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宗已審結煽動案 三分一控罪沒意圖煽暴 羊村等3案曾爭議須證煽暴不獲接納

24宗已審結煽動案 三分一控罪沒意圖煽暴 羊村等3案曾爭議須證煽暴不獲接納

英國樞密院 10 月就千里達一宗煽動司法覆核上訴案,裁斷煽動暴力或動亂意圖,為煽動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認為,樞密院判決雖在港沒約束力,但「大大削弱」香港法庭裁斷多宗煽動案罪成的理據。

《法庭線》翻查已審結的 24 宗煽動案,發現當中三分之二,控方有指控被告言行或刊物涉「煽惑使用暴力」意圖,例如「傑斯案」及「羊村案」;餘下三分之一案,則被指控涉煽暴以外的其他煽動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政府等,例如「初凝芝茶案」及「曾雨璇案」。

這 24 宗案件的被告全部罪成。有 5 宗案即「快必案」、「羊村案」、「古思堯案」、「旁聽師案」及「男警嘲水警殉職案」,被告不認罪抗辯;其中 3 案的辯方都曾爭議普通法下煽暴或動亂意圖應為定罪元素,但全部都不獲法庭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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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樞密院最新裁定煽動定罪須證煽暴力或動亂意圖 據悉快必案團隊呈上訴庭考慮

英樞密院最新裁定煽動罪須具煽暴或動亂元素 消息:快必案團隊呈上訴庭考慮

在本港多宗煽動案中曾被法庭接納,並引用作裁定煽動暴力或動亂並非控罪元素的英國樞密院案例「Wallace-Johnson 案」,案中所確立的原則被樞密院 10 月中就另案頒布的判詞否定。樞密院最新並裁斷,煽暴或動亂意圖是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

《法庭線》獲悉,早前已開庭聆訊的「快必煽動上訴案」,上訴的快必一方已將樞密院最新判詞呈交上訴庭考慮,正候法官進一步指示。律政司指,由於司法程序正在進行,不適宜作評論。

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指,樞密院判決在港沒約束力,但形容「來得合時」,相信法庭有一定機會接納;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指,考慮權威及相關性,若港法庭不遵從需交代清晰理據。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指,判詞牽涉的千里達煽動罪條文與本港有別,判決亦非結論性,若在港有影響會感到驚訝。(見另稿)

記者亦翻查已審結的 24 宗香港煽動案,發現當中三分之一,案中控罪並沒「煽惑使用暴力」意圖,例如「初凝芝茶案」及「曾雨璇案」。此外,有 3 宗案件審訊時,辯方曾爭議普通法下煽暴或動亂意圖應為定罪元素,但全部都不獲法庭接納。(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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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樞密院否定煽動案例原則 陳文敏:削弱本港裁罪成理據 江樂士料對港沒影響

英樞密院否定煽動案例原則 陳文敏:削弱本港裁定罪成理據 江樂士料對港沒影響

英國樞密院 10 月最新裁定,煽動暴力或動亂意圖為煽動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否定了本港法庭於多宗煽動案接納的 1940 年案例原則。《法庭線》獲悉,早前已開庭聆訊的「快必煽動上訴案」,上訴方已將樞密院最新判詞呈交上訴庭考慮(見另稿)。

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形容,樞密院判決「來得合時,亦有相當份量」,又指「大大削弱」法庭裁斷多宗煽動案罪成的理據。陳續指,雖然判決沒約束力,但相信本港法庭有一定機會接納。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指,考慮到判決的權威性及相關性,若法庭不遵從需交代理據。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指,判決涉及的千里達煽動罪條文與本港有別,而樞密院的「意見」並非結論性,形容若該判詞在香港有影響,他會感到驚訝。他又料,《基本法》第 23 條下的「新煽動罪」不久將立法,指屆時便知控罪元素是否包括煽暴或動亂意圖。

記者亦翻查已審結的 24 宗香港煽動案,發現當中三分之一,案中控罪並沒「煽惑使用暴力」意圖,例如「初凝芝茶案」及「曾雨璇案」。此外,有 3 宗案件審訊時,辯方曾爭議普通法下煽暴或動亂意圖應為定罪元素,但全部都不獲法庭接納。(見另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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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發布「港獨」帖文 留日港生認煽動 辯方:帖文有被告「大頭照」無意掩飾身分

被指發布「港獨」帖文 留日港生認煽動 辯方:帖文有被告「大頭照」無意掩飾身分

留學日本的 23 歲女生被指於 2018 年至 2022 年期間,在 Facebook 及 Instagram 發布「港獨」、「共產黨倒台」等 13 篇帖文,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煽動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押後案件至 11 月 3 日判刑,被告期間續准保釋。

辯方求情指,被告發布涉案 11 篇帖文時身處日本,部分帖文是被告在「大頭照」加上煽動性字句,「係有啲自戀態度」,沒意圖掩飾自己身分。另有帖文是她在東京目黑區美術館拍照,背景掛有「香港人反抗」等直幡,「唔係被告自己做啲煽動性字句,係美術館入面掛出嚟」。辯方盼法庭考慮被告有悔意、帖文回應數量相對低,判處緩刑。

