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陳輝旺 2012 年和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疑被「箍頸」,其後頸椎移位致全身癱瘓,留醫一個月後死亡。死因庭周五(27 日)進行第 18 日研訊。庭上繼續傳召專家證人、骨科醫生梁漢邦。
梁指,若警員動作要令陳頸椎脫位,要固定其身體,只扭動頭部,因此從力學角度而言,警員「冇可能整甩佢條頸」。家屬方代表引述 2018 年研訊專家證人指示,指專家應根據閉路電視畫面及警員說法,解釋頸椎脫位原因。梁回應稱,自己沒有被授權評論警員行為是否合適,「當然睇到片,我有好多個人感受,唔代表佢會影響我專家意見」。
代表警員林偉榮的大律師謝祿英稱,希望澄清梁是受林偉榮委任撰寫報告的說法,指證人費由公帑支付。謝亦問梁「有冇因為要偏幫任何一方,而影響你判斷?」 梁回答「無論責任同動機都係冇」,又稱出任證人的費用,僅為平時進行手術的一半。研訊下周一續。
第18日研訊|專家指頸椎移位唯一可能是跌倒後腦著地 不認為警員力量足致移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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