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足球教練招重文涉指示友人投注 5 場「外圍波」,包括他有份執教的標準流浪之港超聯賽事,又在投注時,透露其球隊的作賽策略,注碼共涉 4.7 萬元。兩人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分別被判罰款 1.2 萬及 2.4 萬元。
裁判官林子康指,本案牽涉人數、金額少,投注次數不頻密,沒證供顯示是集團式犯案,只是朋友之間幫忙,亦不涉剝奪政府或官方稅收,「刑責係冇咁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足球教練招重文涉指示友人投注 5 場「外圍波」,包括他有份執教的標準流浪之港超聯賽事,又在投注時,透露其球隊的作賽策略,注碼共涉 4.7 萬元。兩人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分別被判罰款 1.2 萬及 2.4 萬元。
裁判官林子康指,本案牽涉人數、金額少,投注次數不頻密,沒證供顯示是集團式犯案,只是朋友之間幫忙,亦不涉剝奪政府或官方稅收,「刑責係冇咁重」。
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性侵智障女院友,事主與母親入稟區院,向張及兩間公司循民事索償勝訴,張須賠償逾 83 萬元。張不服決定,提出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申請;法官黃若鋒周三(16 日)駁回張的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裁決申請。
法官指,張健華認為原審的裁決對他有偏見,在裁定他須對性侵事件負責時,錯誤地依賴了傳聞證供。惟官表示,3 項傳聞證供中他只接納了 1 個,而內容與法醫報告吻合,亦不涉引導。對於張提出,事主的創傷性後遺症,是在報稱事發後一個月出現,未必與其有關;官反駁稱,沒證據指創傷會立即在事發後出現。
官指張的上訴,是重複原審已處理的議題,上訴理由亦不具備可供爭辯之處,遂駁回兩項申請。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涉於去年 8 月,在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逆線駕車,並迎面撞向一輛的士,被控危駕及醉駕兩罪。他周三(16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危駕罪,醉駕罪則獲撤銷。
案情透露,被告與的士相撞後,警員發現他呆滯且身上有酒氣,為他進行呼氣測試,發現超出訂明限度。警員遂以「酒後駕駛」罪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辯方求情時稱,今次事件後,被告「決定唔再揸車」,已聘請司機,望法庭網開一面,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下令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9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索取社服令報告,但強調所有判刑選項均為開放,期間續准保釋。
一名 22 歲女子涉於去年,向香港教育大學職員虛假陳述於中學文憑試英文科,取得第 3 級成績,並指其成績通知書副本為真實,以圖獲「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取錄。她被控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周三(16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5 月 28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被告續准以 500 元保釋外出,另不得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文件。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 2019 年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誹謗(法律 101 文章),指何在 Facebook 發布片段,稱林有份煽動 7.21 元朗襲擊事件。案件周三(16 日)於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何君堯一方提出加入林卓廷近日在 721 案中暴動罪成、區院法官陳廣池指林引人入元朗的判決,作為他們的抗辯理由,並反對案件再押後。林卓廷一方則提出,林正就暴動定罪提上訴,望官准押後,稱若上訴失敗,本案或毋須再續。
高院法官楊家雄指,區院的定罪裁決目前仍有效,屬不可推翻證據,批准何一方修訂抗辯理由。他同時准許林一方押後的申請,指不能無視正有刑事上訴、區院裁決受爭議,下令本案押至刑事上訴有結果再訊。
證監會早前公布搗破「唱高散貨」集團,當中 4 名骨幹成員被指串謀推高一間公司股份的按盤價,造成交投活躍的具誤導性表象,被控一項「意圖欺詐或欺騙而串謀使用計劃罪」,周二(15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為首宗在區院檢控的「唱高散貨」案件。
4 人擬不認罪,法官高勁修排期 2026 年 9 月 14 日開審,預料審期 30 天,4 人續准保釋。翻查資料,其中一名女被告於搜查行動後離港,遭列入國際刑警組織的「紅色通緝令」名單,其後在新加坡落網及移交香港。
曾任沙頭角分區指揮官、現年 45 歲的警司陸振中,被指 2022 年 6 月,在同僚飯局非禮女下屬 X,及 7 月飯局醉酒後襲擊下屬、危駕,他否認 7 罪受審。經 32 天審訊後,暫委法官勞潔儀周二(15 日)在區域法院裁定 3 項非禮、兩項襲擊罪名不成立,餘下危駕及襲擊兩罪則罪成。陸獲准保釋至 7 月 3 日判刑,他離開時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就非禮指控,法官指 X 證供反映,她當日在殘廁內可能沒反抗,或令被告有所誤解,以為她同意,存在明顯疑點。至於危駕罪,官指陸短時間內與停泊的車相撞,又逆線行車,行為遠遜謹慎駕駛人士應有水平,因此罪成。 另外 3 項襲擊相關控罪,官裁定陸襲擊一名男下屬罪成,但認為其傷勢未構成嚴重傷害,改以較輕的交替控罪入罪;另一男下屬及女事主的襲擊指控,則不成立。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相關警務人員已被停職,警方會於司法程序完成後,根據既定程序跟進。 旁聽席近乎全滿 暫委法官勞潔儀早上約於 9 時半起,用了大約 3 小時宣讀裁決,在官覆述控辯雙方案情期間,被告陸振中一度打頓。 陸由大律師鄭明斌代表。控方原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陳大偉擔任主控,惟他於今年 2 月完成本案結案陳詞後退休,由檢控官陳彥蓉頂上。是日旁聽席近乎坐滿,陳大偉亦有到場旁聽。 案件控罪主要圍繞兩次飯局。陸被控的 3 項非禮罪,指他 2022 年 6 月出席一飯局期間,三度趁女下屬 X 不勝酒力,帶她至熟食中心殘廁非禮、強逼口交。另外 4 罪,發生於同年 7 月飯局,陸被指醉酒但仍堅持駕車,期間對 3 名阻止他的下屬,包括 X 、蔡文浩、賴文顯施襲,並曾開車撞到其他車及逆線行駛。 官指陸不誠實可見對事主具愛慕之心 … Read more
正就支聯會案還押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不滿懲教署要求女性還押人士或囚犯在夏天須穿長褲,男性囚犯則可穿短褲,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策涉性別歧視、違憲等,案件周一(14 日)在高等法院聆訊。
鄒幸彤一方指,女犯只能基於醫療、宗教原因申請豁免穿長褲,惟沒有宗教要求人穿短褲,一般人覺得熱亦不涉醫療原因,豁免機制形同虛設;又批評署方未能解釋女囚犯穿短褲為何不體面、更易引紀律問題,認為做法沒社會效益之餘,更令女囚犯難捱、不人道。
懲教署一方則指,按紀錄鄒不曾要求穿短褲,也不曾反映穿長褲不適;又指懲教著重一致性,囚犯穿長褲猶如學生穿校服,有助訓練紀律,亦能顧及女囚犯著重私隱,遮蓋傷疤、腳毛等。高院法官高浩文押後至 6 月 13 日或之前判決。
35 歲已停職男警被指上周四(10 日)在油麻地警署接見室內藏毒,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管有第 1 部藥物兩罪,周一(1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因入院缺席聆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至 4 月 17 日,或更早出院日再訊。
警方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是一名早前已被停職的警員,停職前隸屬葵涌分區。警方又指,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