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宏道閣居民周日(26 日)首日上樓,早前聽證會提到 2 號、3 號單位幾乎嚴重損毀。魏先生一家住在相關單位,帶同燒烤網作筲箕,成功尋回戒指。一家人告別單位時,在牆上寫上「宏福苑是我家」。單位沒損毀的住戶,則帶走金器等物品,希望可以再上樓執拾。
有宏昌閣居民受訪時哽咽稱「燒晒喇」,並透露是徒手挖掘,「因為所有嘢都變晒灰,你好難搵到啲好細微嘅嘢」,最後找到少量金鏈、陶瓷及硬幣。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宏道閣居民周日(26 日)首日上樓,早前聽證會提到 2 號、3 號單位幾乎嚴重損毀。魏先生一家住在相關單位,帶同燒烤網作筲箕,成功尋回戒指。一家人告別單位時,在牆上寫上「宏福苑是我家」。單位沒損毀的住戶,則帶走金器等物品,希望可以再上樓執拾。
有宏昌閣居民受訪時哽咽稱「燒晒喇」,並透露是徒手挖掘,「因為所有嘢都變晒灰,你好難搵到啲好細微嘅嘢」,最後找到少量金鏈、陶瓷及硬幣。
宏昌閣、宏仁閣災民周五(24 日)繼續分批上樓,經常受訪堅持徹查真相的葉家駒協助兒子到宏昌閣單位執拾,途經與亡妻居住的宏泰閣,感嘆景物面目全非。同樣經常受訪的 Phyllis 亦回到媽媽喪生的宏昌閣單位,離家前說「我哋走喇,一齊走喇」。
早前遇意外、腳有骨折的郭先生撐拐󠄆杖到場,他與 3 名朋友上樓,回到宏昌閣 7 樓,那裡是爸爸的故居。8 樓 Jasmine 的爸爸在大火中不幸離世,她找到爸爸一雙波鞋,帶走留念。
政府晚上公布,全日共 413 人上樓,進出大廈的平均時間為 2 小時 28 分鐘。
Day4|宏昌謝小姐重回逃生現場 江祥發指不夠時間執拾
宏福苑周四(23 日)開放第二及第三幢樓宇予居民上樓收拾,包括最先起火、81 人死亡及 33 人受傷的宏昌閣,另一幢為一人受傷的宏仁閣。災民開始抵達廣福社區會堂登記。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早上指,宏昌有死亡個案的單位,每戶會派各一名臨床心理學家、社工陪同,隨行警員會增至兩人。
在聽證會上作供、自責未提鄰居逃生的謝小姐重回現場,她向記者講述面對 PTSD 的情況,稱「我要去面對返呢樣嘢,咁我先可以喺我人生裡面有一個 ending,即係我覺得呢樣嘢係我唔想逃避咗佢」。前管委會成員江祥發則指,不夠時間執拾,「我唔係考試呀嘛,我返屋企你都限我 3 個鐘頭」。
據現場警方傳媒聯絡隊提供的數字,截至下午約 5 時半,宏仁閣約有 290 人上樓;宏昌閣則有逾 130 人上樓。政府晚上公布,共 424 人上樓。
Day3|Ada:寫信同屋企講再見 麥生:4個人幾個袋,執得幾多嘢?
宏新閣中層住戶周二(21 日)回家執拾,《法庭線》在現場訪問 16 位災民,他們與家人及義工一同上樓,大部分稱全屋嚴重損毀,數十萬元相機鏡頭、紙鈔、大批模型化為烏有,他們在灰燼中發掘,有人找回婚戒、金器,亦有人找到一個「戰損版」渣古模型;有人替火災後患急性精神病的爸爸找到記掛的茶壺,望能帶他走出困境。
災民的情緒被牽動,有人坦言傷感、黯然,有人撐拐杖稱「就算燒晒都要上去!」有人期望與拍門提醒逃生的鄰居重逢,欲向對方道謝,惟未能遇上;亦有人指 3 小時不夠,稱執拾時被人提醒「你仲有半個鐘頭」。有人則在單位找到似是大火後才出現的煙蒂,但指家中並沒人吸煙。
政府晚上指,全日共 78 戶 275 人上樓,進出大廈的平均時間是 1 小時 48 分鐘,收到兩宗市民身體不適的求助個案,以及兩宗個案需要尋求心理輔導服務。
Day1|首日264人上樓 一人喘氣送院 有人難覓愛犬骸骨 有人尋回舊相
Day1|寫情書、覓婚戒、悼愛犬 — 他們的家園告別禮
大埔宏福苑受災的 7 座大廈居民,周一(20 日)起分批上樓執拾物品,宏新閣 77 戶共 264 人在首日上樓執拾,《法庭線》在現場直擊並訪問災民。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稱,期間一名市民「落樓覺得有啲喘氣」不適送院,後來已無礙出院。而警方將積極調查 3 宗懷疑失物的個案。
