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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1-2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5.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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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被指策劃炸彈襲擊 21歲男判囚5年8月 3人被判入教導所

6 名男女,部分為「光城者」成員,被指計劃在香港不同地方放置炸彈,被控《國安法》的「串謀恐怖活動罪」,及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其中 5 人被起訴時為 15 至 19 歲的中學生,早前承認交替控罪,另一名被指為主腦、案發時 17 歲男生則承認「串謀恐怖活動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周五(25 日)在高等法院,判現年 21 歲青年監禁 5 年 8 個月,另外 3 名未滿 21 歲青年則判入教導所。另外兩人申請押後判刑,將於 9 月 27 日再訊,期間繼續還押。

法官指,案發時香港社會氣氛不穩,不少人訴諸暴力以表達政治訴求。被告以象徵香港法治的法院作為目標,嚴重削弱司法尊嚴。法官又指,網上有關製作爆炸品的資訊隨處可見,亦容易取得相關物料,判刑必須具阻嚇性。其中 21 歲青年曾租用賓館,罪責較另外 3 人重,判囚 5 年 8 個月。另外 3 人角色較次要,判入教導所。

男子藏逾400枚子彈罪成囚9年9月 官指存放點沒上鎖、落入不法之徒手風險大

2018 年除夕,警方在紅磡截停一名 20 歲男子,搜屋後發現他藏有槍械及近 900 發彈藥等。7 人陪審團周二(23 日)以大比數裁定被告「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並裁定他管有當中 12 盒、不少於 424 枚的子彈,手槍及滅聲器則不屬定罪物件,周三(24 日)被判監禁 9 年 9 個月。

高院暫委法官游德康指,涉事子彈殺傷力大,放入手槍即可使用,會造成較大的人身傷害,性質令人不寒而慄。加上被告與「阿高」的通話紀錄會被自動清除,加強兩人溝通的隱秘程度,能反映其背後的暗黑意圖。

法官續指,子彈存放在沒有上鎖的地方,他人能夠輕易取走,落入不法之徒手上的風險極大,增加本案嚴重程度,須判處阻嚇性刑罰。

黃之鋒認發布西灣河開槍警資料囚3月 官指屬同類最嚴重案件

現因「47 人案」還押、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於 2020 年在 FB 發布西灣河開槍警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匿名令及「起底」禁制令。他早前承認藐視法庭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3 個月,及須支付 5 萬元訟費。

法官高浩文周四(25 日)頒下判詞,指「起底」行為或造成「漣漪效應」,鼓勵他人騷擾事主。而黃之鋒是公眾人物,網上擁有大量追隨者,發布涉事資料所造成的危害或更大。他考慮黃的個人地位和社會情況,認為涉案帖文及影響,是其中一宗最嚴重的違反警員「起底」禁制令案件。法官另關注案件檢控延誤,指律政司在事發約 20 個月後才提控,他同意黃一方所指,律政司的解釋難以令人信服。

47人案組織者證供1|重組經過:一場逾61萬港人參與初選 由源起至被指顛覆政權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所有控方證人完成作供。當中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總共作供 44 日。《法庭線》整合 3 人證供,重組 2020 年那場逾 61 萬港人投票參與的民主派初選,由源起至被指違法的經過。

控方指控各人同意透過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迫使政府解散立法會,最終導致特首辭職。庭上披露,初選有協議文件提及運用否決權。據區諾軒等供述,戴耀廷早於一個初選起源的飯局中,已提及否決權議題,其後在各區引發討論,但對於參加者有否達成共識,證供並不一致。

他們亦供述加入協辦初選的原因,區諾軒稱「想貢獻民主運動」,而趙家賢指不想「民主動力」被邊緣化、「衰喺我手上」。他們又供述在《國安法》實施、政制局長警告,以至中聯辦發聲明譴責下,組織者內部的討論,以及先後宣布退出的原委。

47人案組織者證供2|初選推手供述初心與矛盾 抗辯方挑戰可信性、釐清參與度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被指為組織者的被告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 44 日。《法庭線》整合 3 人證供,他們供述自己的角色、對初選初心的理解,又稱即使不認同要綑綁否決預算案,都曾相信運用否決權並不違法。

3 人的證供亦指出,在這場民主派以「立會過半」為目標、全港性的初選背後,組織者之間出現分歧,當中戴耀廷的協調手法備受批評,區諾軒稱部分過程「難接受可叫民主」,另又同意〈墨落無悔〉聲明是對組織者的異議。趙家賢則認為,「民主動力」被戴及抗爭派騎劫。

抗辯方循不同方向盤問,包括挑戰趙家賢證供的可信性、質疑「35+」計劃及否決預算案以迫使政府讓步的可行性,亦釐清各被告的政治光譜、立場,以及在案中的參與程度。

男警涉與女網友「開房」後偷信用卡 再稱「拍咗你片」勒索2萬元  認罪囚24月

27 歲男警去年在酒店與女網友發生性行為後,偷竊其信用卡,並於便利店及超市消費約 1100 元,事後向女網友發訊指「我上次拍咗你片」,勒索對方 2 萬元。他周三(24 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至荃灣裁判法院)承認盜竊、勒索等 5 罪,另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則獲存檔法庭。

案情指,被告與女網友經交友程式 Tinder 認識,並有交換裸照,兩人之後相約在酒店見面及發生性行為。被告則趁女網友洗澡期間,偷取其信用卡,其後消費約 1100 元。被告又以親密片向女網友勒索 2 萬元,並於當值期間前往收取款項。辯方求情指,被告一時貪心才犯案,又指被告將失去工作及大好前途,冀法庭輕判。

區院暫委法官溫紹明判刑時斥,被告利用私密影像威嚇,屬「惡質」行為,不論影像是否存在,受害人受到驚慌、惶恐及苦惱,對她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又指被告利用受害人的信任,行為卑劣,故需要作出阻嚇性的刑罰,終就 5 罪判監 24 個月。

潘樂陶旗下安樂機電合謀定價案 競委會再控兩公司 安樂:已解決責任

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旗下的「安樂工程集團」,附屬公司「安樂機電」涉及的合謀定價案,競委會周二(23 日)展開第二輪訴訟,入稟起訴「安樂機電」、「Johnson Controls」及一名前職員,指涉及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圍標,屬嚴重反競爭行為。

競委會指,要求競爭事務審裁處宣布「Johnson Controls」違例及罰款等。而早前已與「安樂機電」達成協議,其就兩輪訴訟承認法律責任,支付 1.5 億元罰款。

「安樂工程」則發出公告,指競委會已結束兩輪調查,「安樂機電」的潛在責任均已解決。

市民不滿電話卡實名制提司法覆核 指匿名可保護證人 實名反阻舉報

電話卡實名制於 2023 年 2 月 24 日起全面實施,俗稱「太空卡」、未完成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被停用。有市民不滿措施,認為匿名身分在處理罪案時,亦有存在價值,實名制會阻礙舉報罪案,周二(23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申請人希望法庭下令修例,容許市民在完成登記程序前,仍然可以正常使用電話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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