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業主提交「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首批截止期限周二(30 日)屆滿。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截至上午,8 座宏福苑大廈之中,已有共 1,698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總數約 85.6%。其中受大火波及的 7 座佔 1,481 戶,佔該 7 座單位總數約 85.3%;宏志閣則有 217 戶,佔整座單位約 87.5%。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大埔宏福苑業主提交「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首批截止期限周二(30 日)屆滿。房屋局發言人表示,截至上午,8 座宏福苑大廈之中,已有共 1,698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總數約 85.6%。其中受大火波及的 7 座佔 1,481 戶,佔該 7 座單位總數約 85.3%;宏志閣則有 217 戶,佔整座單位約 87.5%。
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工程顧問公司鴻毅被控誤殺、串謀詐騙等罪。債權人周一(29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鴻毅提出清盤呈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排期於 9 月 16 日聆訊。
根據高院資料,債權人為唐耀國,被呈請清盤的公司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Will Power Architects Company Limited)。
宏福苑業主如想在「特設銷售計劃」獲首批優先揀樓資格,須於周二(30 日)或之前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房屋局周一發稿指,八座之中已接獲 82.4% 業主、即 1635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確認有意向政府出售業權。
局方呼籲,業主如希望成為第一批優先選樓,應「把握機會」於周二或之前回信確認意向;所有有意出售業權者,則須在 8 月 31 日前回信確認。
三名工人涉在宏福苑進行加固工程期間,進入宏泰閣偷取價值約 9 萬元首飾,周一(2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控方申請,押後至 7 月 27 日再訊,以等候律政司完成法律意見。三位被告均無提出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政府周五(26 日)發稿指,已接獲 77.8% 宏志閣業主、即 193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確認向政府出售業權的意向,會正式開放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予宏志閣。
至於宏福苑其餘七座,發言人說截至周五(26 日)已有共 1,361 戶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佔該七座單位總數約 78.4%,收購工作進度良好。
政府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為 10 億元,會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額外撥款。而因應宏志閣納入長遠方案,「特設銷售計劃」亦會調整,在現時已預留約 3,900 個單位上,額外增加 496 個單位。
宏福苑業主 4 月底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法團管理人合安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延長召開會議期限被駁回,按規定本月 13 日為舉行會議期限。合安周五(26 日)公布,法律團隊已審慎研究土審處判詞,不會就判決提上訴。
合安指,會集中資源、全力推進業主大會的籌備工作,包括繼續物色場地,有信心於 7 月內順利舉行。合安又強調,作為管理人僅負責大廈公用部分的管理、業主共同權益事務,個別業主的個人財產權益,包括是否出售業權,不應亦不會在業主大會上處理。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5 日)踏入第 27 日,兩名由委員會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均指,今次大火與 1996 年嘉利大廈大火及 2017 年英國格倫費爾大廈大火相似,但宏福苑嚴重程度屬史無前例,形容首先起火的宏昌閣居民逃生時間等於零;部分單位雖沒起火,仍有住戶因吸入濃煙身亡。
專家認為,大火屬系統性失效,由一連串失誤導致,包括可燃物料累積、光井設計、火勢迅速向上蔓延,提出多項即時改善措施,包括檢視強制驗樓制度、相鄰大廈不可同用可燃物料覆蓋等;長遠則建議建立恆常風險評估,成立委員會檢視香港建築規管及作業守則,確保有持分者承擔責任,不會有藉口作「擋箭牌」。所有證人完成作供,將於 7 月 15 日起由各方最後陳詞。
Day26|消防處助理處長哽咽:何偉豪有時間走 但他選擇救人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5 日)踏入第 27 日,由兩名獨立委員會委任的消防工程專家作證。
兩名專家分別為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學系建築科學和消防安全工程講座教授 Asif Sohail USMANI、學系副教授及副系主任江黎明。
重點:
– USMANI:宏昌閣居民逃生時間等於零
– 江黎明:宏志閣棚網起火 6 分鐘後繼續燃燒
– 江:2 及 3 號單位無被火波及 離世住戶相信因吸入濃煙
– USMANI:大火由一連串失誤導致 倡推即時措施降風險
Day26|消防處助理處長哽咽:何偉豪有時間走 但他選擇救人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24 日)踏入第 26 日,政府委任的專家袁國傑指,宏志閣的棚網樣本測試時迅速「燒到頂」,「就算非阻燃棚網都冇佢咁犀利」;非阻燃帆布亦助長火勢蔓延,認為若採用非阻燃物料,「個火基本上係發生唔起」。
消防處分區指揮官杜志榮則指,大火期間共出現 12 條火龍,逾九成嚴重受損的單位都位於兩旁;首條火龍懷疑由煙頭引起,其餘 11 條相信源自燃滴,並因不阻燃棚網等物料引致「二次引燃」再擴散。
會上另提及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政府跨部門專組報告指,他入火場及與同袍失散經過,已跟足程序,無證據指疏忽。消防處助理處長于文陽哽咽指,何當時其實有時間逃生,但他選擇救人。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後,大廈一直由警方看守。有居民發現周一(22 日)晚上,宏福苑有三幢大廈均出現燈光。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巡視後相關大廈內並沒有發現可疑人士,並稱有工人下班前未有關上公共地方臨時照明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