全日有多名災民上樓及離開,不少人表示大部分家具及物品皆燒毀,有人表示無法挖到愛犬骸骨,「骨頭挖唔到,其他物品都係,得張燒剩嘅狗仔床」。有人在家中找回戒指,亦有人意外發現大批舊相片完好,不過兩度形容上樓過程辛苦。
寫情書、覓婚戒、悼愛犬 — 他們的家園告別禮
編按:宏福苑大火聽證會至今傳召 24 名居民、遺屬作證,本文內容根據他們的供詞、開案陳詞內容,重組火災時序,以及居民在大火前後的遭遇。
2025 年 11 月 26 日, 天氣乾燥吹微風,本來是個平凡的星期三。
宏福苑居民如常睡午覺、照顧孫兒、帶愛犬散步、在家整理廢紙及鋁罐,準備乘搭 71K 巴士到街市回收。
小社區自成一角,部分高層單位眺望吐露港,朝暉晚霞在窗前流轉;八幢屹立一隅的淺啡色樓宇,也是大埔人出入九龍的一道熟悉風景。
不少居民自屋苑落成起入住,40 多年來打拼、養活子女、退休,視宏福苑為畢生家園。他們的下一代長大後,還是選擇在這裡安居、成家,兩代相鄰而居,彼此照應。
那日大火燒毀一切。宏昌閣一樓光井平台起火,火舌隨風飄散,不消數分鐘,火勢從地下直竄頂層;七座大廈一小時內陷入火海。
逃生、求救、互助、訣別——皆在頃刻之間,定格成永遠的傷痕。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17 日)踏入第 14 日,由大火時時任法團主席徐滿柑作證。徐引述街坊指,曾在街站聽到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呼籲不要推翻舊法團。他曾撰信予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投訴黃以協助居民申資助為名取授權票,又指黃在Facebook 公開支持舊法團,批評做法匪夷所思。
黃碧嬌書面回覆委員會,強烈否認指控,指在委任宏業為承建商的會議上,她沒收集及交授權票,但承認「基於其區議員身分及與街坊的長期互信」,曾於兩次關於表決罷免舊法團的會議收授權票,並指自己按街坊意願投不贊成,沒收取或提供任何利益。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15 日)踏入第 13 日,會上傳召 4 名遺屬及居民,講述家人罹難經過及授權票等問題。其中李俊豪憶述,大火當晚不斷與家人視像通話,目睹他們緊張、悲鳴至倒下,母親、胞兄、15 個月大侄女及家傭罹難,盼有生之年為他們發聲。李國鴻則從屋內 CCTV 見濃煙湧入單位,母親及兩名家傭的遺體最後在鄰居單位尋獲。
有居民則提到,大埔區議員黃碧嬌曾擺街站,以協助申請市建局資助為名,遊說其母親交授權票。他指得知事件後,帶同母親取回授權票,但受到諸多刁難。另有居民指,黃碧嬌曾帶「黨羽」前往大會欲影響居民,以及「排隊攞授權票」。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15 日)踏入第 12 日,聚焦起火時警方與消防接聽求助者來電的安排,有個案等候 15 分鐘才接通,甚至一度中斷。會上播放錄音,有居民指被困於單位內,警方接線生五度問是否需轉駁消防,最後未有轉駁,稱「有需要再打嚟啦」,住戶終罹難。副消防總長黃思律同意,接線生應即時轉駁消防,確認做法「唔應該」。
委員陳健波問及,有市民關注為何不要求內地消防員協助,黃透露同事曾提出廣東省邊境有 100 名消防員候命,詢問需否尋找他們協助,但他認為當時現場有足夠人手及消防車,加上內地系統與香港不相容,形容「我哋未 ready 叫內地幫手」。
男警涉向未成年兒子播色情片及強逼自慰,受審後被裁定「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等罪成。他上訴失敗,上訴庭裁斷「意圖獲取性滿足」屬於控罪元素,而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為此犯案,故維持定罪。律政司要求終審法院釐清罪行元素。
終院 5 法官周二(14 日)一致裁定律政司勝訴,指犯案意圖可能不限於性滿足,亦可是為泄憤或羞辱等,故控方毋須額外證明「意圖獲取性滿足」,否則控罪將不符保護兒童的立法原意。撰寫判詞的常任法官霍兆剛指出,上訴庭的結論不受條文、立法原意或典據支持。判詞又提及,事主有自閉症譜系障礙。