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事後多人被控非法集結等罪。其中一宗涉及 20 人的案件,23 歲女學生開審前認罪,周五(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囚 9 月 2 周。暫委法官嚴舜儀指,示威者企圖突擊理大或支援被困理大人士,是次非法集結有極高風險,公然挑戰警方執法權力,對社會造成傷害。 餘下 19 人不認罪受審,案發時為理大學生的被告供稱,當日到鄰近咖啡店溫習,再與朋友午膳,期間鼻敏感發作,去買藥途中被警員包圍。他指當日沒留意有集會;又指課業繁忙,沒緊貼新聞。對於控方質疑他繁忙仍能赴約,被告稱不欲為學業而犧牲社交。控方指「你都諗得好周全啦?」被告指:「我覺得自己諗得唔周全,如果唔係都唔會畀人拉咗坐喺度」。案件下周一(14 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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