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將張家朗奪金片國歌換上《願榮光》 男子否認辱國歌 官裁警具「歌曲專家」資格

涉將張家朗奪金片配《願榮光》 男子否認辱國歌 官裁警具「歌曲專家」資格
香港劍擊隊代表張家朗 2021 年奪得奧運金牌,一名 27 歲男子被指將頒獎片段中的國歌,換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 YouTube,被控違《國歌條例》下「侮辱國歌」罪。被告不認罪,是首宗涉侮辱國歌的審訊案件,案件周四(1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控方欲傳召警長作為「研究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的專家證人作供。辯方反對並質疑警長的專家資格,指他沒有研究《願榮光》,而是研究歌曲如何被應用,形容為「衣不稱身,文不對題」。控方則表示警長具極充足基礎作解說,和分析歌曲的背景。裁判官屈麗雯聽罷雙方陳詞及警長作供後,裁定他具專家資格,可就此提供專家意見。案件押後至 3 月 29 日續審,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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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歌手Oliver Ma中環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不認罪4.20開審

街頭歌手Oliver Ma中環唱《願榮光》被控違限聚 不認罪4.20開審
港菲混血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於 2021 年 5 月在中環街頭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其後改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馬賦馳周二(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方指將會傳召 2 名證人,被告不爭議錄影會面紀錄。辯方透露,不爭議被告事發時的行為,但屆時將作出相關法律爭議。

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排期至 4 月 20 日開審,預計需時 2 天,以英語審訊,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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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歌手 Oliver Ma 中環唱《願榮光》 被票控違限聚令 押後再訊

街頭歌手 Oliver Ma 中環唱《願榮光》 被票控違限聚令 押後再訊
港菲混血街頭歌手馬賦馳(Oliver Ma),於 2021 年 5 月在中環街頭演唱英文版《願榮光歸香港》,被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拘捕,其後改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案件周一(24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劉淑嫻批准將案件押後至 11 月 28 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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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 3 度旺角二胡奏《願榮光》 六旬翁再遭票控 控方申押後待另案裁決

涉 3 度旺角二胡奏《願榮光》 六旬翁再遭票控 控方申押後待另案裁決
六旬翁被指於 2021 年 8 至 9 月期間,3 度在港鐵旺角東站出口外,沒有許可用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 3 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案件原訂周三(28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崔美霞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 11 月 17 日再訊。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處理案件。控方指,接獲律政司指示,由於被告另涉一宗相同控罪的案件,而該案涉及法律爭議,希望待該案有裁決再重新審視本案,申請把本案押後再訊,獲裁判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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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10.3 裁決 被告:歌曲與政治無關、藝術應予人歡樂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10.3 裁決 被告:歌曲與政治無關、藝術應予人歡樂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沒有許可用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遭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裁判官早前裁定他表證不成立後,自行覆核改裁成立,被告須答辯,案件周五(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

自辯被告作供時指曾兩度向警方申請許可,但警員指因疫情不辦理,又強調對他而言《願榮光》一曲與政治「沒有絲毫關係」,認為「藝術應給人帶來歡樂,不是鬥爭」。他在控方盤問下承認,案發時並無持有相關許可證,但否認音量過大。

暫委裁判官談立豐押後至 10 月 3 日裁決。被告指,對於如此「小小案件」要安排第六次上庭感到抱歉,但指要捍衛權利,又稱希望裁判官裁決時「考慮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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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2.8.21-27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何俊仁服刑及還押逾 1 年 申保釋獲批

2021 年 9 月與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一同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周一(22 日)獲高院法官陳仲衡批准保釋,他下午離開高院,乘七人車離開。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透露,早年因肺癌曾接受手術的何俊仁,最近驗身發現肺部有陰影,原定在懲教所內排期至 2023 年才能覆診,而她 8 月初探訪何時,對方又提到肝部不適,因此希望保釋外出,盡快安排全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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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原獲裁表證不成立 官自行覆核改裁成立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周一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兼獲 500 元訟費。

不過暫委裁判官談立豐周五(26 日)自行提出覆核聆訊,引用案例及法律條文指,本案為涉及牌照許可證的罪行,被告有責任提證,而控方毋須就被告是否持許可證舉證,故改裁表證成立,並撤回訟費命令,將案押後至 9 月 2 日續審。被告需答辯。

控方周一由外聘主控代表;周五改由該外聘主控及律政司一名高級檢控官一同代表。高級檢控官指同意官覆核,又指冀法庭下次可給機會聽取陳詞再作決定。官反駁指「證人佢(原審外聘主控)傳召,問題佢問」,稱若她留意到問題,當日已可即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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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表證不成立兼得訟費 官:控方就有否獲許可沒提證據

六旬翁二胡奏《願榮光》遭票控 表證不成立兼得訟費 官:控方就有否獲許可沒提證據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案件周一(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暫委裁判官談立豐裁定被告表證不成立,毋須答辯,兼得 500 元訟費。

裁判官指,控罪元素包括被告在相關地點時間拉奏樂器,亦要證明他未獲得許可。但庭上證供僅提及,被告於涉案時地拉二胡,被告有否獲許可,控方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故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周二(23 日)回覆《法庭線》指,會研究法庭的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再決定會否跟進。

被告於庭外向記者表示滿意裁決,被問及會否繼續演奏,他說「肯定會」。至於會否擔心再被票控,他回應被票控只是「耽誤點時間」,沒有關係,又指「真理在我們這一邊,對吧?既然有理我們還害怕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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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奏《願榮光》遭票控 稱曾在內地街頭表演 「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

六旬翁奏《願榮光》遭票控 稱曾在內地街頭表演 「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
2022 年 4 月,六旬翁被指在東涌行人路,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周三(2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不認罪,案件排期於 9 月 5 日開審。被告庭外表示,當日僅演奏音樂,沒有叫喊口號。

他在庭上解釋不認罪原因,指自己曾在英國、泰國,甚至是內地街頭表演,反問法庭「在民主自由的香港就不行嗎?」暫委裁判官曾慶東則指,根據香港法律,街頭表演需要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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