多間日本傳媒香港分部,均有派記者旁聽本案,包括朝日新聞、日經亞洲、日本放送協會、讀賣新聞及日本共同通信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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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社交媒體發布制裁官員、「港獨」訊息 五旬漢被控煽動 再被拒保釋

涉社交媒體發布制裁官員、「港獨」訊息 五旬漢被控煽動 再被拒保釋

57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 及 X(前稱 Twitter)發布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等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四(2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保釋覆核。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 12 月 4 日再訊。被告另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將於 11 月 3 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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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籍男被控「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辯方申押後 官關注已數度押後惟終批准

葡籍男被控「串謀煽動分裂國家」 辯方申押後 官關注已數度押後惟終批准

一名被指為「香港獨立黨」骨幹成員的 40 歲葡籍男音樂教師,涉在網上發文籲外國出兵、眾籌軍費,原被控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早前被改控《國安法》下的「串謀煽動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案件周四(1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指,9 月底才接手本案,需時消化帖文及向被告索取指示。法官練錦鴻質疑案件已押後數次,一度反問,「第四次啦其實,你好唔好意思呀?」最終法官把本案押後至 11 月 2 日再訊。另外,有英國、葡萄牙領事到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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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FB、X發布制裁官員、「港獨」訊息 五旬漢被控煽動還押12.4再訊

涉FB、X發布制裁官員、「港獨」訊息 五旬漢被控煽動還押12.4再訊

57 歲男子被指在 Facebook、X(前稱 Twitter)發布多個煽動訊息,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周三(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毋須答辯,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其住所內電話、電腦內訊息,以考慮是否牽涉其他控罪。

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畢雙方陳詞,拒絕被告保釋申請,還押至 12 月 4 日再訊,被告保留 8 天保釋覆核權。政府新聞稿提到,涉案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鼓吹「港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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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判囚6月 刑滿獲釋遣送離境

法律博士內地生認企圖煽動判囚6月 刑滿獲釋遣送離境

23 歲就讀中大法律博士的內地生曾雨璇,被指打算於今年六四於銅鑼灣展示印有「六四屠殺」及「國殤之柱」圖像的直幡,她早前承認企圖煽動罪,被判囚 6 個月。

保安局周四 (12 日) 發稿指,曾雨璇已刑滿獲釋,並據《入境條例》第 19(1)(a) 條被遣送離境。根據條例,行政長官可向並非通常居於香港 3 年或以上的「不受歡迎入境者」發出「遣送離境令」。《法庭線》向保安局及入境事務處查詢,曾雨璇被列為「不受歡迎入境者」的理由為何,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入境處會按照現行法例和政策處理每宗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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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後首引輸入煽動刊物罪提控 38歲男認輸入18本《羊村》判囚4月

《國安法》後首引輸入煽動刊物罪提控 38歲男認輸入18本《羊村》判囚4月

38 歲男子被指 2023 年 3 月輸入 6 款、共 18 本《羊村》刊物,被控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為《國安法》生效後首案。男子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同日判 4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羊村」刊物以兒童為對象,罪責較重,又指情節充斥歪曲觀念、不盡不實的訊息,若具煽動性思想成功在思想脆弱年幼一輩植根及滲透,或帶來跨代影響。而被告夥他人在英國輸入刊物,變相助長、鼓勵海外者繼續製作、印製物品,令危害國安訊息散播。

區院「羊村案」早前裁定本案 3 款涉案繪本《羊村守衞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屬煽動刊物,蘇惠德周五指餘下 3 本繪本,《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及《羊村日報》內容同出一轍,主調鮮明,「任何明理嘅人都知道所有書本都係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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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 阮民安中秋刑滿獲釋 稱在囚痛苦、心安理得

認煽動及洗黑錢被判囚26個月 阮民安中秋刑滿獲釋 稱在囚痛苦、心安理得

今年 8 月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兩罪,被判囚 26 個月的藝人阮民安,周五(29 日)中秋節早上刑滿獲釋,他身穿深藍色長袖上衣,戴上黑色冷帽 ,早上約 9 時半到達懲教所附近的一段行人路,由親友接送上白色七人車離開。

他表示,在囚期間「每一分每一秒都係咁痛苦」,「用盡咗自己力氣去保護一啲事情,喺呢件事入邊,我係心安理得。」被問到日後有何打算,阮表示日後會將向大眾交代。

阮民安被指於 2021 至 2022 年,於社交媒體咒罵法官、稱水警殉職「值得慶祝」等,及偕親友虛構一名暴動案女被告,訛稱用販賣曲奇所得收益資助她。法官練錦鴻指,被告報稱為藝人,有一定知名度,吸引多人回應及分享涉案帖文,對社會「為害非淺」。

除了服刑,阮亦被充公 37 萬元款項。阮民安於判刑前,已還押逾 1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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