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新界西、選擇認罪的黃子悅,正因理大衝突的暴動案服刑,其代表大狀潘志明在庭上簡述她親撰求情信的內容。《法庭線》取得黃子悅求情信的部分內容,她提及成長於基督教家庭,自小參加教會,形塑對助人和公義的價值觀,始終相信生命關乎愛和善,她絕非完美的人,但至少所做的事、所追求的,「也是竭力實踐這些信念,而非以二元價值來掠奪、鬥爭和仇恨」。
她又說,參與初選是希望為那些受了傷失去盼望的人帶來正面改變,當時亦相信並不違法,「我沒有想過以政治為職業,而只是單純想為所愛的地方略盡綿力」。她亦指,對錯過家人的重要時刻,未能報答父母養育之恩,總是讓對方擔心深感愧疚。
伍健偉親自陳情庭上紀錄 稱留港兌現向港人承諾 回答法官確認無悔意
梁國雄陳情書:議員兩次行使否決權是民意依歸 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
被告庭上求情報道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