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宏福苑業主上月發起聯署信,要求屋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召開業主大會,列出善款安排、大維修剩餘款項等 7 項事務,至今有逾 420 人簽署,佔總業主數量逾兩成,換言之已滿足業主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
有份發起聯署的居民周二晚(7 日)向《法庭線》表示,收到合安回覆指,經詳細審視及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居民的電郵僅提及透過網上表格收集到業主的關注,「但並無其他資料」,又指居民所提供的資料,「未能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會議」。合安早前表示,將於 5 月上旬舉行業戶簡介會,匯報各項工作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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