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5 名男子在 2024 年被重新拘捕,並控以暴動罪。其中 4 人原定本月初受審,其後欲改變答辯意向,周一(18 日)在區域法院正式認罪,還押至 6 月 8 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無意指控控方延誤檢控,但事實上事發至今已過 6 年,對被告人生規劃有一定影響。辯方又提及,各被告分別在此期間結婚生女、參與大埔宏福苑救援,亦有人被騙至泰國詐騙園區受虐,因而患上創傷後遺症。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19 年 11 月理大衝突,5 名男子在 2024 年被重新拘捕,並控以暴動罪。其中 4 人原定本月初受審,其後欲改變答辯意向,周一(18 日)在區域法院正式認罪,還押至 6 月 8 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無意指控控方延誤檢控,但事實上事發至今已過 6 年,對被告人生規劃有一定影響。辯方又提及,各被告分別在此期間結婚生女、參與大埔宏福苑救援,亦有人被騙至泰國詐騙園區受虐,因而患上創傷後遺症。
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裁定 721 在元朗站大堂暴動罪成,被判囚 2 年 1 個月至 3 年 1 個月,7 人提出上訴。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上訴庭排期明年 2 月初處理申請,屆時距離案發已逾 7 年半。而若被告獲得獄中減刑三分一,料除林外其餘 6 人今年內出獄。
此外,網頁只列出其中 5 被告即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鄺浩林及楊朗為上訴案的訴訟方,意味其餘兩人即葉鑫昇與尹仲明或已退出。律政司回覆指,「案件現時只涉及 5 名申請人的上訴許可申請」。至於被判囚 7 年的「白衣人」王志榮,刑罰上訴聆訊排期今年 12 月中處理。
中年漢陳真 2019 年在太古城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及持刀傷人,其後遭「私了」。6 人被控暴動、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其中一名 20 歲男生一度改為認罪,他擬推翻認罪答辯,被原審法官拒絕,最終被判入獄 4 年半。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五(8 日)拒絕向男生批出定罪上訴許可;刑罰上訴申請則押後處理。男生指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誘導他認罪,但上訴庭法官指男生「很懂得避重就輕」,全程沒有清楚交代該大狀有何等失誤,又指原審法官拒絕讓他推翻答辯的理據極充分。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雙方爆發衝突。5 男事隔 4 年半、於 2024 年 6 月被重新拘捕,控以暴動罪。案件周一( 4 日)原訂在區域法院開審,庭上透露 3 人擬認罪,1 人因頭傷入院缺席聆訊,法官李俊文押後至 5 月 18 日再訊,其中 3 人須還押。
官指案件較複雜,希望一併處理所有被告的答辯,又指閱覽醫療報告後,認為頭傷被告的情況不算嚴重,料兩周後可答辯。擬認罪的首被告另指,因案承受重大精神壓力,獲准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陳原本獲裁表證不成立,上訴庭發還重審。陳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監 3 年 9 個月。她去年 5 月提出上訴。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上訴庭將在今年 7 月 9 日開庭處理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法官待定。
元朗 7.21 襲擊,3 名白衣人承認暴動等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 5 年 3 個月,早前提刑罰上訴被即日駁回。上訴庭周三(11 日)頒下判決理由。
白衣人吳偉德一方指,吳着車廂內的人「唔好挑釁」又曾堵住車門,有調停角色,但判詞反駁指吳有參與施襲,即使短暫堵住車門不讓白衣人進車廂,亦非調停,而其着人「唔好再挑釁」有「後果自負」意味,更像是威嚇。至於王浩昇及鄭文傑,上訴庭亦反駁指量刑沒過重。
監倉每晚準時關燈,J 爬到床上拿出單行簿,借廁所微弱的燈光書寫,記錄他當刻的感受,有時寫到清晨才願擱筆,這是他全日唯一能安靜獨處的時間。在肉身受困的空間裏,文字成為 J 情緒的出口。
「每當感到寂寞失落,我寫作;我感到幸福,我寫作;我遇到不公,我寫作;我感到苦惱,我寫作。」
皺巴巴的單行簿被翻得快要缺頁,密密麻麻記錄了 J 兩年間不平凡的日常,入世未深的畢業生如入大觀園,原本人生不會遇到的社團中人、外籍毒販,一次又一次衝擊 J 的價值觀。他在書寫中開始反思人生,問自己究竟想要甚麼。
出獄後,有出版商欣賞 J 的文字,讓這名理科男變成新晉作家。他在書中寫道:「坐牢是一段沒有意義的日子,直至我們賦予它意義。」對他來說,痛苦亦是一種體驗,「佢會畀到一啲嘢你」。
書中不只寫下個人感受,亦記下囚友的故事,承載另一重意義。「我都知道寫書其實唔係好賺錢,但係我真係好希望大家注重裡面嘅人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