與友人相擁,並引用老子《道德經》中的「戰勝以喪禮處之」,指戰爭會「死好多人,用好多人力物力」,即使戰勝亦不應太開心。他又形容自己的審訊「好小事... 其他人更加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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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平安夜朗豪坊衝突 女教師認向警潑奶茶還押候判 官指案情描述比片段嚴重

2019 平安夜朗豪坊衝突 女教師認向警潑奶茶還押候判 官指案情描述比片段嚴重

2019 年有網民於平安夜發起「和你 Shop」行動,有市民於旺角朗豪坊遊行示威,事後 5 男 1 女被控非法集結等 8 罪。當中一名 22 歲前幼教女老師被指向兩名警員潑奶茶,周一(6 日)承認一項非法集結及兩項襲警罪。

案情最初描述被告先將奶茶潑向一警員,被警告後仍「暴力升級」再潑向另一警員。惟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引述片段指,被告第一次潑液體時已沾濕兩警員,並無「暴力升級」,控辯雙方其後修訂案情。

裁判官形容,被告與警員對恃,眾目睽睽下向警方潑液體,行為公然挑戰警方,並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20 日判刑,下令為認罪女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另外 5 名不認罪被告的案件,將押後至 7 月 18 日進行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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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沙田|情侶及地產經紀暴動罪成 判囚 40 至 44 個月 官斥將信念強加他人

9.22 沙田|情侶及地產經紀暴動罪成 判囚 40 至 44 個月 官斥將信念強加他人

2019 年 9 月 22 日,網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shop」,一對情侶及一名地產經紀被指在好運中心外,站於前排與警方對峙,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周二(31 日)被判監 40 至 44 個月。

區院法官謝沈智慧指,即使有極強的信念,但若不惜一切強加在別人身上,如同騎劫。她又引述首被告在求情信指「政治一事難分對錯」,指她用違法方式表達意見,質疑她仍是冥頑不靈,又指其餘兩名被告如珍惜前途便不應犯案,現在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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