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5 月,警方在黃大仙東頭邨拘捕 31 歲男子,在其住所內檢獲 20 公斤化學物品。他周一在高等法院否認《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但承認交替控罪「串謀致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爆炸」,以及「管有爆炸品」等另外 3 罪。
指定法官陳慶偉關注,控方案情未有提及部分在控罪中列出的化學物質。主控短暫休庭後確認,專家沒確認該 7 項化學品屬爆炸品,將在案情刪去有關內容。法官質疑應一併修訂控罪,直指主控「你在律政司非常資深,這種錯誤不應該發生」。
法官又指,辯方求情提及被告的犯案動機是騙取支持者資助,法庭將不會接受此求情。案件押後至下周四(18 日)待雙方修訂控罪或案情,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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