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捲入「藥倍安心」原創風波的肝癌權威醫生潘冬平,與妻子、港大醫學院前外科學系助理教授彭詠枝及女兒,前年被鄰居入稟就鋼琴造成的噪音滋擾索償。鄰居一方申請引用專家報告證明鋼琴噪音,周一(10 日)被區院聆案官駁回。
鄰居一方提出以樓板敲擊及喇叭測試噪音,以證明潘家的隔音設備無效。潘家一方則指,該些聲音均與琴聲不同;其鋼琴非常昂貴不可能讓其他人試彈,但若由潘家自行彈琴測試,過程會引起更多爭議,而現實上亦不可能重現過去的琴聲。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早前捲入「藥倍安心」原創風波的肝癌權威醫生潘冬平,與妻子、港大醫學院前外科學系助理教授彭詠枝及女兒,前年被鄰居入稟就鋼琴造成的噪音滋擾索償。鄰居一方申請引用專家報告證明鋼琴噪音,周一(10 日)被區院聆案官駁回。
鄰居一方提出以樓板敲擊及喇叭測試噪音,以證明潘家的隔音設備無效。潘家一方則指,該些聲音均與琴聲不同;其鋼琴非常昂貴不可能讓其他人試彈,但若由潘家自行彈琴測試,過程會引起更多爭議,而現實上亦不可能重現過去的琴聲。
30 歲男子被指於 2024 年在網上留言,呼籲公開一宗非禮案的事主資料,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罪」,被判監禁 2 個月。被告不服刑罰提上訴,高院周一(10 日)裁定上訴得直,改判緩刑。
判詞指,不接納被告僅一時失言,認為他必然經過思考,才發布有關留言。然而,法官認為被告認罪、有良好背景、沒刑事定罪紀錄,他的留言只吸引了 6 個「讚」,沒證據顯示引致他人回應,認為可判緩刑。
8.18 民陣流水式集會案,吳靄儀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被指行為失當。大律師紀律審裁組今年 6 月,以大比數裁定投訴不成立。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上周五(7 日)提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判決,指示審裁組發信訓誡。
入稟狀指,單憑刑事案裁決,投訴已成立,然而審裁組與刑事案裁決有矛盾、構成「側面攻擊」。入稟狀又指,審裁組錯誤認為吳的不當行為,與其大律師身分缺乏關聯,惟吳的行為向公眾傳遞錯誤訊息,以為大律師接受公然藐視法律的行為,「在政治局勢高度緊張的時期,此舉無疑給香港人, 尤其那些認同吳政治觀點的人,樹立一個不良榜樣。」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被指對上市公司「亞洲資源控股」及聯交所等隱瞞秘密「賣殼」協議,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分別判囚 34 個月及 37 個月。詹培忠今年 3 月獲高院批准保釋等候上訴,其子詹劍崙則正在服刑。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兩人的定罪及刑罰上訴許可申請將於明年 6 月 25 日處理,負責的法官待公布。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由 2023 年 2 月 6 日開審,持續超過半年,已超出原定 90 日審期。《法庭線》整理每日、每周審訊的實時及綜合報道,以及不同階段的整合報道,方便讀者翻查及閱讀。
以下 3 部分之中,「每日報道」包括每日審訊的實時、綜合及影片報道;「每周文字及影像報道整合」包括每周文字報道及資訊圖片、影片;「階段整合」則包括開審前、組織者完成作供的證供整合等。
讀者也可用審訊日數或日期搜尋,例如「第1日審訊」、「2023.2.6」(即 2023 年 2 月 6 日);亦可用「影片」、「圖輯」或「內文表」的字眼搜尋到相關內容。
一覽最後更新日期:2026.8.10
47 人案 11 名第一次上訴失敗的被告,周一(10 日)獲上訴庭批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各人得悉結果時神情輕鬆、交談。上訴庭在判詞指,涉案的 5 個議題具重大而廣泛重要性,包括顛覆罪「其他非法手段」的正確詮釋、案中「謀劃」是否構成「非法手段」等。
上訴庭解釋,本案是原訟庭第一次審理《國安法》第 22 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決觸及控罪元素,亦與立法會議員在履行職能,尤其與議員審核預算案、觸發《基本法》第 50 至 52 條相關,值得交由終審法院考慮。11 名被告早前亦已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暫待排期聆訊。
6 名外傭被指於深水埗一單位無牌經營牙醫診所、違逗留條件等,兩人認罪,兩人日前獲裁表證不成立,餘下兩人繼續受審。裁判官彭亮廷周五(7 日)裁定,入境處人員在拘捕現場為兩人錄取的招認口供不能呈堂,基於控方沒有其他證據,遂裁定控罪表證不成立,兩被告當庭釋放。兩人聞判時神情激動,其中一人掩面拭淚。
官指,入境處人員無搜查令、無合理懷疑進入單位,「接近構成恣意拘捕」,更在解釋權利前向被捕人錄口供,「不能排除」是想盡快取得招認,且現場人員職級亦無權羈留。官亦質疑人員均能供述細節,令人質疑上庭前曾討論案情。辯方申請訟費,官押後裁決。
入境處指,尊重法庭的裁決,並將仔細研究法庭的意見,處方會完善工作流程細節,確保執行職務時的公正性,並繼續不遺餘力打擊違法行為。
Day7|辯方質疑入境處一度非法拘留、威嚇招認
41 歲會計師涉於 2025 年 5 月在港鐵調景嶺站電梯,偷拍一名身穿校服裙的女子 X。案件周五( 7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承認一項偷拍罪,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25 日再訊,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35 歲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涉 2022 年至 2024 年,訛稱署方已批出增加公屋戶籍的申請,以及另一項有關社區活動的申請,但實質上沒有呈交申請予上司審批。案件周五(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押後案件至 9 月 4 日再提堂,期間被告獲准以現金 3,000 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