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年,在寓所打死 34 歲同居女友,並把遺體藏於床下。案件周三開審,周四(13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 2 天審訊。控方庭上透露,被告事發後曾發訊息予女兒,承認自己「監生打死」女友,「打到穿晒頭」、「佢識到我好慘」,又透露打算潛逃至越南。被告女兒則供稱,起初不相信父親會殺人,直至看到新聞報道才知真有其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50 歲男子被指於 2019 年在女友寓所打死 34 歲同居女友,並把遺體藏於床下。死者全身有 101 處傷勢,多條肋骨骨折、大範圍瘀傷等。被告擬承認誤殺罪,但不被控方接納。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周三(12 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引述被告的會面紀錄指,死者生前曾在寓所大叫並掀起衣服,誣捏被告非禮強姦她。被告因另案被通緝,擔心死者驚動他人,所以把死者綁起,並曾數次打她。及後被告睡着,醒來時發現死者已沒有動靜,於是把遺體藏在碌架床下層的床板下。控方指,死者女同事其後曾到涉案單位留宿,死者遺體當時已藏在床下。
48 歲女保鏢就謀殺案於小欖服刑期間,涉向懲教職員提供 30萬元賄款,希望對方可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後便可獲釋。她被廉署起訴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案件周四(6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 辯方稱,已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被告適合答辯。辯方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件押後至 12 月 1 日再訊。
中年無業漢 2016 年在大埔富亨邨商場平台,與另一名中年男子爭執並大打出手,無業漢離去後持刀返回現場,剌對方腹部致其死亡。無業漢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囚終身。他其後就定罪上訴。 上訴庭周五(30 日)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未有就無業漢受酒精影響的情況,正確引導陪審團,裁定上訴得直,直接改判誤殺罪,等候索取上訴人進一步的精神科報告以作判刑。 無業漢 2019 年首次由陪審團定罪,其後上訴得直發還高院原訟庭重審。2021 年 3 月再次由陪審團裁定罪成,他再提上訴並再次得直。兩次上訴理據,均涉及原審法官引導有不足。
48 歲女保鏢就謀殺案於小欖服刑期間,涉向懲教職員提供 30萬元賄款,希望對方可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後便可獲釋。她被廉署起訴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周四(22 日)被解至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要求答辯,辯方表示未準備好,申請押後以待索取精神報告。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6 日再訊,期間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判斷她是否適合答辯,期間繼續於小欖服刑,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51 歲張姓男子懷因欠債,上周一(5 日)被綁架後「撕票」,10 日後被發現埋在打鼓嶺坪洋村關帝廟後山。警方調查後起訴兩名男子謀殺罪,周五(16 日)被解往粉嶺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暫毋須答辯。
謀殺是香港法律下最嚴重的罪行,罪成者必須被判終身監禁。但「謀殺」與「誤殺」有何分別?看法庭新聞時,不時看到被告以案發時「精神失常」、「被挑釁至失控」等理由抗辯,如陪審團接納,是否等於被告可全身而退?
一名 5 歲男童上周六(3 日)被發現於深水埗的唐樓劏房內昏迷,身形消瘦,全身共 30 多處可疑傷痕,送院後證實不治。男童懷有 5 個月身孕的母親亦一度企圖跳樓獲救。 警方以謀殺罪拘捕其母親,她周一(5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11 月 28 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官下令被告還押,由懲教看管。
大角咀周日(13 日)發生謀殺案,一名 3 個月大男嬰疑遭虐待致死。一對受託照顧嬰兒的夫婦被控謀殺罪,周一(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裁判官余俊翔將案件押至 11 月 7 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等候驗屍報告,以及檢驗被告的手提電話等。兩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訊。
公眾席一名女子旁聽期間,突然激動痛哭,需由友人安慰。
(編按:上圖「托養夫婦」應為「託養夫婦」)
2017 至 2018 年, 5 歲的女童 Z 遭生父及繼母虐待致死。兩人 2021 年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另兩項控告他們虐待女童 Z 及其 8 歲胞兄男童 X 的「殘暴對待兒童」罪,則各判囚 9 年半,刑期同期執行。女童的繼外婆亦因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 5 年。 生父及繼母周三(10 日)向高院上訴庭就謀殺申請定罪上訴許可,被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及潘敏琦即日駁回。兩人隨後當庭撤回就「殘暴對待兒童」罪的刑罰上訴。繼外婆的刑罰上訴許可申請同樣被即日駁回。 法官薛偉成特別提及,他曾於一宗 2018 年虐待兒童案件,表明認為現時虐兒罪行最高監禁 10 年不足反映嚴重案件的刑責。今再提出關注,要求當局跟進及考慮修例。律政司代表指會向部門反映,又指法改會已於 2021 年 9 月發表報告建議提高最高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